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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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7日 星期日

民監署檔案1806124(譴國賊違憲犯法 香港人自行決定香港前途  倡港自治符法憲 拒國賊囂張不道行為橫行)民監署履職倡港府  果敢就基本法施政
無道之君何來有道之國,暴治行為就無法無天成無惡不作難免;如此行政本亡國滅朝現象,香港救國聖地豈由賤官囂不道其橫禍患港?基本法真相,坦今復活 死裡逃生現香江,假的基本法不能再來欺騙港人。香港人受欺凌廿一載醒悟了,國賊橫行香江廿一年也夠了;別再侵犯行為而自欺欺人濫法濫政濫權了!香江天地港人自理,不需國賊牽腸掛肚了!踏踏實實等待香港救國功力再顯光芒,拯救大神州聖土;效法理政文明彰顯,再度福澤子民(展示古國風度的德賢治政理國成世界文明模範)真相!
2018年6月18日上午6:11泛民擬覆核「兩檢」 京學者:港無權審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上周通過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完成「三步走」程序的最後一步,但有民主派人士稱正考慮申請司法覆核,隨時影響高鐵香港段九月通車的時間表。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上圖)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香港法院無權審查或撤銷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若有市民申請司法覆核,香港法院不可能受理。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則指,若香港法院受理司法覆核及作出違憲裁定,人大常委會有憲制性責任通過釋法等相關憲制程序,予以澄清和糾正。  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遭拒的「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與社工呂智恆,計畫在政府本周五「一地兩檢」條例刊憲後,再次提出申請。不過,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表示,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地方法院無權推翻國家機構作出的決定,「中央有權監督特區政府、司法機構是否遵守《基本法》,但地方法院沒有權審查、撤銷人大常委會根據《基本法》作出的決定」,香港法院一定要拒絕相關司法覆核申請,否則情況「不可想像」。他指目前有「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負責監督法律實施,一條法例是否合法合憲,並非由香港法院判斷。  人大常委會去年十二月通過高鐵「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的決定,但人大決定是否如人大釋法一樣,具有法律約束力,一直眾說紛紜。陳端洪認為,兩者同樣出自人大,法律效力沒有區別,人大決定亦必須符合《基本法》,但他承認當中有一點矛盾:「誰來判斷是否符合《基本法》呢?她(人大)自己說了算,自我審查。」陳端洪說,在中國憲法體制上,指控人大決定違反《基本法》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人大作出決定時,必然是推斷其決定符合《基本法》。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亦指,香港法院無權覆核人大「一地兩檢」決定,因為有關決定是人大常委會就西九龍高鐵站管理制度正式作出的憲制性安排,具有等同於國家法律的地位,已成為以憲法和《基本法》為憲制基礎的香港法律體系的一部分,具有國家法上的憲制合法性。  他指出,香港法院之司法覆核權從屬於《基本法》授權的司法獨立與終審權,主要用於對特區立法會及政府有關行為是否符合《基本法》作出審查與判定,無權向上追溯至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任何行為進行審查,該立場已由終審法院在「吳嘉玲案」補充性判詞予以清晰闡明,香港各級法院須嚴格遵循。 田飛龍續指,若香港法院受理司法覆核及作出違憲裁定,「則表明其背離了一九九九年以來終審法院確立的『人大行為不審查』的司法立場,存在司法越權及違反《基本法》的情形,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憲制性責任通過釋法等相關憲制程序予以澄清、監督和糾正。」  他又指,人大決定與人大釋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屬於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依據憲法與法律的合法權力行使。他指《基本法》雖沒明確提及人大決定的效力,但人大決定構成《基本法》秩序中有效的法律規範,香港法院有憲制性責任跟從判案,而人大決定在香港回歸以來已多次使用,包括○六年「西部通道」、一四年「八三一決定」,香港法院予以確認和尊重,並無合法性質疑。
2018/6/17-15:42立場訊  謝偉俊倡多次被逐議員罰停賽 黃宏發:相當荒謬  高鐵西九龍總站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日前在一片爭議聲中三讀通過,主席梁君彥被批評濫用權力,透過限時、限制議員發言等方法粗暴通過議案。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今日狠批梁君彥「唔識做」,認為議事規則是用來限制主席,而非如梁所指加強自己權力。對於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日前提倡,讓多次被逐離場的議員「停賽一年」,黃宏發直斥說法荒謬。  黃宏發今日出席城市論壇時表示,中止辯論可以很簡單處理,讓贊成和反對的議員發言後,就立即開始付諸表決,「不會浪費很多時間,這是主席唔識做的問題」。  黃宏發又認為,議事規則沒有明文規定主席能「劃線」限時辯論權力,因此主席根本不具此權力。對於梁君彥日前稱「議事規則係加強我嘅權力,唔係攞走我喺《基本法》嘅權力」,黃宏發並不認同,「議事規則唔係加強佢嘅權力,係限制佢喺嘅權力」。如果主席認為有議員發言冗長,可由議員提出立即付諸表決的議案。  對於審議期的運房局長陳帆與泛民議員一度「疊咪發言」,黃宏發認為這亦是主席的問題。如果他是主席,會先請陳帆坐下來,之後要求有關議員安靜,「喺到疊聲、噪交做咩?」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日前稱不少議員被逐離場後沒有後果,議事規則委員會正在研究對多次驅逐離場的議員設罰則,包括應否禁止他們參與餘下立法年度的會議。黃宏發批評謝偉俊的說法相當荒謬,「請佢諗通啲」,指請議員離場只是要維持秩序而非作出懲罰。

2018/6/16-17:19立場訊  法政匯思就立法會通過一地兩檢條例草案之聲明  1. 立法會於2018年6月14日以顯然有違正當程序的方式通過《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尤其, 法政匯思對於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處理手法深表不安,並作出以下聲明。  2. 法政匯思注意到條例草案在6月14日的審議期間,立法會主席不但阻止若干議員進入會議廳,更史無前例任意地在條例草案的二讀、三讀階段設立時限。儘管條例草案極具爭議,主席仍然肆意縮短應有的辯論時間,令議員不能就攸關重要,且影響深遠的憲制問題上作出所需的審議。  3. 法政匯思堅持原有的看法 — 一地兩檢的安排違反《基本法》及一國兩制下的保障,對每一名香港市民在《基本法》保障下的基本人權,影響尤甚。請參考法政匯思分別於2017年12月29日及2018年4月6日所作的聲明 [1] 和陳述書 [2]。  4. 立法會草率地通過條例草案的二讀、三讀辯論,做法有違正常程序,是政府在建制派護航下肆無忌憚地漠視程序公義和法治的又一例證。此舉對立法機關尊嚴的傷害,實可比擬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批准一地兩檢安排之決定對《基本法》莊嚴地位的破壞。  5. 法政匯思重申,香港法治精神的尊嚴決不能在所謂的經濟效益下妥協或犧牲。18/0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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