民監署

民監署

2018年6月12日 星期二

民監署檔案1806119(法官無識似瘋犬禍法 理據空虛判案彰不公  民衛港政權理所當然 顛倒功過法官違事實)法官謊法理不符事實  判詞廢脫離自然現象
民監署證彭寶琴法官非法行使公堂威信,此關事宜嚴重而禍害無窮;就此宗判案不符事實而且形成知法犯法行為,借司法公堂含義而措行「黑幫勢力公開顯著國賊同賣港匪惡霸的偽政狐假虎威藐視法規準則」劣態,侵犯我國(神州文明法治的賢能德治風範以實事求是)高尚風俗。就民監署職責範圍內的工作責任,公開譴責彭寶琴必須立即辭職而且要交代判案非法行為理據何在?此乃香港文明法治社會
,豈能任由瘋癲劣官以無識法律作風(胡作非為擾亂公堂上的威嚴和公正)處無法無天?
2018年6月12日下午12:15香港01【梁天琦案】周永康批裁決向政權完全靠攏 「赤裸裸的自欺欺人」  2016年農曆年初二的旺角騷亂昨日(12日)判刑,其中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暴動罪及襲警罪被判監6年,另外兩名被告則被判3年半至7年。  身為梁天琦於港大的同學、2014年雨傘運動時擔任學聯秘書長的周永康,昨晚在其Facebook發帖文,質疑法庭及法律界人士不斷搬出「法庭不會考慮政治因素」,只作法律裁決,「但在裁決時卻向政權完全靠攏,自以為空口說白話就能維繫法庭權威,不損其公正性的言行,是赤裸裸的自欺欺人」。  周永康質疑,示威者反抗警察屬襲擊,警察襲擊施威者屬制止;暴徒縱火就是證據,政權施暴法庭卻不理,「證據是什麼?真相在何處?真係蝦蝦蝦,三隻蝦」。他直言法庭在實際裁決時「自障雙目」,偏幫制度暴力,輕忽制度施暴,拒絕理解案件參與者動機、成因、背景,「已是在暴政前退讓三尺,如同默許暴行」。  周又直言,現時司法制度只是在「維護法紀」的層次,寧願法庭如不說清楚法庭深表同情,但無能為力;否則就說法庭法理外不考慮人情事態世故,不要假惺惺一大堆堂而皇之的說話,去掩蓋香港法庭的自我設限及無能。他表明一個不能帶領社會反思、因循封閉的司法系統,最終不能取信於民。司法權威,最終會自我崩潰,坦言對香港法庭,「我是沒有幻想,完全沒有幻想」。

2018/6/12-17:24立場訊  因「以法坑人」付出的代價必會有所回報!  昨天早上得悉「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的案件已審理,被控的「暴動罪」和「襲警罪」罪成,被判同期執行的有期徒刑長達六年,當刻十分詫異和憤怒。這不僅是直覺的認為判刑太重,更是深深感受到香港的法治和司法已漸漸陷落在「以法坑人」的圈套內,令不少年輕人付上沉重代價!  筆者並非「危言聳聽」,也不敢干預法庭裁決而「說三道四」,可是,怎樣也不會天真無知的相信「特區政府完全沒有以政治手段介入司法程序」這回事! 當然筆者手頭上沒有法律上可供驗證的「真憑實據」,証明香港特區的優良法治精神已被「污染」和「蠶食」,不過,這樣的感覺愈來愈顯得「實在」而「有跡可尋」,不禁意冷心寒。  其中的一個客觀事實是:如今選舉主任經已「搖身一變」成為參選人「政治思想審查官員」,在特區政府一錘定音的指令下,本來只是「檢視和核實報名參選人士具體申報資料」的「行政工作」,轉變為「審訂和批核報名參選人政治理念是否合乎官方政治正確原則」的「政治任務」。香港特區政府賦予選舉主任如此的「政治思想審查權力」,簡直就是藉此「以法坑人」,結果致令多個參選人士未入閘便已經被 DQ,「合法地」阻撓了不同政見者參加選舉。 這樣「以法坑人」的實例是鐵一般的事實,特首林鄭月娥和一眾問責官員口口聲聲的「依法行事」辯詞,正是典型的政治偽善虛言,難道香港人還能欣然對維繫香港的法治傳統價值表示樂觀,充滿信心嗎?  就算當作是「陰謀論」的臆測也罷,筆者認為「政治正確」的魔爪已伸進香港政府內不同部門和行政層面,審訂教科書的教育局如是,選擇性檢控的警務處如是,難道司法部門能夠倖免嗎? 更可怕的是所謂「政治正確」是「必須按照內地中國共產黨所制訂的國策行事」,對香港而言,是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絕對不容許任何自主或分離思想的政治取態」!香港人對於中國共產黨所謂「以法治國」而直接打壓內地政治異見分子的暴行應該不會陌生,如今香港「以法坑人」的效顰已一再逼迫有理想的年輕人,令人憤慨!  坦率而言,筆者並不認同「本土民主前線」的政治理念和有關「港獨」的主張,但是,這並沒有妨礙筆者對梁天琦及其同路人的理解、體諒、同情和尊重。在當前的政治現實上,筆者個人雖然不贊同「香港自主獨立」的發展方向,可是,絕不會否定在學術研究上,以至在政治議題探討方面,都是值得年輕人視為香港未來政治前途的其中選項之一。筆者認為在政治問題上絕對沒有忌諱和禁區可言,況且,將來內地和香港政治的發展和變化實在難以逆料,畢竟年輕一代對未來政治前途的話語權至關重要,豈容抑壓?!  就梁天琦案件而言,筆者認為是「騷亂」而並不同意有關「暴動」的定性,更不排除法庭裁決背後的「政治動機」,以至「政治審判」的可能性,對特區政府「以法坑人」的措舉深惡痛絕!無論如何,梁天琦和他的同路人已經為了政治理念和追求民主的理想,必須在監牢渡過未來一段青春歲月。 這不僅是那些年輕人的不幸,更是香港的不幸!  筆者認為嚴刑峻法不可能窒礙年輕人的抗爭意識,銬鐐牢獄也絕對關鎖不住有志者的自由意志。他們今天付出的沉重代價必然在將來有所應得的回報。來日方長,只要肯堅持和願意承擔,未來始終屬於年輕一代的!13/06/2018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