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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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30日 星期六

民監署檔案1806130(無能政權何德可言 無政府狀態橫行中囂  無識特首豈無不敗 理政無法無天成慣性)民監署倡特首應辭職
物廢自應棄之,物能當然用之可行、此乃自然常識。四任特首連連無能禍患港府百般不倖,令行政無不腐敗於黑勢力掌控之中!
2018/6/30-22:23立場訊 致函林鄭:香港公民及政治權利迅速惡化  尊敬的林鄭特首: 人權觀察是一個獨立的非政府組織,監察報導全世界90餘國人權情況,包括香港和中國,並已在此地區開展業務近三十年。謹此致函,關切香港公民及政治權利迅速惡化的問題。人權觀察曾於2017年6月13日就其中部分議題致函閣下,至今未獲實質回應。  自前次致函以後,香港政府採取連串措施,對其市民受到香港實質憲法《基本法》和其他國際人權法保障的各種權利加以限制。包括:對民主派人士進行更多無理檢控,並極力排除他們參選公職;由港府和內地有關當局對一名發表和平政見的學者進行輿論圍攻;加大干預學術與出版自由;以及著手制定國歌法,限制自由表達的權利。  對選舉權利的限制不斷增加  香港《基本法》規定,港人應當享有普選特區政府領導人的權利,但香港和北京政府一再拒絕實現普選承諾,尤其是做為香港最高首長的特區行政長官。此外,自2016年起,當局進一步破壞港人有限的選舉權利,打擊香港的半民主立法機構,即立法會。凡是曾經倡導香港獨立或自決的人士都被取消參選或當選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2016 年,香港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將兩名民主派候選人--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和香港民族黨的陳浩天--取消資格,理由是他們主張香港獨立的立場「與《基本法》不符」。多位民主派敢言人士於該年立法會選舉當選之後,北京又以「人大釋法」方式做出干預,迫使香港法院取消兩名公開提倡港獨人士的議員資格,繼而並導致另外四名民主派議員也被取消資格。2018年1月,選管會再度以曾經倡導香港「自決」而與《基本法》「相抵觸」為由,取消香港眾志候選人周庭的參選資格。  《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政公約)--該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均保障言論自由、參選公職和參與公共事務等權利。基於和平的政治觀點而對候選人資格進行審查,違反前述各種權利。此外,2016年北京在香港法院審理案件過程中做出「釋法」舉動,應構成干預司法獨立而違反《公政公約》。  跡象顯示,未來還會有更多人被不當取消參選公職的資格。2018年4月,北京駐港代表中聯辦主任王志民表示,任何人若呼籲「結束一黨專政」 --香港民主集會的常見口號--都應被取消參與資格。3月到4月間,閣下在答覆媒體詢問有關王志民和另一親北京政界人士的說法時表示,相關個案應由選舉主任按「當時法律要求」做出決定。我們極為關切閣下未就王志民的說法做出反駁,恐將危及香港民眾的言論自由權。  對民主派人士的政治檢控  人權觀察曾於 2017年4月指出,對香港民主派和在野黨領袖進行政治檢控已形成既定模式。迄今又有更多民主派領袖和社運人士被控各種莫須有的刑事罪名,包括非法集會、妨礙警務到煽動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導致部分人士被判刑入監。此一模式顯然形成於 2014年爭取民主的雨傘運動之後,該運動屢遭北京譴責。中國官方媒體曾將示威人士描述成「漢奸」,必須加以「斬草除根」。  相關案例包括:鄭松泰議員因在立法會議堂倒插國旗和區旗,被判侮辱國旗和區旗罪名成立;吳文遠因向時任特首梁振英丟擲三明治,砸中另一官員,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立。我們特別關切依據《公安條例》起訴的六宗案件,因為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早已批評該條例可能「有助過分限制」基本人權。人權觀察先前也已呼籲香港政府修正該條例,使其符合保障和平集會自由的國際標準。  對學者戴耀庭的輿論攻擊  人權觀察過去已對香港言論自由權屢遭打擊表達關切。2018年3月,香港法律學者及雨傘運動領袖戴耀廷在台灣發表演講,談及中國民主化後香港是否可能尋求獨立的假設性問題。香港政府發言人隨即回應表示,「特區政府對有大學教員發表有關香港可以考慮成立獨立國家的言論感到震驚,並予以強烈譴責。」  港府發表前述聲明後,中聯辦、港澳辦(中國大陸負責香港事務的機構)、中國官方媒體和香港親政府議員紛紛對戴提出嚴詞批評。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和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耀宗均稱戴的演說「威脅國家安全」。  儘管閣下曾否認該案有意壓抑言論自由或學術自由,港府譴責學者分享和平學術觀點的行為,實際上引發對戴的輿論圍攻。此舉無異對香港居民發出信號,任何人談論香港獨立--即使在遙遠未來--都將難逃當局審查與威嚇。  教育方面的政治審查  人權觀察也極為關切香港在教育方面受到的政治審查。閣下上任以來,香港教育局已開始對各級學校和教科書出版社強加中國政府偏好的政治觀點。  2018年4月,香港媒體披露教育局課本評審小組曾於今年稍早批評某些教科書用詞「措辭不恰當」,例如「中國在中共一黨專政下」和「中國堅持收回香港主權」。教育局長聲稱,中國向來擁有香港主權。香港媒體還發現,在此事曝光以前,已有部分出版商根據中國政府觀點修改教科書內容,諸如將台灣稱為中國一省。  2018年5月,教育局宣布修正後的中國歷史科課程大綱,將自2018-19學年度適用於全港初中。根據新課綱,1989年六四屠殺和1967年香港左派暴動等歷史事件悉遭刪除。此外,香港歷史將納入中國歷史而不再列為獨立課題,俾能讓學生「更切身感受到香港與國家的關係」。  香港教育當局對教科書出版商下指令、修改課程大綱,藉以審查課本內容,使其符合北京偏好的事實,已經侵犯學術自由以及學校師生獲取信息的自由,這些自由均為香港《基本法》和《公政公約》所保障。  國歌法草案威脅言論自由  我們也關切將「侮辱」中國國歌列入犯罪的法律草案。國際人權法允許為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而對言論加以限制,但必須有絕對必要且與所欲保護的利益絕對相當。該法案未達前述要求,可能違反《基本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權。  閣下先前曾為該法緩頰,指立法主旨僅在鼓勵市民「尊重」國歌,別無政治目的。然而,我們迄今未見閣下肯認市民疑慮,即該法恐將成為強迫効忠北京政府、檢控和平異見的工具,簡言之,該法可能扞格香港現行法律,包括《公政公約》。  對出版自由的威脅  香港媒體近期報導指出,中聯辦--透過不透明的控股結構--擁有香港逾半書店(包括四大連鎖書店)和30家出版灶。凡是批評中國和香港政府或有關雨傘運動的書籍,都被這些書店下架。  人權觀察先前曾批評中國政府將香港巨流出版社五名書商強迫失蹤,該出版社經常刊行中國大陸政治內幕書籍。其中一名書商李波疑似在香港境內遭中國國安人員綁架。儘管香港政府官員曾為該案會見中國大陸官員,雙方均未說明為何李波會在香港被綁走。時任特首梁振英曾表示「不能接受」內地執法人員在港執法,因其「違反《基本法》」,即香港的實質憲法。然而,梁振英和閣下均未說明是否曾有內地執法人員在香港執法。  我們期待閣下回應這種令公眾震驚的事態,調查出版市場是否遭到有計劃操控,導致人民自由出版和獲取信息的權利受到不正當限制,並應向所有獨立書店經營者保證,他們的營業行為能得到法律平等對待,以及港府有關當局的平等保護。 給香港政府的建議  正值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1週年之際,人權觀察敦請閣下為紀念此日發佈聲明,重申香港政府尊重人權的承諾。此外,我們亦對閣下提出下列呼籲:  •取消對參選權利的政治性限制,重啟政制改革,向北京反映港人支持真普選的民意;  •撤回所有針對反對黨領袖和民運人士和平活動的檢控;  •收回政府對戴耀廷教授的批評,重申政府對表達自由的尊重;  •檢討對教科書出版商的指導意見,收回其中旨在審查政治表達的部分意見;  •撤回國歌法草案;以及  •調查香港書商李波疑在香港遭綁架的事件,以及中國政府對香港出版自由的干預程度。  我們期待收到閣下回覆,並樂意在閣下方便時就相關議題與適當官員交換意見。人權觀察 中國部主任  Sophie Richardson  01/07/2018


2018年6月28日 星期四

民監署檔案1806129(香港自己救不被港匪出賣 因基本法復活了  追究黑幫勢力勾國賊罪行 港府官民同承擔)港府政權基本法衛  基本法效果港人守
民監署倡所有港府行政必須履職就(實事求是)盡忠職守護基本法效憲政。特首辦棄奴性效果敢履基本民監署倡所有港府行政必須履職就(實事求是)盡忠職守護基本法效憲政。特首辦棄奴性效果敢履基本法效能施政衛港府政民權。終審法院承擔黑法官求榮賣法罪行處治。司法部秘書處負責活基本法準率規序制度。公務員事務局監視公職私賣成賣港匪亂港歪風。警務署執法堅守依基本法效果與功能效忠職責。保安局監督國賊在港擾政干戈現象。廉政公署仗基本法衛港政防亂憲,緝捕追究職責公器私圖謀利勾黑禍港行為。政務司統領明政嚴打高官私賣港權,以倒置基本法令守護和執行不得光明正大。政制事務局依活的基本法真果堅守制度防擾成歪風。立法會必須立法活的基本法貫徹方針監督行政與司法平衡同等責任守護基本法真相效果和功能。律政司在撿控制度需要中立於真正活的基本法量衡案件始與終實事求是防釋法。民監署證無能無德的統治者必無善終政壇,定有禍港行政極至惡橫現象的事實。如董建華殺局倡問責制度徹底毀憲政、滅基本法、亡港府至政權喪失。曾蔭權懦夫囂起錨禍政改空亡。梁振英統治禍港行政全面崩潰,私慾橫利勾黑無所不能也無處不在妄為。鄭月娥體未腐屍先臭公然毀滅港府政權民權,自毀前程和港府前途喪於「大灣區、一帶一路、一地兩檢」現象衰名遺臭世代禍港悠久。如此的特首罪行惡極必有報應,而且臭名顯世!
基本法「效果和功能」是鄧小平對香港回歸時許諾憲章(賦予香港人對回歸後所作監督作用)皇令法律
寄件者:「民監署」。收件者:「特首辦、終審法院、司法部秘書處、公務員事務局、警務署署長辦、保安局、廉政公署、政務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立法會秘書處、律政司」
致所有行政主宰高官啟
民監署釋:基本法「效果和功能」是鄧小平對香港回歸時許諾憲章,是效法中英聯合聲明共同責任共識的承擔(賦予香港人對回歸後所作監督作用)稱國際條約;屬皇令法律,任何人<包括中央政府及香港政府>都不得任意篡改。祇有港人多數共同公認,才能作出動用此法變更、否則一律不得觸動。此稱真正的「基本法生命」準則。
但就廿多年出現連任無能特首、違反其「效果和功能」處死至亡也沒人問津和守護外,更任由(賣港匪及盜國賊)宰割甚至冒充其中、以違法行為為非作歹,破壞成損害百般、侵蝕香港地位,淪喪成港府行政破離民心。
民監署證:已向有關者作出討回基本法監督權為港人共同承擔應有的義務責任,守護基本應份監督職責和捍衛港府政權民權外、更可以為國家清剿「盜國賊無惡不作罪行繩之以法」而為國除奸,承擔「國家有難、匹夫有責」的神州文明法治在「民」高尚風範。民監署倡港府官民必須以「賢者我先、坦善我為」的公義道德、能為在港推進果敢成就的可行留芳。別再以自稱「建制派」而行為「實賣港」自居、橫行港府政壇的歪風,耀武揚威不斷不絕地形成「賣港匪勾結國賊的黑幫勢力」黑道聯邦集成久患香江,令港府政權形成苦不堪言的罪大惡極之「偽政」權。此致  26/06/2018付(付四附件其中)
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2018年6月26日下午4:48  林鄭:大灣區設國際創新及科技中心達互利共贏【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與副總理韓正會面後表示,大灣區發展規劃可為香港發展注入新動力,她向韓正建議成立國際創新及科技中心,發揮香港獨特的優勢,達致互利共贏。28/06/2018

2018年6月24日 星期日

民監署檔案1806128(特首無能成喪權事實 基本法效能顛倒使用  民監署譴京討回真相 草委會非法操行違憲)活的基本法真面目

基本法真面目現世:偽政可以橫行霸道至無法無天的無政府狀態就無惡不作無所不能。但基本法是國際條律屬國憲事實,賦港人回歸祖國信伈諾守不可虛偽。四任無能的無識無知特首,本成扣頸鎻犬行政就一無所效為基本法守護、對港府政權民權的效忠守諾。民監署在三年多,監察政府發現行政嚴重失職累積檔案六百三十案宗,完全不守職責忠誠履行任務棄捍衛港府行政權責至實,反以知法犯法執法違法處事成不符實際因果。到今日廿年多每況下陷入絕境地步,仕農工商學無不困境、就勾結黑幫勢力參政成禍患無窮。不務正業以非法行政禍民陷政毀法滅政策,堪民權民生安危損公帑百般流失,被黑集團侵吞噬嚼顯示眼前,目目可見堪淪難預;至今令港人無不譴責,也令國家措失連連。基本法死亡廿多年沒人問津也沒人理解基本作用是怎麼,本為國憲對港人承諾的保證條律作鑑規則、豈被國賊以違憲行為,濫用成妖法、魔咒的無惡不作而禍國殃港政民權呢?民監署證:基本法是北京對香港回歸的承諾守章,並非國家的制法權力;也是中央賦予港人監督國賊反判的上方寶劍,所以北京草委會的機構涉違憲和破壞國家憲政策略黑組織。民監署聲明:「民間監察政府責任制實行署職責所在」港府行政失職所屬範圍工作份內責任,故代特首討回基本法被盜至濫用追究責任;理由港府無能港民不得無能。因此,民監署必須承擔責任,履行討回基本法回歸後監督權和使用權;公開履行真正基本法守護和行使!25/06/2018

2018年6月23日 星期六

民監署檔案1806127(還基本法讓香港人 公開監督國家信任國家  由真正基本法發光 還國際公認有譽中國風)有香港在國際共識  神州文明再八百年
公開一封告密函京都:天然現象不離自然根據,有識常理不須舌唇含是非。民監署識不高見不淺、釋古國可八百年民安順治繁榮國土無疆,也祇兩竅八禮、風行民家成戶戶共識,禮國法標籤人人認同阿敬可嚴。成君臣民同親如一家,國威至就民家「國法民家倡、戶戶民權責、家家自治遵」。順理成章形成治國「不衙、不法、不牢、不稅」民興國榮八百年文明「民政國策、君由民主」的互相敬重成「官父民子、國責民當」的民治社會。守信的社會自有公信可議,但國家對地方都不能取信可證必成民反可行。理政不得民心何來統治有合法地位可言?希望京都可理解上述簡文含義有所啟悟。話轉正文:民監署證基本法是中英聯合聲明的結晶,主在不敢相信鄧小平言行可守諾就認真,故成立基本法可作讓港人信心之根據效用。可惜,在四任無能特首以賣港為榮的公開行政失職、以破壞基本法本能而處死基本法,成基本監督的鄧小平承諾約法文本基本法獻出、成國賊的違憲侵犯和破壞基本法準則效能被廣泛濫用而失去監督能力。任由國賊欲所慾為的非法行為,不斷不絕禍害港府行政無所不堪悲慘。民監署強調:要求特首向京討回基本法「監察北京違憲行為作效校對作用發揮功能」,制止國賊侵犯和破壞。特首承擔向京討回溝通責任,民監署負責追回基本法本能及責任辮論承擔。此乃港府官民的應份共同義務職責承擔,民監署也責無旁貸、特首更難辭其咎。港人治港責任港人承擔乃天經地義的事實,也是天然自然的地利人和公認行為;望北京諾之有信管治有方的合法承擔和責任分明。此乃普世社會的文明現象,也是融合世界的坦誠信念價值。

民監署證北京基本法委員會是反動行為的違憲組織。就職責不符行政制度;就權威是破壞基本法本能效果;就事實是國賊勾結賣港匪的賣國禍港殃民黑聯邦機構。證據如下:(梁美芬月初以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名義訪京,指京官及學者也認同,應「規範化」DQ安排,形式可包括推出DQ指引或修例。梁美芬又認為,可列明提出港獨及打倒國家體制者不符參選資格,但相關法例或指引未必需要具體寫明,高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便不能參選。梁美芬曾指出,「斬件式」就23條立法是可行的做法。基本法委員會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下設的工作委員會。根據《基本法》,委員會的職能包括發回不符《基本法》的本地立法條文,以及就人大常委釋法、《基本法》附件三條文增減,及修改《基本法》等事務向人大提呈意見。)這些都是違憲行為的謬論理據;與事實的基本法功能監督作用徹底逆行倒施。香港能出如此的敗類真是不幸中的有倖。理在三據:一據國賊橫行賣港匪猖獗沒有間隔。二據基本法成黑道勢力任由自殘現象當真。三據基本法本能效證監督作用必須嚴格執行,力保港府政權民權的事實憲制基礎守護。廿多年,象此種敗類屢出不窮在高官和利益團體及黑道勢力其中;因此民監署倡港府行政所有官民共同努力,承擔拯救香港特區政府名符其實、為國家監督守信成就、為香江將來文明制度融合國際而奮鬥!堅毅不屈地倔起香港人守護港府政權、民權的堅強作風符之承擔捍衛港府責任,向所有的盜國賊、賣港匪說聲「不行」,香港政權是民權靠山、民權是政權的支柱,香港人有社會公德義務職責捍衛港府拒絕賣港匪勾結國賊野蠻干擾!23/06/2018

2018年6月22日 星期五

民監署檔案1806126(賊子當道無法無天 顛倒基本法概念逆憲政  畜牲掌權違法亂紀 賣港政民權監督成被濫)中英聯合聲明衛港  防諾偽立基本法證
民監署釋基本法正經概念,有六篇行段文以頌。惡行篇:香港回歸因果有五存在「一港人不信任國賊治港有方而能力和主權有正當認識。二非人本性卑劣本能口是心非說與做相反的無道行為治政。三憲政不法民權,理政暴行視民為敵忌能人畏道德猖下流橫行無政道現象。四,政策朝令夕改,國憲有如無,理政黨國可代。五,人獸統治行為,以有能有德者鏟除,愛國愛民者拒參政,擇流氓地痞入政禍國殃民,成就回歸可忌的事實。」道義篇:道德與仁義乃為人的最基本底線,但在今日的香港已經夭夭不再!理由三權已受人獸培訓成妖,就香港回歸廿多年,已經多數高官受訓成畜牲本質;有關行為極之可悲可恥甚至成下流倫次。懷疑篇:就中英聯合聲明已知道中共無誠信可言,因此立下基本法防止它的野蠻本性再現故立一百六十條約規章而限制。事實篇:始終都不能效防野獸行為以吊兒郎當,而欺世盜名的循序漸進三曲五曲釋法和給你幾多就幾的蠻不講理,以騙誘、詐勒、剝奪、鎮壓、暴治行為扭曲基本法的概念主義和內容效處。橫行篇:這樣的國賊無道行為豈能有資格管治香港國際名都行政地位上才華和知識嗎?亡國篇:治理國政猶如兒戲,身不自力以耍流氓地痞狂囂妄為,以一帶一路猖橫國際於自敗亡途和大灣區發展誘人入陷阱同歸滅亡。民監署倡三權行政須阻止一地兩檢,實行真正基本法。
2018/6/22-11:40立場訊【一地兩檢】「覆核王」郭卓堅、新同盟古俊軒入禀司法覆核  「一地兩檢」條例草案上周獲立法會三讀通過,政府今早正式將條例刊憲,正式成為本港法例。繼青年新政梁頌恆及社民連梁國雄,「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及新民主同盟成員古俊軒今日亦入禀提司法覆核,要求高等法院裁定法案違憲。  郭卓堅在其覆核理據中稱,人大常委在香港境內設立「內地口岸區」,做法違反了1997年由時任總理李鵬簽署的國務院令第221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並繞過了國家主席習近平和國務院,做法違憲。  郭卓堅、古俊軒分別申請林鄭月娥及律政司答辯  郭卓堅申請將特首林鄭月娥列為答辯人。他認為,如果沒有人「搬龍門」,此案的成功率很高。  古俊軒則申請將律政司列為覆核案答辯人。古俊軒指,「一地兩檢」條例賦予內地政府在香港的執法權力,變相剝奪香港法庭在相關地方的司法管轄權,是一條嚴重違憲的法例,希望法庭能夠推翻條例。  梁國雄斥親共媒體向法援署施壓  梁國雄今早在法院門外見記者時指,中國人大常委一直未能說明,究竟他們是根據哪一條《基本法》條文可以將香港境內的司法管轄權讓給內地行駛,但立法會的保皇黨卻用「極之野蠻的方式」通過這一條違憲和侵犯港人權利的法案,因此他會履行自己早前的承諾提司法覆核挑戰。  梁國雄點名批評,他留意到香港有「親共」的媒體如大公報向司法機構及法律援助署施壓,指香港法院不應審理有關一地兩檢的司法覆核案件,法律援助署亦不應就有關案件批出法援。他表示,自己稍後就會就此案去申請法援,希望署方的公務員能夠做好把關,不要被親共媒體的咒罵和恐嚇影響。  被問及是否擔心司法覆核會再次引來人大釋法,梁國雄則表示,他無法控制人大是否釋法,人大本應要自制:「你係無辦法阻止狗吠嘅,你要話俾佢聽你唔應該吠。」  青年新政梁頌恆昨日亦禀提司法覆核,要求高等法院裁定法案違憲。梁頌恆見記者時表示,《基本法》第11條訂明,任何由香港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都不得和《基本法》相抵觸,但現時通過的「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明顯抵觸多條憲法條文。  梁頌恆又認為,如果沒有人「搬龍門」的話,案件的勝算非常高。2018/6/22-11:24立場訊【割地成真】《一地兩檢條例》刊憲 成香港法律  立法會上周四通過《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政府今日正式將條例刊憲,條例正式為本港法律一部份,但生效日期仍有待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另行刊憲決定。條例列出,高鐵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及香港段營運中的客運列車車廂,自啟用之日起,將由內地根據合作安排和內地法律實施管轄。  《一地兩檢條例》載有圖表標註西九站內的內地口岸區位置,亦指明客運列車同樣會視為內地口岸區範圍,在法律及司法管轄權上會視為在「香港以外並處於內地以內」,由內地機構執行內地法例,但又指出不會影響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域界。  內地口岸區仍有6項「保留事項」有豁免,繼續根據香港法律管轄,包括工作人員履行職務;建築物的消防、維修等要求;營運及服務供應商的稅務、僱傭責任;高鐵營運商、承建商或服務供應商、員工及乘客之間的合約或民事法律關係,以及高鐵鐵統安全運作和環境管制的規管。2018/6/19-21:41立場訊【基委會換班】傳譚惠珠做副主任 梁美芬加入做「護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連開4日會議,預料會在週五(22日)下午表決新一屆基本法委員會名單,兩名現任的副主任梁愛詩、張榮順都會退下火線。多個電子傳媒包括港台、商台、有線等均指出,梁愛詩會退下火線,由現任委員之一、獲推薦為接替梁的譚惠珠頂上。經民聯梁美芬則獲推薦加入成為新一屆基本法委員會港方成員,至於目前成員黃玉山、莫樹聯、陳弘毅和劉廼強預料將繼續留任。

外界早前盛傳經民聯副主席梁美芬基本法委員會港方成員,但上月底有不同報章引述消息指,梁美芬並非中方屬意人選,中方有意邀請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出任委員。  《香港01》指出,原獲推薦為委員的袁國強婉拒出任,結果由梁美芬接替委員一職。  梁美芬曾提「規範化」DQ安排  梁美芬月初以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名義訪京,指京官及學者也認同,應「規範化」DQ安排,形式可包括推出DQ指引或修例。梁認為,可列明提出港獨及打倒國家體制者不符參選資格,但相關法例或指引未必需要具體寫明,高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便不能參選。梁美芬曾指出,「斬件式」就23條立法是可行的做法。  基本法委員會是全國人大常委下設的工作委員會。根據《基本法》,委員會的職能包括發回不符《基本法》的本地立法條文,以及就人大常委釋法、《基本法》附件三條文增減,及修改《基本法》等事務向人大提呈意見。22/06/2018

2018年6月18日 星期一

民監署檔案1806125(非我港無能而是特首賣港 禍患香江無寧日  實在能人輩出老中青階有 可惜是人非禽獸)弄權賣國賣港必報  走狗漢奸必須懲誅
今日特首明天走狗,明日賣港今天見效。港人何堪不再憂悠面臨?鬼成高官狗坐衙堂豈不是人妖魔政?看今朝朝廷朝朝妖氣衝天,如何香港不受籠罩之處?民監署畧有所識、但時勢不符正道可行,雖正義可彰確難抵擋黑道霸橫憂患香江不再文明法治英留傳統。因此福消而禍誕不日有時存在,香港政府不再是行政長官的所可主理責任和守護能力,祇是國賊的化身而已,以不倫不類的政制和法度、徹底破壞港府政策和行政制度成有如無般地墜落。剩下的衹是橫行霸道,蠻不講理,就無法無天無惡不作,再無其他理政能力存在。就香江形成臭港任由盜國賊四處破壞和糟蹋,無完美點滴可留。行政成偽政;立法會變弄權會;法庭形成法停。有法不依。政制不就。官賊同道。私利當前。腐敗顯威。香港人奈何得了嗎?可惜,高官成京犬變港狼噬嚼港府政權、民權、政制、法治用釋法、確認書、DQ等,完全徹底毀滅至屍骨無存。劣行統治殘質目目可見,不但政策制度和建設項目哪有不存在黑勢力的爪痕?因此,民監署責無旁貸也難辭其咎、向各官員追究行政失職責任的罪行付諸司法興訟;但能如何?官官相護、法理無彰、三權盜守處一無所在,香港人能為何而努力、守護港府「政民權利和地位」呢?希望各高官遵守基本法而盡忠職守(得俸祿符政職還良心)吧!
2018/6/18-11:14立場訊  肆無忌憚的林鄭執政集團  立法會在主席丶建制派及政府官員合謀下,強行通過一地無檢法例,三步走終於成功走完,林鄭月娥又立一大功,距離推廿三條立法又接近了一大步,因為只要照辦煑碗,泛民反對又如何。眼前泛民議員應該好好思考,究竟如何對付已經到了肆無忌憚的執政集團,繼續在議會內作象徵式抗爭,聲稱「今天是立法會最黑暗的日子」,而法案繼續提交丶驅逐離場丶然後三讀通過,夠了,實在已經夠了,要想想其他辦法。  首先,不要再儍仔,以為林鄭丶中聯辦丶建制派是三個權力板塊,今屆同梁振英最大分別,是高度整合成為一個執政集團,許智峰所批評的公務員狗仔隊橫行立會丶泛民所厭惡之主席梁君彥肆無忌憚地搬龍門,其實是同一件事,就是上屆政改表決「等埋發叔」,林健鋒丶葉劉淑儀丶梁君彥被照肺並痛哭後,中共嚴厲執行紀律的結果。  我們見到修改議事規則丶搶佔大小主席位置,動輒報警,全部都是同一套劇本。建制派及中聯辦做「黒面」,「紅面」正派角色就分派予林鄭月娥,伸出所謂大和解橄欖枝,統戰泛民功能組別議員,再清洗一兩件梁粉,於是就成功將「壞事」撇得一乾二淨。  這種Teflon politicians 的易潔鑊技倆,其實不是甚麼高超技術,只是一味切割,避免惹禍上身,立法會內建制派所作所為,是他們的事。於是出現了泛民一邊同林鄭眉來眼去,另一邊就不斷呼喊「今天是香港立法會歷史上最黑暗的一天」的奇怪現象,大家回心想一想,難道這黑暗一天林鄭月娥沒有責任,只是梁君彥的卑劣所為嗎?這就是自欺欺人。今天香港存在一個在中共幕後指揮並高度整合的執政集團,只有這種緊密合作才能一年完成了多項中央交託的政治任務,這也是三權合作論的逐步實現。  作為反對派如果要應對這新形勢,必須同樣要高度整合起來,否則會在拉一派打一派的策略下被逐個擊破,而當中關𨫡是必須削弱林鄭月娥的政治信任,將她變成跛腳鴨。梁振英口頭極左,但實質破壞力有限,因為他無法扮演建制共主的角色,所以做了一屆就被叮走。林鄭月娥經歷DQ丶公民廣場案丶旺角騷亂案丶割地兩檢丶追殺戴耀廷,一連串政治動作而民望冇大跌,下一步必定是廿三條立法。以她的政治手法,會以廿三條通過換取重啟政改,拉住民主黨以作分化。往後香港政治局勢只會愈來愈惡劣,社運低潮丶群眾動員乏力,建制已經到了肆無忌憚地步,立法會監察功能全廢,中共現時不乘機將二十年來無法落實的政治任務一舉完成,留待何時?中共戰略擅於「找住戰機丶發動起來」,以獅子撲兔之勢,全力出擊。  我認為泛民需要整合外,也要重新找尋國際空間,九十年代香港問題國際化,令北京有所顧忌,但可惜近二十年香港在國際舞台的曝光愈來愈少,同國際社會丶人權組織丶NGO及主流媒體的關係,一代不如一代。雨傘運動令國際就社會重新關注起香港來,目前強弱懸殊,雙方力量對比差別甚大,統一戰線及國際化是應對的方法。泛民不能每次叫喊完「最黑暗的一天」,然後又business as usual,返回立法會繼續開會,繼續請林鄭做主禮嘉賓,莫講話後生仔頂唔順,連我這些八九一代也無法接受。19/06/2018

2018年6月17日 星期日

民監署檔案1806124(譴國賊違憲犯法 香港人自行決定香港前途  倡港自治符法憲 拒國賊囂張不道行為橫行)民監署履職倡港府  果敢就基本法施政
無道之君何來有道之國,暴治行為就無法無天成無惡不作難免;如此行政本亡國滅朝現象,香港救國聖地豈由賤官囂不道其橫禍患港?基本法真相,坦今復活 死裡逃生現香江,假的基本法不能再來欺騙港人。香港人受欺凌廿一載醒悟了,國賊橫行香江廿一年也夠了;別再侵犯行為而自欺欺人濫法濫政濫權了!香江天地港人自理,不需國賊牽腸掛肚了!踏踏實實等待香港救國功力再顯光芒,拯救大神州聖土;效法理政文明彰顯,再度福澤子民(展示古國風度的德賢治政理國成世界文明模範)真相!
2018年6月18日上午6:11泛民擬覆核「兩檢」 京學者:港無權審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上周通過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完成「三步走」程序的最後一步,但有民主派人士稱正考慮申請司法覆核,隨時影響高鐵香港段九月通車的時間表。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上圖)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香港法院無權審查或撤銷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若有市民申請司法覆核,香港法院不可能受理。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則指,若香港法院受理司法覆核及作出違憲裁定,人大常委會有憲制性責任通過釋法等相關憲制程序,予以澄清和糾正。  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遭拒的「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與社工呂智恆,計畫在政府本周五「一地兩檢」條例刊憲後,再次提出申請。不過,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表示,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地方法院無權推翻國家機構作出的決定,「中央有權監督特區政府、司法機構是否遵守《基本法》,但地方法院沒有權審查、撤銷人大常委會根據《基本法》作出的決定」,香港法院一定要拒絕相關司法覆核申請,否則情況「不可想像」。他指目前有「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負責監督法律實施,一條法例是否合法合憲,並非由香港法院判斷。  人大常委會去年十二月通過高鐵「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的決定,但人大決定是否如人大釋法一樣,具有法律約束力,一直眾說紛紜。陳端洪認為,兩者同樣出自人大,法律效力沒有區別,人大決定亦必須符合《基本法》,但他承認當中有一點矛盾:「誰來判斷是否符合《基本法》呢?她(人大)自己說了算,自我審查。」陳端洪說,在中國憲法體制上,指控人大決定違反《基本法》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人大作出決定時,必然是推斷其決定符合《基本法》。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亦指,香港法院無權覆核人大「一地兩檢」決定,因為有關決定是人大常委會就西九龍高鐵站管理制度正式作出的憲制性安排,具有等同於國家法律的地位,已成為以憲法和《基本法》為憲制基礎的香港法律體系的一部分,具有國家法上的憲制合法性。  他指出,香港法院之司法覆核權從屬於《基本法》授權的司法獨立與終審權,主要用於對特區立法會及政府有關行為是否符合《基本法》作出審查與判定,無權向上追溯至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任何行為進行審查,該立場已由終審法院在「吳嘉玲案」補充性判詞予以清晰闡明,香港各級法院須嚴格遵循。 田飛龍續指,若香港法院受理司法覆核及作出違憲裁定,「則表明其背離了一九九九年以來終審法院確立的『人大行為不審查』的司法立場,存在司法越權及違反《基本法》的情形,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憲制性責任通過釋法等相關憲制程序予以澄清、監督和糾正。」  他又指,人大決定與人大釋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屬於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依據憲法與法律的合法權力行使。他指《基本法》雖沒明確提及人大決定的效力,但人大決定構成《基本法》秩序中有效的法律規範,香港法院有憲制性責任跟從判案,而人大決定在香港回歸以來已多次使用,包括○六年「西部通道」、一四年「八三一決定」,香港法院予以確認和尊重,並無合法性質疑。
2018/6/17-15:42立場訊  謝偉俊倡多次被逐議員罰停賽 黃宏發:相當荒謬  高鐵西九龍總站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日前在一片爭議聲中三讀通過,主席梁君彥被批評濫用權力,透過限時、限制議員發言等方法粗暴通過議案。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今日狠批梁君彥「唔識做」,認為議事規則是用來限制主席,而非如梁所指加強自己權力。對於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日前提倡,讓多次被逐離場的議員「停賽一年」,黃宏發直斥說法荒謬。  黃宏發今日出席城市論壇時表示,中止辯論可以很簡單處理,讓贊成和反對的議員發言後,就立即開始付諸表決,「不會浪費很多時間,這是主席唔識做的問題」。  黃宏發又認為,議事規則沒有明文規定主席能「劃線」限時辯論權力,因此主席根本不具此權力。對於梁君彥日前稱「議事規則係加強我嘅權力,唔係攞走我喺《基本法》嘅權力」,黃宏發並不認同,「議事規則唔係加強佢嘅權力,係限制佢喺嘅權力」。如果主席認為有議員發言冗長,可由議員提出立即付諸表決的議案。  對於審議期的運房局長陳帆與泛民議員一度「疊咪發言」,黃宏發認為這亦是主席的問題。如果他是主席,會先請陳帆坐下來,之後要求有關議員安靜,「喺到疊聲、噪交做咩?」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日前稱不少議員被逐離場後沒有後果,議事規則委員會正在研究對多次驅逐離場的議員設罰則,包括應否禁止他們參與餘下立法年度的會議。黃宏發批評謝偉俊的說法相當荒謬,「請佢諗通啲」,指請議員離場只是要維持秩序而非作出懲罰。

2018/6/16-17:19立場訊  法政匯思就立法會通過一地兩檢條例草案之聲明  1. 立法會於2018年6月14日以顯然有違正當程序的方式通過《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尤其, 法政匯思對於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處理手法深表不安,並作出以下聲明。  2. 法政匯思注意到條例草案在6月14日的審議期間,立法會主席不但阻止若干議員進入會議廳,更史無前例任意地在條例草案的二讀、三讀階段設立時限。儘管條例草案極具爭議,主席仍然肆意縮短應有的辯論時間,令議員不能就攸關重要,且影響深遠的憲制問題上作出所需的審議。  3. 法政匯思堅持原有的看法 — 一地兩檢的安排違反《基本法》及一國兩制下的保障,對每一名香港市民在《基本法》保障下的基本人權,影響尤甚。請參考法政匯思分別於2017年12月29日及2018年4月6日所作的聲明 [1] 和陳述書 [2]。  4. 立法會草率地通過條例草案的二讀、三讀辯論,做法有違正常程序,是政府在建制派護航下肆無忌憚地漠視程序公義和法治的又一例證。此舉對立法機關尊嚴的傷害,實可比擬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批准一地兩檢安排之決定對《基本法》莊嚴地位的破壞。  5. 法政匯思重申,香港法治精神的尊嚴決不能在所謂的經濟效益下妥協或犧牲。18/06/2018

民監署檔案1806123(非法政權無方施政滅亡現象 港府偽政隨風  救國稻草香港獨特世界自治 賣港匪國賊擾)統無能獨裁暴治  治無法流氓地痞掌政
政者不道逆天橫禍殃民,人為無知助紂為虐成「敗政」其就;當今香港不悟其理,就成(功過顛倒、是非不分、皂白不論)就產生「偽政」當道至無法無天達無惡不作行為。此過因由九象其中: 一無道統治是由非法政權出現。二統治無方欺詐剝奪民權民產民資富官蠻政。三就流氓地痞衙堂猖黑行黑理黑無其不能。四官賊同道佈滿行政違法亂紀凌民剝民殘民無不極所。五無義行為賣國賣港挑黑鬥白以強凌弱借權威作私慾無所不能。六培養人獸行為就高官享俸祿成國犬當港狼噬法律無章。七打壓正義倡野蠻。八實行有識有能禁當官。九不就禽獸忌當政。香港政府不再有文明法治,祇有無法可喻流氓政權橫行霸道香江成賣港!

2018/6/17-14:06立場訊 寫在高院暴動案判刑之後【文:按針】一直以來,夢人們一直堅信,或者說志在能夠改變大眾對法律的理解。我們將一些乍看上去艱深難懂的條文或是判詞加以闡釋解讀,解釋法庭為甚麼會這樣作出判決/判刑,令大家可討論法庭的運作。發表一下我們這班乳臭未乾的夢人的小小我見,希望能夠有助於讓大眾在每日的新聞頭條之外,也可以理解到每一件法律事件背後的法治含意,來討論我城所需的法律制度。  近日看到社會對法庭案件的評論中,我們見到多了以純粹洩憤為主的人身攻擊或是武斷偏見,這些是不論政治立場均可見到的。這些狂言不禁令人深思:無論是出於何種心態,無論是站在哪種立場,諸如此類的指摘或是謾罵對社會的進步、對法治的發展、甚至對被殃及的當事人,真的有幫助嗎?當以後有一天民主的香港到來時,我們又對法庭有什麼期待?  香港一向以法治聞名,三權之中,公眾普遍對司法持有較高的認可度和尊重,但是近年來,每逢社運/政治案件判決公佈,無論是哪一邊,幾乎是一定會帶來強烈的批評和攻擊,其中更多以對法官、律師、主控官的起底或人身攻擊為主。問題是,往日司法制度的威嚴和公信力似乎正在一點點褪去,箇中原因有多少是出於法官或是律師身上呢?  行政立法淪陷之下 司法機構位置尷尬  香港的「三權分立」之中,行政通常是首當其衝被民眾批評的,不但因為行政是與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也是因為其權力過大,一權獨大。至於立法,立法機關失效,不能發揮及時立法辯論議政的功能,不但欠缺制衡政府張牙舞爪的權力,代表民眾的議員提出法律改革的空間也不過聊勝於無,法律條文的更新根本追不上甚至反應不出社會的變遷。  當政府濫用權力忽視民意,而過時的法律不僅不能解決現有的社會問題,反而引發出更多矛盾之後,這一切棘手的問題,不得不交予司法這一最後的關口來處理的時候,可想而知,法庭是被擺在了一個怎樣尷尬的位置。  這幾天,特別是關於梁天琦的判刑,夢人們都有一點零碎的討論,因為不斷有不同的人問我們的看法,但我們不能,亦沒有資格斬釘截鐵地給出一個非黑即白的答案。但我們希望藉此機會,與大家討論一個永恆的話題:大眾到底希望法庭做些甚麼?   以社運案件為例,如果在判刑前,法官在判詞中處處表明理解甚至肯定被告的動機,不過判刑結果依舊,對於被告或是支持者而言,是否有實質的分別?  如果有判決裁定社運人士無罪,法庭在高牆與雞蛋之間站在了雞蛋的一邊,但事實上卻是明顯違背法理,那麼是否又是一個可以接受的結果? 如果一味追求“法律中的人情”,那麼既然今天可以不理法律甩你,明天亦可以不理法律直接釘你,我們要的是不是這樣的法庭?雖然我們或會認同法治的其中一個目標是以法達義,但若然法庭作為行使公權力的司法機關,連有法必依都無法做到,那我們又會否認為這樣的法庭能踐行法治?能隨時隨其喜好偏離法律的法庭,又豈非另類專權?這樣的法庭執行這樣的「公義」,其實真的很雞蛋,彈指可破。  事實上,在任何政治體制之下,本質被動的司法機關都難免被動被另外兩權牽著走。當政治制度越趨專權,被法律原則綁死的法庭,很多時候只能在有限的裁量空間內,減少助紂爲虐的程度 (若然法庭願意的話)。然而,單是執法者、檢控者對誰執法,法庭就已經沒有控制權。舉例來說,近日坊間其中一個討論焦點正正就是為何梁天琦遭重判,而一些其他人(例如警察)卻能夠倖免於檢控––而選擇性執法和檢控,不幸地在我們的法律制度和原則之下,正是法庭難有空間介入的決定。如果大眾因此對司法制度出現信心危機,這不能說是無的放矢,但也未必能夠歸咎法庭。  僅餘的自主權 法官們怎樣運用?  當然,我們並不是說,因為成文法律定下了ABC大原則,法庭執行ABC時就可以完全免於任何批判。  例如於量刑方面,司法機關一般不像其他情況般被動,被執法者或檢控牽著走。成文法律一般只會訂下一項罪行的最高刑罰,而法庭在遵守過往案例訂下的原則之前題下,仍在制訂整體量刑政策上有極大的空間。在個別罪行和案件中,量刑政策甚至沒有明確的數字方程,令法庭針對案情作不同判刑考慮的空間更闊。  我們認為,法庭其中最值得備受批判的其中一方面,正正是法庭如何行使它在法律之下的自主權和裁量權。  我們會問,到現在為止,法庭把這自主權用對了嗎?或許還沒有。 例如,由《周諾恆案》 《黃之鋒案》到今次《梁天琦案》,法庭一直說只要使用暴力就不可能有任何輕判—— 這句話在民主自由社會當然真確,但在香港的情況下是否必然正確的理解呢?是否法庭面對明顯有政治背景的示威案件,就絕對只能採取重判 阻嚇的量刑政策?  如果我們的回答是「即使牽涉不太過分的暴力,法庭也應該考慮他們是出於真誠政治信念」,那我們也必須接受法官一般來說沒有甚麼正統性(legitimacy)裁斷政治信念誰對誰錯。那就是說,不同意見的示威者也會得到減刑。但這又有沒有限制呢?是不是任何政治意見都有同樣值得尊重呢?  以上種種都是值得思考的問題,並不是一句「暴力當然要重判」就能解答得到。法庭常說要給予社會一個不能使用暴力的「訊息」,但到了引起暴力的根源 社會上權力日趨不平衡 民主制度日趨崩壞的問題,法庭卻沒有任何給予「訊息」,而事實上法庭也根本難以處理。社會因此對法庭 對法治失去信心。此事未必完全能夠歸咎於法庭,卻也不能單靠維護法庭尊嚴解決。 結語 有人說法治是香港的最後一道防線,有險可守,但或許法治從來就不是靠自身 靠法庭 靠律師就能夠築起的一道防線。我們仍然相信法治,但法治始終只是公義的其中一環,當其他種種制度都崩壞的時候,我們還能夠如何守護法治呢?  本文非慣常的法律分析文,純粹是筆者在這幾日的感受,看有誰共鳴?17/06/2018

2018年6月15日 星期五

民監署檔案1806122(反動政權必有終日 惡行極始知末期到)
2018/6/15-14:58立場訊 高鐵一地兩檢 回顧世紀謊言 高鐵一地兩檢、甚至這條鐵路本身,自始至終都是一個謊言,一個十多年來由政府構築的世紀謊言。 連篇謊話始於2005年,政府拍板將高鐵的總站,設於西九龍:香港的中心地段,後來通過採取專用通道方案(即高鐵另建獨立鐵路,不會與現有其他鐵路共用軌道),這已經為高鐵埋下兩個炸彈:天價工程和一地兩檢。 先說工程造價,曾有民間組織提出高鐵站的替代方案,將總站設在錦上路,就可以避免大角咀的收地,新興建的鐵路亦較少,造價自然較便宜;而改為與西鐵線等共用通道亦可以減少造價。 但結果政府選了花費最大的方案,2009 年的估算是600多億。為了從納稅人口袋搶錢,政府當然要提供一堆美麗的數字,「估算」高鐵能為香港帶來多大的經濟效益云云。 毫無意外地,這些估算全都落空。 根據2009年政府向立法會提的文件(即高鐵撥款尚未通過時),估計高鐵營運50年,總計的經濟效達870億(以2009年的物價計),而當年政府申請的高鐵撥款是669億,一加一減,建一條高鐵,50年後賺了200億,接通全國之餘還可以創造1萬個職位(政府文件話),多爽! 但時隔10年,高鐵的造價已升至848億,建高鐵賺 200億已經一場空,更可怕的是所謂870億的經濟效應,其實很大程度是「吹水」。 不用講太多複雜數字,只講最易明的:870億這數字,是2009年用6%「內部回報率」提算的,而到2018年,政府已將內部回報率下調到4%,經濟效應是900億(以2018年物價計),高鐵的效益已經大幅縮水:另外當初政府估算到2031年,每日會有16萬人坐高鐵,現在「又」已下調到15萬;創造的職位又由1.1萬個減到1萬個。 結論是,高鐵尚未通車,有關的效益估算已經不斷下修,數字不會說謊,政府卻會,明擺著一個無法回本的項目,政府的操作卻是先誇大估算數字,通過撥款製造既定事實後,再來耍無賴,例如說「唔起都起咗啦」,看待高鐵效應「應該廣闊啲」「高鐵帶來溝通 貨流人流效益無法量代」「高鐵 50,年計有錢賺」(陳帆語),正如飲鉛水拉勻一世計無問題一樣,信不信由你。 而這個由政府謊言構造的大白象,為高鐵另一個更大的謊言:一地兩檢,提供了最佳的土壤。  看不出當中關係?梁愛詩去年5月的發言很能說明其中邏緝。 「若高鐵做唔到一地兩檢,倒不如炸咗西九高鐵站,投資咗 800幾億,到時點同香港人交代?」 將這番言論,和時任運房局長鄭汝樺在2009年爭取高鐵撥款時的發言相對就更有意思。 「即使高鐵通車未有一地兩檢,都可以有折衷方案,沒有一地兩檢不等於沒有高速。」 一地兩檢這套操作,和造價謊言是同一套路,先作出空泛的承諾,到米已成炊,反過來用高鐵造價達800億來威脅市民,推動一地兩檢,難道又真的可以把西九高鐵站炸掉重建? 實質上這是一個自我實現的預言,先將高鐵總站選址在興建難度高 需要大量收地西九,再採取貴價鐵路方案,之後反過來以高鐵造價太高為由,為一地兩檢開路,否則難以發揮高鐵效應,市民就只能被綁架上車,動彈不得。 但一地兩檢才能發揮高鐵效應,同樣是似是而非的謊話。 即使按政府估算,超過六成人坐高鐵目的地只是福田或深圳北,反正都在深圳下車,是否一地兩檢其實無影響,是否坐高鐵都無甚分別:更甚者,政府估計絕大部份高鐵乘客,最遠都只是坐高鐵到廣州,所以經常以「48分鐘到廣州」作招徠。 但實情是高鐵往廣州「不停站」列車只有約一成,只有這一成班次才能48分鐘到廣州,其他九成車次都要停站,行車時間加上安檢要個多小時;而所謂直達「廣州」,是指廣州「南」站,實際上是在番禺,由番禺轉車回真正的「廣州」,坐高鐵前後約要兩小時,和現時的「直通車」相差無幾。 不過不緊要,政府會繼續堅持高鐵可以接通全國 接通歐洲,甚至將來會直達火星,只為了令這個自製的「高鐵必須一地兩檢」謊言完滿。接下來的人大決定,基本上廢除了《基本法》十八條井水不犯河水的保障,梁君彥中止議員二讀發言,順道廢除了立法會議事規則,只是水到渠成之事。  到昨日,這大騙局終於去到終局。其實政府有意欺騙市民很平常,但如高鐵般十多年一路走來 始終如一,在近乎所有事情和細節上都是以謊言和橫蠻霸道來推動的世紀大騙局,或許都算得上震古鑠今。 當然,高鐵香港段9月通車,大陸執法人員在西九站執行大陸法律已是板上釘釘,但無論事情有多離奇,大抵及不上余香凝偷食的萬一,社會反應很明顯,就是沒有反應,但有些事還是應該趁記憶猶在時,留個記錄。
2018/6/15-17:30立場訊 指梁君彥濫權 26 非建制議員擬提不信任動議  高鐵西九龍總站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昨晚在一片爭議聲中三讀通過,主席梁君彥被批評濫用權力,透過限時、限制議員發言等方法粗暴通過議案。立法會民主派,連同醫學界議員陳沛然共 26名議員今日去信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要求於下周五(22日)內會討論針對梁君彥的不信任動議。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今午見記者時表示,梁君彥昨日主持會議時多次違反《議事規則》,安排極不正當。楊岳橋指,雖然他們預期有關動議不會獲建制派支持,但非建制派議員將會在內務委員會上利用此機會,向公眾交代梁君彥的惡行,他們之後亦會尋求在大會上再討論不信任動議。  朱凱廸指,梁君彥在恢復二讀辯論時以限時為由,不容許仍未發言的議員發言,又禁止早前被逐出會議廳的五名民主派議員於全體委員會階段返回會議廳。  朱凱廸斥,自立法會於去年年底通過議事規則修訂後,議事規則理應已完全符合建制派的心意,惟梁君彥昨日仍多次帶頭違反議事規則,更顯建制派「已經無法無天到一個咩地步。」  教育界葉建源批評,梁君彥的做法打破議會慣例,違反議事精神,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議員絕不能接受他開出這個壞先例,必須透過提不信任動議表明挑戰他的做法。

2018/6/15-15:54立場訊 團體譴責梁君彥濫權促下台 戴耀廷:梁配合中共實施威權法治  高鐵西九龍總站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昨晚在一片爭議聲中三讀通過,主席梁君彥被批評濫用權力,透過限時、限制議員發言等方法粗暴通過議案。多個民間團體今日中午舉行記者會強烈譴責梁君彥,要求他問責下台。  譚凱邦:梁君彥囂張跋扈 矮化立法會  新民主同盟譚凱邦在記者會上發言時形容,梁君彥是「黑哨之中嘅黑哨」,曾在會議多次無視議員提出的規程問題,在多名議員未有機會發言的情況下腰斬二讀辯論,又禁止於前日被逐的民主派議員翌日返回會議廳,做法明顯不公。  譚凱邦批評,梁君彥日前在議會上講出「議事規則係加強我嘅權力,唔係攞走我喺基本法嘅權力」等說法,態度「囂張跋扈」。譚凱邦又指,梁君彥作為立法會主席,卻安排大量保安員在立法會內限制議員發言和行動,矮化立法會,直斥梁君彥不適合繼續出任立法會主席一職。  戴耀廷籲做好組織工作 爭區會立會過半  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戴耀廷發言時指,梁君彥昨日的行為實為配合中共在香港實行威權法治,即當權者透過任意解讀法律條文,就可以不用理會任何程序公義,為所欲為。 戴耀廷警告,現在《議事規則》已被建制派修改,港人可預見之後《國歌法》、23條立法時,類似情況將會繼續發生。  不過戴耀廷指,雖然民主派制衡政府的力量被不斷削弱,但最大制衡力量是來自民間。戴耀廷表示,民間需要做更多功夫,讓市民明白今次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全面的威權化已步步進逼,他呼籲民間放下分歧,在未來兩年做好組織工作,爭取「反專制」議員在2019區議會及2020年立法會選舉中取得過半數議席,「只要一日仲有選舉,我哋仲有嘢可以做。」  韓連山:市民憤怒過憤怒  代表多個民間團體發言的韓連山則狠批梁君彥濫權,令立法會淪為橡皮圖章,做法令市民「憤怒過憤怒」。 韓連山指,梁君彥前年出選立法會主席時並未放棄英國籍,本來已屬違法,但他昨日主持會議的行為更證明他不配擔任立法會主席。  高鐵西九龍總站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昨晚在一片爭議聲三讀通過。在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嚴限時間,限止議員發言的情況下,立法會只用了四日會議共38小時,便極速二讀、三讀通過這一項被法律界視為違反基本法的法案,正式將高鐵通車後的西九龍總站部分範圍、以及在香港段行駛的高鐵車廂,劃作內地管轄區,全面實施內地法律。16/06/2018

民監署檔案1806121(行政自廢權力和責任 此非福而禍患別漠視  無識理政成政治利用 該官僚如匪即霸無疑)民監署責無旁貸履職  追究責任各行政承擔
直諱莫忌直批罪行所在,由各行政自行檢討罪源即止應禁,免令港府行政癱瘓成偽政勢力。行政長官責任:鄭月娥(一,要對一地兩檢即刻停止;否則港府民安不保。二,融合大灣區一帶一路棄之不參;此涉亡國源由,留香港救國。三,雙普選馬上實行;此行可確保港府行政暢順和政權與民權平衡,地位同世界並軌保譽。四,棄假的基本法,貫徹真基本法[九七回歸時];可拒絕國賊侵犯港府政權自治干擾。)立法會責任:梁君彥(一,必須取消非法黑勢力法度[確認書]政治審查拒能人參政。二,推翻革除民選議員黑政策侵犯立法會實際能力。三,發揮立法會監督行政,司法作用互相制裁效果。四,主席不得濫權勾結黑幫自殘[立法會所有議員發揮能力限制]。)司法署責任:馬道立(一,守護法治基礎必須以實事求是為準則。二,結案陳詞需要案由始末為根據作決。三,無常識法官濫權須追責。四, 必須果斷[敢拒絕國賊干擾港法治]。)
2018/6/14-17:33立場訊  練乙錚探監轉述 梁天琦:長刑期至少可說服他人,我這一代的本土派非為私利  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梁天琦日前因暴動罪成被判囚六年,時事評論人練乙錚周三(13日)在《紐約時報》撰文,提到他在本周二、即判刑翌日,曾到獄中探望梁天琦,他引述梁天琦說:「至少我可說服別人,我和我這一代的本土派,都不是為私利而投身政治。」  「受控制的激動」  練乙錚接受《立場新聞》查詢時指,他周二前往探監,當日是梁天琦被法庭判囚六年的翌日,亦是他被判刑後首次見親友。  他形容,梁天琦當時有種「受控制的激動」。  練又引述,探訪時梁天琦在他發問下談及三個要點,過程則由梁天琦女友筆錄。  第一,梁天琦覺得相比六七暴動放炸彈,「魚蛋革命」的規模或暴力程度都輕得多,但判刑卻更重。  第二,梁天琦指,大家現時的無力感,是因為目前政治狀況不理想。這需要時間去統合力量,但在無法以參選方式生存下,未知能如何統合。「或許本土派不再以政治團體方式生存,而是形成一種態度,紮根香港,成為一股政治能量。」  第三,梁天琦又表示,「為使本土派形成政治能量,我必會參與其中。但目前身繫獄中難以參與。在香港,年輕政治人物不多,Joshua(黃之鋒)和自決派等等也受到打壓,同樣是不被體制接受的一群。雖然如此,判囚是整個試煉中重要一幕。我們必須經過不同程度的付出,才能證明這代人改變香港的心,是不為私利、撇除所有計算的。」  被主流泛民否定 本土派只能靠自己  《紐約時報》周三(13日)則刊出練乙錚所寫的文章 《Why Are Hong Kong's 'Localists' on Their Own?》(「為何香港本土派只能靠他們自己」),講述梁天琦在 2016 年農曆年初一晚旺角騷亂中的經歷,並分析當下香港本土派同時被中國、香港政府、主流泛民所否定的困境。  練乙錚在文中引述梁天琦在本周二 (12日) 對他說:「我現在要坐更長和不公平的刑期了,至少我可說服別人,我和我這一代的本土派,都不是為私利而投身政治。」( "Now that I am serving a long and unfair sentence, at least I can convince people that I am not, and that my generation of localists are not, in politics for self-gain.")  練乙錚在《紐時》文章末段又指,為保護香港獨特文化、權利和自主的勇敢捍衛者(本土派),目前只能靠他們自己,因為他們既受到中國政府、香港政府所責難,又被主流泛民否定。練認同他們的主張:「他們正試圖抵擋站在香港門口的野蠻人。」

2018/6/14-12:16立場訊【瘋狂封殺】謝偉俊:禁多次被逐議員出席整年度會議 立會將研究  立法會繼續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下令禁止昨日被逐的五位民主派議員參與今日的全體委員會審議。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按照上次修訂《議事規則》時的邏輯,全體委員會和立法會大會本質上不同,梁君彥或需要重新審視決定。不過謝偉俊提到,目前不少議員被逐離場後沒有後果,議事規則委員會正在研究對多次驅逐離場的議員設罰則,包括應否禁止他們參與餘下立法年度的會議。  人民力量陳志全昨日向梁君彥提出質疑,5名民主派議員在立法會大會被趕,當進入全體委員會程序時,應否可重新進場,原因是立法會早前修改議事規則,降低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因此全體委員會與大會法定人數不同,應視為不同會議。  謝偉俊今早接受港台訪問時承認,建制派早前推動修改議事規則時,的確曾指出立法會大會及全體委員會本質上不同,因此按照同樣邏輯,梁君彥可能需要重新檢視,應否分開處理大會及全體委員會的情況,考慮讓昨日被驅逐議員回到會議廳。但謝偉俊強調,這只是他的個人分析,梁君彥對此可能有不同意見。  謝偉俊:球員被逐離場起碼罰停賽一場  但謝偉俊又指,不少議員和公眾人士都覺得議員被逐離場後「似乎無咩後果」,「世界盃嚟緊開鑼,趕出場呢,以往起碼罰停賽一場,唔可以即刻返落場打波。」 謝偉俊指,在不少其他國家的國會,議員被逐離場之後都有不同後果,「無論罰錢又好、停賽又好。」  謝偉俊透露,議事規則委員會正在研究之後如何處理被驅逐離場的議員,包括如果有議員多次被逐離場,是否應判該議員「整個年度都唔准出場」。他又強調,有關做法有英國國會的先例可循。15/06/2018

2018年6月13日 星期三

民監署檔案1806120(暴政橫行以無法無天 賤官劣態以無惡不作  天地人靈感天然反應 無道行為何來能安恙)非法統治流氓當道中  逆天橫行受天地人譴
無惡不作本天遣可行,無法無天民譴必然;民監署倡港府政權必須順應民心,不可勾結國賊聯邦黑道與民為敵而禍國殃民。流氓統治,今日港府行政步步跟足成當前成(偽政)非法管治港府政局亂象無疆;如此暴治何能得民心,不得民心何得天下?一批批賢能志士用千方百計打入牢獄,一個個道德良知者以(無據的罪名刑之無辜)。餘下的不是流氓,就是地痞可橫行霸道在衙門、公堂、行政執法違法亂紀行為堂皇無忌。作惡多端求民忍受可行嗎?就馮驊及彭寶琴此倆者(無能兼無識)禍害行政無窮(以法禍法以職濫權)衰官,連基本的職能和責任都不懂以何無(常識水平荒謬履職)形成瘋癲惡狗高坐座衙堂。行得通嗎?民監署對所有行政失職者追罪行責任承擔!
司法的暴行因果報應實情錄:2018/6/13-21:02立場訊【梁天琦囚 6 年】網上現辱罵法官言論 司法機構:高度關注 轉介律政司跟進  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梁天琦因暴動罪成被判囚6年,同案被告盧建民囚7年,已認罪的黃家駒囚3年6個月,事後網上出現一些辱罵法官彭寶琴的言論。司法機構今日表示高度關注,已將事件轉介律政司跟進。  司法機構今日回覆《立場新聞》查詢,稱就近日有人在社交媒體發表對個別法官的評論,司法機構對事件高度關注,已將事件轉介律政司跟進。  梁天琦等人被判囚一事,在網上引起了不少討論。在其中一個本地知名網上討論區中,有網民以粗言穢語辱罵彭寶琴,甚至出言揶揄其已離世的丈夫,以及詛咒她的家人等。
2018年6月14日上午6:11「一地兩檢」二讀通過 建制料今完成表決  警員昨晚進入會議廳蒐證。【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進入最後直路,昨二讀通過草案,期間多名民主派議員不滿被主席梁君彥禁止發言,最終五名泛民被逐出議事廳,期間兩名議員及兩名保安員報稱受傷送院,立法會報警處理。梁君彥重申,會以三十六小時時限審理議案,建制派預料今晚可完成三讀表決。  立法會昨繼續二讀審議「一地兩檢」草案,主席梁君彥一如早前預告,進入「一地兩檢」議程後,即邀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就二讀發言答辯,引起民主派不滿,紛紛提出規程問題反對。梁君彥稱不會處理規程問題,其決定不容辯論,議員應遵從。  其中民主黨林卓廷不斷喊口號,梁君彥指其行為極不檢點,率先把他逐出會議廳,黨友尹兆堅及泛民議員欲阻止,雙方發生衝突,共兩名保安員報稱胸口及手部受傷,召喚救傷車送院治理。林、尹最後被保安員抬走,兩人亦報稱受傷。七名警員昨晚在會議暫停後,進入會議廳蒐證,先後在林、尹等人座位附近蒐證和拍照記錄。  陳帆發言時表示,現距離通車只有一步之遙,完成「三步走」可令「一地兩檢」依法在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他批評民主派以「割地兩檢」形容安排並不恰當,重申《基本法》第七條列明香港土地資源屬國家所有,「一地兩檢」合法合憲。  立法會最終以四十一票贊成、二十票反對及一票棄權,二讀通過「一地兩檢」條例草案。  會議之後進入全體委員會階段,討論議員提出的二十四項修正案,至昨晚九時暫停,今早九時再續。梁君彥表示,希望三十六小時內完成三讀程序,今早會視乎情況再決定會議時間安排。經民聯林健鋒指,三十六小時時限包括審議中止待續及二讀時間,相信今晚有機會三讀表決草案。建制派班長廖長江說,三十六小時辯論時間只是框架,主席可視乎情況調整,如今晚需加時,建制派會留在議事廳配合。

2018/6/13-21:13立場訊 行管會就保安受傷報警 警入立法會搜證 梁君彥:僱主負責任的決定 立法會下午審議一地兩檢草案的二讀期間,多名民主派議員抗議主席梁君彥不准發言,結果被趕離場,包括民主黨的林卓廷、尹兆堅、許智峯及鄺俊宇。而林卓廷、尹兆堅以及一名立法會保安報稱受傷,由救護車送院。  議員在晚上接獲立法會秘書處通知,指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正副主席,即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及內會主席李慧琼同意,已報警處理,警員將在今晚會議結束後,就一名保安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受到干預而受傷的案件,到立法會會議廳搜證。秘書處要求議員在會後收拾好在會議廳枱上的私人財物及重要文件。  議會陣綫毛孟靜批評,行管會的決定匪夷所思,她指尹兆堅在抗議時已經停提醒保安自己是在席議員,不應被阻撓。她坦言行管會報警是「惡人先告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晚上見記者,指行管會上月已議決,如果有立法會人員受傷,秘書處會根據機制報警處理,警員會到會議廳搜證。他指有僱員受傷,立法會作為僱主報警處理,「是負責任的決定」。梁君彥指明白議員對他的裁決和會議安排有不同意見,他已經作詳細書面解釋,而不准議員在二讀發言,亦是採取了適當的平衡。至於明天的安排,他說要「冷靜一下,諗一諗,視乎情況才作決定。」  警察公共關係科發言人晚上11時28分回覆,指警方今日(六月十三日)下午接獲立法會職員報案,指有保安人員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執行職務期間受傷。警方接報到場,兩名分別41歲及57歲的男保安人員分別報稱胸口及手部受傷,兩人清醒被送往瑪麗醫院治理。案件列作求警調查,由港島總區刑事部公眾活動調查組跟進。14/06/2018

2018年6月12日 星期二

民監署檔案1806119(法官無識似瘋犬禍法 理據空虛判案彰不公  民衛港政權理所當然 顛倒功過法官違事實)法官謊法理不符事實  判詞廢脫離自然現象
民監署證彭寶琴法官非法行使公堂威信,此關事宜嚴重而禍害無窮;就此宗判案不符事實而且形成知法犯法行為,借司法公堂含義而措行「黑幫勢力公開顯著國賊同賣港匪惡霸的偽政狐假虎威藐視法規準則」劣態,侵犯我國(神州文明法治的賢能德治風範以實事求是)高尚風俗。就民監署職責範圍內的工作責任,公開譴責彭寶琴必須立即辭職而且要交代判案非法行為理據何在?此乃香港文明法治社會
,豈能任由瘋癲劣官以無識法律作風(胡作非為擾亂公堂上的威嚴和公正)處無法無天?
2018年6月12日下午12:15香港01【梁天琦案】周永康批裁決向政權完全靠攏 「赤裸裸的自欺欺人」  2016年農曆年初二的旺角騷亂昨日(12日)判刑,其中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暴動罪及襲警罪被判監6年,另外兩名被告則被判3年半至7年。  身為梁天琦於港大的同學、2014年雨傘運動時擔任學聯秘書長的周永康,昨晚在其Facebook發帖文,質疑法庭及法律界人士不斷搬出「法庭不會考慮政治因素」,只作法律裁決,「但在裁決時卻向政權完全靠攏,自以為空口說白話就能維繫法庭權威,不損其公正性的言行,是赤裸裸的自欺欺人」。  周永康質疑,示威者反抗警察屬襲擊,警察襲擊施威者屬制止;暴徒縱火就是證據,政權施暴法庭卻不理,「證據是什麼?真相在何處?真係蝦蝦蝦,三隻蝦」。他直言法庭在實際裁決時「自障雙目」,偏幫制度暴力,輕忽制度施暴,拒絕理解案件參與者動機、成因、背景,「已是在暴政前退讓三尺,如同默許暴行」。  周又直言,現時司法制度只是在「維護法紀」的層次,寧願法庭如不說清楚法庭深表同情,但無能為力;否則就說法庭法理外不考慮人情事態世故,不要假惺惺一大堆堂而皇之的說話,去掩蓋香港法庭的自我設限及無能。他表明一個不能帶領社會反思、因循封閉的司法系統,最終不能取信於民。司法權威,最終會自我崩潰,坦言對香港法庭,「我是沒有幻想,完全沒有幻想」。

2018/6/12-17:24立場訊  因「以法坑人」付出的代價必會有所回報!  昨天早上得悉「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的案件已審理,被控的「暴動罪」和「襲警罪」罪成,被判同期執行的有期徒刑長達六年,當刻十分詫異和憤怒。這不僅是直覺的認為判刑太重,更是深深感受到香港的法治和司法已漸漸陷落在「以法坑人」的圈套內,令不少年輕人付上沉重代價!  筆者並非「危言聳聽」,也不敢干預法庭裁決而「說三道四」,可是,怎樣也不會天真無知的相信「特區政府完全沒有以政治手段介入司法程序」這回事! 當然筆者手頭上沒有法律上可供驗證的「真憑實據」,証明香港特區的優良法治精神已被「污染」和「蠶食」,不過,這樣的感覺愈來愈顯得「實在」而「有跡可尋」,不禁意冷心寒。  其中的一個客觀事實是:如今選舉主任經已「搖身一變」成為參選人「政治思想審查官員」,在特區政府一錘定音的指令下,本來只是「檢視和核實報名參選人士具體申報資料」的「行政工作」,轉變為「審訂和批核報名參選人政治理念是否合乎官方政治正確原則」的「政治任務」。香港特區政府賦予選舉主任如此的「政治思想審查權力」,簡直就是藉此「以法坑人」,結果致令多個參選人士未入閘便已經被 DQ,「合法地」阻撓了不同政見者參加選舉。 這樣「以法坑人」的實例是鐵一般的事實,特首林鄭月娥和一眾問責官員口口聲聲的「依法行事」辯詞,正是典型的政治偽善虛言,難道香港人還能欣然對維繫香港的法治傳統價值表示樂觀,充滿信心嗎?  就算當作是「陰謀論」的臆測也罷,筆者認為「政治正確」的魔爪已伸進香港政府內不同部門和行政層面,審訂教科書的教育局如是,選擇性檢控的警務處如是,難道司法部門能夠倖免嗎? 更可怕的是所謂「政治正確」是「必須按照內地中國共產黨所制訂的國策行事」,對香港而言,是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絕對不容許任何自主或分離思想的政治取態」!香港人對於中國共產黨所謂「以法治國」而直接打壓內地政治異見分子的暴行應該不會陌生,如今香港「以法坑人」的效顰已一再逼迫有理想的年輕人,令人憤慨!  坦率而言,筆者並不認同「本土民主前線」的政治理念和有關「港獨」的主張,但是,這並沒有妨礙筆者對梁天琦及其同路人的理解、體諒、同情和尊重。在當前的政治現實上,筆者個人雖然不贊同「香港自主獨立」的發展方向,可是,絕不會否定在學術研究上,以至在政治議題探討方面,都是值得年輕人視為香港未來政治前途的其中選項之一。筆者認為在政治問題上絕對沒有忌諱和禁區可言,況且,將來內地和香港政治的發展和變化實在難以逆料,畢竟年輕一代對未來政治前途的話語權至關重要,豈容抑壓?!  就梁天琦案件而言,筆者認為是「騷亂」而並不同意有關「暴動」的定性,更不排除法庭裁決背後的「政治動機」,以至「政治審判」的可能性,對特區政府「以法坑人」的措舉深惡痛絕!無論如何,梁天琦和他的同路人已經為了政治理念和追求民主的理想,必須在監牢渡過未來一段青春歲月。 這不僅是那些年輕人的不幸,更是香港的不幸!  筆者認為嚴刑峻法不可能窒礙年輕人的抗爭意識,銬鐐牢獄也絕對關鎖不住有志者的自由意志。他們今天付出的沉重代價必然在將來有所應得的回報。來日方長,只要肯堅持和願意承擔,未來始終屬於年輕一代的!13/06/2018

民監署檔案1806118(無識倡不道特首無知 政治何以守護政權稱  強調鄭月娥公開道歉 賣港行為豈屢現不改)守護政權港官民職責  與政治何來轇轕關係
民監署譴港府偽政當道橫行霸道成禍國害港殃民。如此行為必須阻止, 否則禍患難測。港府政權是民權靠山理所當然的現象,是年青一代的義務承擔 守護和捍衛行政濫權的監督(國賊賣港匪糾成禍港民生)罪行付諸抵抗義務行動。
2018/6/12-10:59立場訊  指梁天琦刑期輕重見仁見智 林鄭反駁彭定康:檢控裁決不涉政治 對利用重判說法極遺憾  旺角騷亂案中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一項暴動及一項襲警罪,昨日被判入獄6年,另一被定罪的被告盧建民則因暴動罪被判囚7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見記者時表示,檢控和法庭只按照證據及法律原則辦事,當中絕無滲入任何政治成分。  林鄭月娥又指,大家認為某宗案件判刑是輕還是重,是「見仁見智」,但如果市民因為不滿意判刑,就批評法院作出政治審判,或者說法律被政治利用去重判社運人士,「我覺得依種講法係傷害緊香港作為法治社會嘅核心價值,同埋我哋引而為傲嘅法治精神。」  林鄭月娥今早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回應有記者問及對梁天琦被判囚6年的看法,林鄭月娥表示,由於事件稍後可能會進入上訴程序,她不會具體回應案件內容。  林鄭月娥重申,任何的檢控決定或裁決都是基於證據和法律原則作出的,強調律政司的檢控和法庭的裁斷絕無滲入任何政治成分。  林鄭:「法律被政治利用」說法摧毀法治  不過林鄭月娥反指,有些人批評案件是政治檢控、或政府是利用法律去重判社運人士,說法等同「如果法庭裁斷係啱佢心水,依個就係司法獨立,法庭裁斷唔啱心水,就係被政治利用。」林鄭月娥認為,有關言論傷害香港的法治精神,等同摧毀香港整個法治制度,她對此表示極度遺憾。  前港督彭定康昨日發表聲明,批評暴動罪所涉及的《公安條例》,立法條文含糊不清,定義或被濫用,不符合聯合國的人權標準,「令人失望的是,(公安條例)現時被政治利用,用於重判民主派和其他社運人士。」  林鄭月娥表示,有些人形容被判囚的都是有正義感的年輕人,但她作為行政長官和一個母親,雖然她都希望年輕人有理想、為社會不公義事情發聲,「但都要合法、守法,唔可以隨意作出違法行為。」  林鄭月娥又不點名批評,過去有人鼓吹違法達義、公民抗命,「甚至美化、浪漫化違法行為」。林鄭月娥指,任何時代、任何政府都有不足,「但咁唔係違法、襲擊警察、製造社會唔安寧嘅藉口。」  林鄭月娥又特意提到,她作為行政長官,本來少說一句就可以避免被人批評,但她經過一晚深思熟慮,仍覺得「要講嘅說話就要講。」

2018/6/11-15:47立場訊  欲哭無淚 欲言又止  6月11日早,高等法院五樓庭外公眾席寂靜一片,只傳來電視直播中法官的鏗鏘字言,一字一頓,刺痛著眾人的心房。她像母儀天下般教訓所有聽審的蟻民,「法律之下,只有守法者和違法者之分」。  六年、七年,在鍵盤螢幕上它只是彈指之間的改變,一刪、一增;但它的背後代表在牢內365日的煎熬和迷茫。聽審的人多是常客,聞得判刑後的反應也一次比一次冷靜:世道如此,我們暗自嘆息。社會的制度因何存在,又是保衛誰人;法庭代表社會懲罰犯事之人,然而眼前這些風華正茂的熱血青年,又干犯哪些大奸大惡,來換取堪比誤殺、強姦類近的可怕判刑。世道如此,逼迫著我們直面社會深淵那無盡的黑暗:達官貴人說要相信法治,相信制度,相信基本法,相信一國兩制。抹了一額汗,我們,還有甚麼能夠相信。  世道,如此。餐桌上的貴人,磨刀霍霍,看著餐盤支離破碎的一整代人,用刀割開法治,用匙划開信任,仔細的把所有東西一腦兒倒進口內,說這是為了保護我們。胃內攪拌一番,成了糞料,隨水渠流向陰間。  判刑六年,實坐四年(在獄如無干犯重大違規事件可獲1/3刑期扣減),天琦在一月尾已被扣禁,預計2022年初始獲釋放。那時候,將會是一個怎樣的香港?  本能告訴我,那是陰霾滿佈、危機四伏的香港,本土、自主、自治已成禁語,廿三條成為思想的隱形劊子手,示威遊行動輒以公安條例拘捕,靜坐的以月計監禁、反抗的以年計。  但意志告訴我,我們都有責任使他們在年歲逝去、步出監獄之時,迎來一個沒那麼壞的香港。這是一個永遠都貼在枱頭的警示:我們的生命,或多或少,總有一部分是為著無法正常生活的人,而活。這是同道人的責任,或是刺痛後的傷痕,嘈音後的共鳴,whatever:每個揪心的人,都與在時代共進退的他們有著獨特的連結。由點至網,這將會是股前進的力量。  等待,可是以消極的,我們的光陰向前走,他們的留在法庭的犯人欄中。也許四年後,來旁聽、內心憤怒的已成家立室,有了乖巧可愛的小寶;有些遠走,在地球另一邊尋找著自己的一片天;有些要北上闖盪,成為聲名大噪的寧靜藝人;有些要走到體制,當個潛在顛覆的齒輪。  但人的生命充滿動能,人與社會是動態的,人際間的化學反應,將會釀成改變。我們要照顧自己,更要繼續為各種未竟的事業而奮鬥;不一定要達到具體而鮮明的目標,而是持續地在塵埃中起革命,當個渺小而巨大的異議者。積極地等待,直至不再需要等待的一刻。我們的光與陰,總有他們的開朗和悲痛。  欲哭無淚。每次在重大案件判決後,由高等法院走回立法會,我的世界被顛覆了,在Pacific Place、金鐘廊摩肩接踵的人,似乎沒絲毫的改變。有時我暗地希望,他們的內心也是與我同樣翻騰。這可能是悲觀者的自我安慰,也可能是樂觀者的無可救藥。  Ignorance is bliss,但在一些漩渦中,我們都會無悔地選擇痛苦。12/06/2018

民監署檔案1806117(反動極權確認書賣港 侵犯港政剝奪政民權  匪首梁振英遣禍無窮 民權基本法有序可彰)遣確認書免賣港禍政  民監署強調立即取消
民監署證與選舉管理委員會(吳素心)助理在11日下午四時交談有關確認書事宜共識以法律興訟。但據事實在當時梁振英私與國賊 以監權濫法的方式,樹立(確認書)侵犯基本法和政制制度成事實;就法治的香港政府、豈能如此放棄(一國兩制的準則和港人治港)事實權力,成賣港行為徹底展開;但在何無(法律基礎的非法行為)豈能久立雄風,騎劫(基本法和本地法)及自然現象的民責常理(義務監督港府行政合法理政責任)公德積極。就這種野蠻荒謬的賣港匪黑幫勢力豈能代代相傳嗎?民監署證此是梁振英賣港罪行遺禍,不得再續必須立即制止及追究罪行責任。民監署要求港府三權主宰,必須以職責的承擔,對此惡行實施追究責任和嚴禁再患禍行。另敬告馮驊,別再以荒唐意識惡行刁習殺戮於形式及感覺的無稽思想魔論;侵犯法治 剝奪政權 毀滅政制,此罪行馮驊必須承擔一切罪過。遞刀者梁振英,殺人者馮驊,(確認書罪行)就是侵犯民權政策鐵證。民監署倡:梁振英、馮驊對此罪行,必須以司法及行政上坦誠承擔事實責任受有關懲處!
寄件者:eacenq@reo.gov.hk  收件者:okhk999@gmail.com日期:2018年6月8日下午6:00主旨:二零一八年立法會補選 (Case No.: L/M 58)黃先生:  選舉管理委員會就你提出的事宜作出了跟進/回應,有關內容請參閱電郵附加的文件。  (附加檔案為PDF格式。如你的電腦未安裝Acrobat Reader,請先下載及安裝  Acrobat Reader   (http://www.adobe.com/prodindex/acrobat/readstep.html)來開啟及檢視文件。) 選舉管理委員會(吳素心 代行)  管會要求參選人簽妥確認書具法律依據  下稿代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主席馮驊法官今日(七月十九日)下午應要求與多名立法會議員會面,重申《立法會條例》第40條規定,參與立法會選舉的人士須按照法定的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內簽署聲明,示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否則參選人不得獲有效提名為候選人。這是現行法例的規定,過去多年的立法會選舉一直有此要求。  馮驊法官說:「選管會留意到社會上有言論或提議偏離了『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規定下香港的憲制地位,亦有社會人士關注參選人是否已充分明白《基本法》的內容,特別是《基本法》第一條、第十二條及第一百五十九(四)條。」  根據《立法會條例》第42A條和《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規例)第16條,提名是否有效,須由選舉主任按照法例的要求作出決定。選舉主任在決定提名是否有效時,會考慮所有相關資料。如對參選人是否已完全符合法例規定的要求有所懷疑,選舉主任可根據規例第10條或第11條,要求參選人提供其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資料,令其信納該項提名是有效的。另外,選管會亦可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第4和第5條,採取其認為適當的步驟,或作出其認為適當的事情,以確保立法會選舉的過程是公開、誠實及公平地進行的。  為了確保提名程序能夠依法完成,選管會擬備了一份確認書供選舉主任使用,一方面可以協助選舉主任行使法例賦予的權力以履行其職責,順利執行提名程序,確保所有參選人充分明白法例的要求和相關責任,並且是真誠地作出有關聲明;另一方面,參選人亦可藉簽署確認書表明自己在簽署提名表格內的聲明時,已清楚明白《基本法》包括上述條文。  馮驊法官强調:「提供確認書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據。這個措施完全是基於法律和程序上的考慮,藉此確保提名程序可以順利依法完成。我呼籲所有參選人填妥確認書交回選舉主任,以便選舉主任可以按法例順利完成有關提名程序。」  如參選人沒有遞交確認書,選舉主任有權根據上述規例,向參選人索取進一步資料。就法定提名程序是否妥為完成的問題,選舉主任在有需要時可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採取適當行動以確定有關參選人的提名符合法例要求。如前所述,提名是否有效,完全由選舉主任按照法例的要求作出決定,選管會就選舉主任所作出的決定沒有法定職權,亦一向沒有角色,只是協助選舉主任履行其法定職權。  選管會是一個獨立和法定組織,按照《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負責監督立法會選舉依法進行。選管會會一如以往,致力確保立法會選舉是公開、誠實和公平地進行。完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香港時間18時45分
2018年6月11日下午5:52梁天琦判刑前撰文 嘆窮一生不夠報答父母【on.cc東網專訊】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因參與前年農曆新年旺角暴亂被判囚6年。梁天琦的社交網站專頁今午(11日)發貼,上載梁於判刑前寫下的文章,他稱近年的風波,讓他重新學會很多寫在紙上的道理,認為就算窮此一生都不夠報答父母親的恩情,而如果他能夠吸取今日的教訓,繼續為下一代的未來而奮鬥,相信父母也會為之而高興。  梁天琦續指,追尋民主、自由的香港是驅使他參與政治的原因,而來到今日他已不再奢求他人認同,只望有基本的理解,明白一個無法彰顯民意的政治制度會累積多少民憤,而一個失敗的政制改革又會掀起多少政治風波。他指,此刻再談民主或政制改革,也許有點陳腔濫調,又有如癡人說夢話,他不否定香港民主進程節節敗退的殘酷事實,只是覺得在最壞的時代,人的責任應更為重要。  他認為,即使同以改變社會為己任,社會運動的參與者亦會因為各事的緩急輕重而有所分歧,甚或是分裂,故在實現民主前必須先實踐民主,理解各種分歧,珍惜彼此的差異,並以此為凝聚更大力量的契機,只有獨裁才容不下其他的聲音。

2018/6/11-11:30【梁天琦囚6年】彭定康:公安條例被政治利用 重判民主派及社運人士  因涉 2016 年年初一旺角騷亂,暴動罪成的三名被告今日判刑,前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判囚6年、盧建民囚7年,已認罪的黃家駒囚3年6個月。前港督彭定康在聲明中,批評暴動罪所涉及的《公安條例》,立法條文含糊不清,定義或被濫用,不符合聯合國的人權標準,「令人失望的是,(公安條例)現時被政治利用,用於重判民主派和其他社運人士。」  早前被拒入境香港的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組成的Hong Kong Watch發表聲明回應,梁天琦等人的判刑,引述了彭定康在內的英國政壇人士的回應。  彭定康任內曾改革了「公安條例」以符合國際標準,但1997年後,遭臨時立法會推翻了改革。彭定康在聲明中指出,曾試圖在90年代改革《公安條例》,因為立法中含糊不清的定義可能會被濫用,並且不符合聯合國的人權標準。事實上,聯合國一再曾批評,公安條例可用於過度限制,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1條保障的權利。  曾於米洛舍维奇屠殺罪行案擔任主控官的御用大律師 Geoffrey Nice認為,判決極端刑罰被用作威懾其他人。 Geoffrey Nice提到,在2017年曾與梁天琦見面,形容他思維清晰、溫柔、善於交際、「他顯然是一個有天賦的年輕人,若遇上機會,可展示巨大潛力。很難相信梁天琦的行為,會令他被判囚數年。」  Geoffrey Nice認為,今天的判決顯然被威懾其他抗議,批評刑期不合理,認為將有政治上麻煩的年青年人判監,只會適得其後。  保守黨人權委員會主席Friona Bruce,認為梁的判刑不是獨立事件,而是香港政府威嚇民主運動、以及削減言論自由的眾多例子之一。她指出,令人震驚的是,自2014年雨傘運動以來,三分之一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和一百多名抗議者已經被政府起訴,「這是一場令人無法接受的鎮壓行動,對民主運動產生了令人不寒而栗的影響,迫使人們進入自我審查和沉默反對。」12/06/2018

2018年6月10日 星期日

民監署檔案1806116(有識與無識於別 是非皂白與實事求是符合  法律與制度以權 職責能力與賢聖道德衡量)時勢造英雄社會所逼  極權逆事實腐敗現象
風急氣象鼓動產生,火焰草木乾燥引起;香港地利面向世界稱理應事實,否則相反必成逆施背道而妄。就現象無能理應事實的本是(死亡遊戲)如(一帶一路)和(大灣區規劃)同等禍患無窮,有(六象徵)可據香港不適宜參與也沒資格配合。「一腐敗:港府已成偽政行為與民脫離相照,此乃亡政期間腐化其中;理由以賣港為榮的特首任任相同,何能(能為港人作主和合作 守護香港政權民權)著重事實職責?二失職:任任特首都受人獸思想度身授課賦職,賊云亦云獸呼必應成非人行為準則,何無承擔就職誓言諾守(已成享俸祿棄職責背憲政違法治)的流氓高官。三侵犯民權:基本法回歸即死沒人問津,受國賊欺騙耍弄曲曲不停,釋釋不清以何無根據的法則戲弄已死亡基本法靈魂不散欺騙港人。四橫行霸道:戲弄政制毀滅法治任由無法無天的反動極權行為處無惡不作,與民為敵非法行為剝奪港人的基本普選權利和被選職責,以何無法理情由(任戲弄任舞弊任耍狡)而自欺欺人獸行猖橫不道。五官賊同道:以黑道勢力統戰港府行政,就職責空行政亡司法死,所有官員連一隻狗的能力本份職守都拋空不在。六癱瘓政權:受國賊控制如扣頸鎖犬百般恥辱,反而不知覺悟(以辱為榮賣港為智喪權為第。香港有本事參加黑道聯邦虛無可幻的一帶一路死亡規則嗎?」望特首三思!
2018年6月10日下午12:13香港01 中央首辦「一帶一路」聯席會議 鄭若驊等3正副局長赴京出席  香港特區政府與國家發改委、港澳辦及其他相關部委,將於後日(12日)在北京舉行首次「一帶一路」聯席會議,討論香港全面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策略方向、年度工作重點,以及將會推動的措施。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等官員將會前赴北京出席會議。  出席官員另包括發展局、投資推廣署、香港金融管理局、保險業監管局和香港貿易發展局的代表。他們將於明日(11日)出發前赴北京,鄭若驊完成會議後會轉往英國倫敦訪問,其他政府官員及代表則於後日(12日)傍晚返港。  鄭若驊其後會於6月13日至16日訪問倫敦,向當地法律界人士介紹香港在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的最新發展,同時推廣本港作為法律和交易樞紐的角色。在倫敦期間,她將到訪倫敦國王學院,並以「香港在國際舞台的機遇」為題發表演說,又會出席「亞洲之家」圓桌論壇,討論香港作為「一帶一路」法律和交易樞紐。她亦會在香港工商協會主辦的研討會上,談及香港作為粵港澳大灣區的理想交易樞紐。此外,她將訪問格雷律師學院,並就香港在爭議解決服務的發展和未來發表演說。鄭若驊還會與英國政府高層官員、英國國會跨黨派中國事務小組成員,以及當地法律和爭議解決界別代表會面。  特區政府與發改委去年12月14日在北京簽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支持香港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在有關安排下,特區政府與發改委、港澳辦及其他相關部委會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作為定期和直接溝通平台,就香港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事宜進行協商,以及研究具體工作重點。

2018/6/10-10:18立場訊  33 萬月薪陳帆的智慧處理到什麼?  運房局局長陳帆出席房委會周年特別公開會議,會議中討論過公屋供應與樓價的問題,會議後他竟然對記者說「若公屋供應充裕是否會令樓價有下調?還是因公屋供應不足引致私樓樓價上升,形成循環?……以我的智慧,處理不到。」[註]  這個問題其實一點也不難答,其實你找一個讀 Econ/BBA/Finance 的大學生也答得到,當然答案不一定一致。  當一個 33 萬月薪主管房屋事務的官員答你,他的智慧處理不到這個房屋需求供應基本問題的時候,你很自然會想起剛剛又報了稅,又是時候交稅供養這頭廢物。  如果只是增加公屋供應能否令樓價下跌,最簡單的答案是不能。因為申請公屋有入息和資產限制,理論上公屋申請者是買不到樓的。實際上有小部分可能靠虛報收入和資產或者父幹,有能力買樓,即使是有小部分這類人,他們對樓價影響很有限,所以公屋和私樓是兩個不同的市場。  複雜一點的答案,是如果公屋供應大量增加,對物業市場有何影響?  從需求層面看,如果公屋大量增加,那麼輪候的時間會縮短。那些輪候的人本來住的地方,需求便會減少。他們有一部分可能與家人同住,一部分正在租樓(包括一般單位和劏房),那麼公屋增加供應,受最大影響的是低階租樓市場的租金水平。這個低階租金水平降低,代表出租舊樓業主回報減少,這或會對「投資」舊樓的吸引力會有些少影響。陳帆的上上手陳茂波是這方面的專家,陳帆可以向他請教。  不過,即使投資舊樓的吸引力稍為下降,不代表舊樓樓價會跌。現在香港的低階租樓市場基本上是賣方市場,舊樓細單位和劏房供不應求到一個程度,令市場上出現工廈劏房和垂直三層劏房等,公屋增加供應,不代表低階租樓市場需求大減到影響樓價的程度。  增加公屋供應,在供應面的影響可能更明顯。香港能夠興建公屋的熟地(即是已經有配套可以發展的土地),理論上也可用來建居屋或者拍賣作私樓發展。如果大幅增加公屋供應,即是要減少居屋和私樓供應。經濟學 ABC 是供應減少,價格上升。居屋是低價私樓的替代品,居屋減少供應會令低價私樓需求增加,而私樓供應減少會直接令樓價進一步上升,結果都是樓價再升。  當然,上面討論的大前提是增加公屋供應要減少居屋和私樓供應。如果政府可以加速那些沒用盡地積比的舊式公屋重建,或者大刀闊斧增加熟地供應,那另作別論。如果是這樣的話,究竟增加公屋還是居屋私樓供應,仍是個問題。  上面的推論結果,不是絕對答案。基於不同的假設,可以有不同的結論。  其實公屋供應對樓價影響即使有,也很間接和有限。現在的所謂土地供應大辯論,搞那麼多大龍鳳,其實如果不針對需求面問題,無論你增加多少房屋供應,樓價永遠只會被流入的資金推高,直至資金停止流入為止。  寫了這麼多字,其實我一毫子也沒收。不過我至少答了陳帆自稱沒有智慧答的問題。10/06/2018

2018年6月9日 星期六

民監署檔案1806115(白皮書八三一罪行禍港政喪權 罪特首賣港  佔中含義港人守護基本法百般 宣誓確認書)民監署倡公義釋罪  國賊賣港匪罪應誅
不講政治因素法官成非法判案罪行必須承擔平反,否則形成馬道立言而無信;矢口狂言而且行政失職。本署相信也謹請就事實倡終審法院,重新對以政治判處罪成的冤案、一律平反和行政補過。據事實法官非法判案罪行錄以序排行如下:「1 沒有白皮書就不會有非法政改方案引發立法會多比數否決行為。2 梁振英反動政權,知錯不解以耍賴作風拒事實責任產生眾怒逼成佔中示威行動。3 行政失職不敢面向事實,反而暴力橫行以八十七催淚彈濫權鎮壓。4 施暴政行為,引起七十九日全面民憤百倍全民憎怒。5 行政勾結黑幫非法擾亂文明示威者,逆施暴行破壞武力橫行造就民憤更甚。6 法庭執達行為不符民職而執法於犯法結果,是非不應情由打擊民憤內藏怨恨更加明顯。7 形民憤內積成游擊行為,現九嗚團黑警打街民進入黑政權凌民現象。8 反暴政衛民權萌芽現象誕生,就形成民權(衛政)抗衡(偽政)暴治毀民俗,挑釁港人的(反動勢力)極度再現暴行事實。9 選舉制度由中聯辦掌控實權,令港民更憎恨反動政權的恐怖行為映現積累。10 立法會宣誓風波都是因由如此緣故體現不滿跡象其中的表現而已。」這些都是事實的港府(偽政)反動派極權罪行證據情況;但就法庭上法官就事實犯法判案的罪行以序排行如下:「一旺角執達非法清場屬政治考量行為行使,涉違反司法制度(中立主義)公堂準則「理由政權在於民權」。二所有民權抗爭的(守護港府政權民權)義務責任,抹黑成暴動等無根據的罪名,此乃「法官無識無道無知」是非顛倒順從就範政治需要而犯法的禍患根源。三非法釋法根本是滅絕基本法的國賊罪行,不如雞犬通曉時辰智能的弱智法官,以犯法行為公開(喪良心毀道德)知法犯法順由國賊黑白自如顛倒的政治橫行成就。四革除議員及拒絕參選案,以何理由判罪成及不公?在立法會就責任負起職責理所當然,有何罪可量罪成?民選議員就可任意革除甚至罪成,好多立法會議員公開虛報事實乃刑事罪行何來法官不予受理,以何無準則歪理邪說推拒理案否有政治考量?民監署就職責範圍工作應份責任,向終院徵求對政治考量的刑案一律推翻。

2018/6/9-15:27立場訊  馬道立:法庭只處理法律問題,不考慮政治因素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日(6月9日)在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上致辭時強調,法庭只處理法律問題,不考慮政治因素。  近日數宗有關旺角騷亂暴動罪的審訊,主審法官在裁決時都提及不會考慮事件的政治背景和主張。  馬道立今天指,香港的社會環境和公眾對法律角色的看法,還有在法治問題上意識的提高,已有巨大變化。「尤其是自一九九七年以來,大眾對於法律如何影響每一個人的日常生活,更重要的是每一個人的將來,無可置疑已有更深認識。大眾對於基本權利的概念的掌握日漸增加,人們經常甚至每天都提及《基本法》和《人權法》,出現不同權利和意見的衝突在所難免」。  馬道立表示曾多次談及一個現象,就是不同人士各自提出看來合理但南轅北轍的觀點,(在法律上來說就是引用不同權利甚至同一權利的不同方面),而「合理」是關鍵詞。他指出,「法庭的職責是要就這些不同的觀點作出裁斷,而裁斷必須恪守法律、法律原則和法律精神。法庭須依法裁斷其席前的法律爭議這個責任,說來淺白易明,對於在座各位這大抵也是明顯不過。可是,尤其是近年,社會上有些人似乎忽略了這點。當法庭審理的案件源於一些具爭議的政治、經濟或社會事件時,這情況屢見不鮮」。  他提到,這類情況的特點是,大部分人對某事件有牢固的立場,而他們往往將自己對法律的看法與法庭對該事件的裁斷結果劃上等號。「他們對法律體制的觀感甚至信心,變成主要甚至完全地視乎判決的結果而定。在這情況下,人們很容易會忽略了一個基本要點,那就是法庭只是處理法律問題而已」。  馬道立指,這些人也完全忘記《基本法》在法官任命方面,只訂明兩項才能:司法和專業才能。「法官的個人意見,不論是否與政治有關,或其他因素,都不在考慮之列」。  他重申,必須正確讓普羅大眾認識法律如何運作。須知法律體制能否有效地運作取決於其能否確實取得社會大眾的信心。要是欠缺大眾的信心,再好、再備受讚譽的體制也不會成功。09/06/2018

民監署檔案1806114(港府實行民治行政勢在必行 公認制度理政  今不比昔魔鬼屢現屢兇禍成 香港民軍當先)民監署第六號命令  實行神州文明統治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忍不得殘暴行為 必須樹立民治風格;就今日所見,可惜可非不可時期 就實事求是提倡民軍當先現象以「全民治港」守舊基本法,提倡(港政民權主義)進行民治公認制度行動。可防行政免受國賊藉口耍賴干擾,也免與憲法糾纏不清;此行為本為八百年文明法治制度準則之規,理義明釋有序以「四千九十六規律造就二萬四千五百七十六道行為」清晰坦明定率作基為例,統治可就(不衙不法不牢不稅)至家有法國自規的民權管治文明社會。此是我國大神州的聖賢德治(倡道德就慈悲的愛民如子家國民擔)的優良傳統,也是神州大同觀念之社會共有積德。今朝亂世(王無法度)自是自非腐暴敗治,(民不聊生)難就職責守護自己的家國,原因何在?理一(懼怕)。理二(失職)。理三(無識)。理四(無能)。理五(無道)。這五理就是當代選擇特首的合適條件。廿年香港回歸的文明法治和政權民權就是如此五理中淪喪。。
2018/6/8-10:09立場訊香港快要追上六十年前的偉大祖國了「超英趕美」這個標誌著社會主義優越性的進步意念終於落戶香港了,代表香港已經趕上了60年前,即是1958時的中國大陸水平。  知不知道當年這個「超英趕美」以死了多少人為代價?是四千多萬。對,只是四千多萬,只是日本侵華死亡總人數的兩倍,只是納粹黨屠殺猶太人總數的七倍,看,中國共產黨比日寇及納粹多快好省得多了。要成就偉大的歷史使命,犧牲是無可避免的。區區四千多萬算得了什麼?以這樣的少少代價,就可以編寫震古爍今的一段歷史篇章,只能夠在中國共產黨的帶領下,才能有這樣的偉大成就。  根據共產黨邏輯,死四千萬人當然也不能全算入永遠正確、戰無不勝的共產黨的賬。所以,在歷史上這叫做「三年困難時期」或「調整期」。當時帝國主義亡華之心未死,反動勢力潛伏在人民群眾𥚃面。但這不會降低中國共產黨固若金湯的領導地位,磨滅不了中華兒女「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志氣,從而成就了人類歷史上最壯烈、最波瀾壯闊的一段史詩式的鬥爭。  這又是另一個事例來說明共產黨有幾偉大,決策有多英明。如果沒有當時的果斷決心及大膽創新的勇氣,把「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視為國策,在偉大的導師英明領導下,定下了「三年超英」、「五年趕美」的崇高目標,號召全國各族人民及包括港澳台及全球各地的華夏子孫,抱著「不怕犧牲」、「一定緊跟」的精神,當時不死他幾千萬,怎會有過去三十多年經濟改革的成績?  今天,全國各族人民正是信心滿滿,要鼓足幹勁,上下一心,堅決相信黨、追隨黨,要實現「偉大的民族復興」,要把「新時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付諸實踐,要向世界提供「中國標凖」。香港同胞參與這個盛舉,是理所當然、是天經地義,是順理成章,是炎黃子孫應有之義,是廣大香港愛國同胞在九七回歸後的光榮任務。大家要有信心,要知道中國共產黨有能力,有決心,要在五年內把大灣區建設為全世界的經濟重心。到時,其他國家的什麼灣區都會變得微不足道。  到時,中國人民,包括港澳台及全球華人,都可以享受中華兒女再一次傲視全球的歷史輝煌,到時真係想窮都幾難。  大家拭目以待,中國共產黨是講口齒的,除了講咗唔算數那些,除了變成了歷史文獻的聯合聲明,除了任由人大常委可以隨意解釋的基本法條文,除了法庭經常要配合共產黨而扭曲的法律,除了可以改完再改的憲法及黨章,共產黨幾時呃過你?

2018/6/7-22:02立場訊  突劃線禁止議員發言 梁君彥又趕人走 朱凱廸被抬離會議廳  《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二讀審議延續到今晚,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仍有11名議員要求發言的情況下,指已使用近8小時處理二讀,認為已有很充分的時間,不再讓議員發言。期間民主派議員不滿並提出規程問題,梁君彥指議會陣線朱凱廸拍枱「好大聲」,以行為極不檢點為理由,把朱凱廸趕離會議廳,朱最終由保安抬走。  梁君彥在會議較早時間曾經指,會邀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在約晚上7時總結發言,但沒有預告如果還有議員要求發言的安排,而不少議員並未在二讀發過言。  會議當時去到約7時半,街工的梁耀忠發言,新同盟議員范國威發現有11名議員要求發言,但立法會電視屏幕只顯示不在席的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的名字。  這是梁君彥才稱,會議期間用了三小時處理規程問題及點算法定人數,另外還有9小時辯論中止待續提案,他亦容許議員再有近8小時就二讀發言,認為前後用約17小時辯論,已有很充分的時間,「沒有必要延長二讀時間」,並宣佈梁耀忠是最後一名發言的議員。  梁耀忠發言完畢後,梁君彥邀請陳帆總結發言,但期間民主派議員不滿,打斷陳帆發言,梁君彥先警告民主黨的林卓廷,及後突然指朱凱廸拍枱「太大聲」,認為其行為極不檢點,要求朱凱廸離開。期間多名民主派議員上前包圍保護朱凱廸,又提出規程問題,但最終保安仍然成功把朱凱廸抬離會議廳。  多名民主派議員期後相繼提出規程問題,但說完後梁君彥都沒有反應,也不作回應,只表示「你這個不是規程問題」。最終梁君彥暫停會議,留待下星期三繼續。  按原訂安排,陳帆總結發言後便會處理議員提出的修正案。梁君彥早前指,會預留36小時進行整個條例二讀及三讀辯論。08/06/2018

2018年6月6日 星期三

民監署檔案1806113(強調特首承擔守護港府政權責任 不當國犬  倡愛港愛國民行政長官捍衛民權 敢作港僕)民監署第六號文件  拒一地兩檢衛民安
民監署證一地兩檢是賣港匪勾盜國賊的公開罪行,鄭月娥要守護港府(政權民權民安)的事實表現;不當兒戲就別作惡久禍港民安危而不顧。國賊行為成世界上熟悉瘋傳謊子,國民無不知也無不過而受盡欺凌,無處不在不有(官賊匪寇)的無道行為滋味。就目前港府行政高官有幾個沒成受國賊的訓獸惡行洗禮度身?這群人獸本能(哪個不在高官厚祿)地位?祿享受,職丟盡,能政(效率知識)不如雞犬鳴更責任。所以在立法會內有幾個是人性本能?有幾隻不受國訓人獸成精?民監署倡:鄭月娥必須帶領港府官民, 共同抵抗一地兩檢(賣港匪所強行霸道行為)滅絕。

2018/6/6-20:19立場訊【一地兩檢二讀】陳淑莊提中止待續 料明表決 陳帆去信促議員盡快通過  立法會今午恢復一地兩檢條例草案二讀辯論。公民黨議員陳淑莊指,政府提交的一地兩檢草案明顯違反基本法,立法會淪為落實人大常委決定的橡皮圖章,根據《議事規則》動議中止待續議案,多名民主派議員表示支持。中止待續議案預料今晚之內未能付諸表決,會議將於明早9時繼續。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則去信全體立法會議員,表示希望立法會能盡快完成審議及通過一地兩檢條例草案。陳帆在信中表示,明白不同信念的議員有不同意見,但一地兩檢安排,本質上是跨境運輸便利市民的措施,在世界其他地方亦有類似安排,值得香港社會以客觀、持平、開放態度作出審視。  立法會正式恢復二讀辯論前,議會陣線區諾軒在無經預告下提出休會辯論議案,討論港鐵沙中線工程質素,范國威則提出要求不將另一項議案交付內務委員會審議。但兩項休會辯論議案都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以不具逼切性為由,不批准辯論。  葉劉:部分議員不了解憲法 不尊重國家最高權力機關  議案至下午二時許開始恢復辯論,新民黨葉劉淑儀以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報告工作。  葉劉淑儀在發言中重申,人大常委已作出決定,確立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符合「一國兩制」、憲法及《基本法》,而民主派議員認為草案不合法,是因為對國家憲法缺乏理解:「顯示有關人士對於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作出決定不尊重,我對此表示失望。」  梁君彥:如果議員有心辯論會彈性處理辯論時間  民主派議員又質疑,梁君彥「劃線」,限制要在未來兩星期會議,即大概36小時內完成餘下立法程序。梁君彥回應時表示,他初步安排議員有8小時進行二讀辯論,不過如果議員「真正辯論」,他會彈性處理,但如果議員「無心辯論」,他就會「另作安排」。  有民主派議員質疑梁君彥如何界定議員是否「無心辯論」,梁君彥則稱,議員是否有心辯論有其客觀標準,他無需向議員解釋。  陳淑莊提中止待續 梁君彥:立法會主席無權裁定草案合憲與否  公民黨議員陳淑莊其後發言直斥,整條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明顯就是「揾香港人老襯」、違反基本法,議員提出任何修正案都無法改變其違憲事實,再討論下去都沒有意義,要求中止待續。  陳淑莊表示,民主派議員絕非故意拖延議會,而是誠心希望政府可以明白,現在的條例草案將中國憲法凌駕於《基本法》之上,如果草案獲得通過,將會對香港整個司法制度帶來非常深遠影響。陳淑莊又質疑梁君彥作為立法會主席,容許立法會去審議一條可能違反基本法的草案,是沒有做好其把關角色。  不過梁君彥回應,根據《基本法》及《議事規則》,立法會主席沒有權去裁定政府提交的條例草案有否違反《基本法》,提出合憲草案的責任在於香港政府。2018年6月7日上午6:50上任近一年 感輕鬆享受 林鄭︰度月如日  上任近一年 感輕鬆享受 林鄭︰【晴報專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上任已一年,她指自己上任以來,感到享受及輕鬆,時間過得很快,並以「度月如日」來形容。她又指,工作雖疲累,但有挑戰性,她有信心做好行政長官這份工作,而其職責是帶領香港走到更高層次。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出席一個論壇時指,行政長官的工作極之疲累、但極具挑戰性,同時令她很有滿足感,她認為在過去一年感到輕鬆和享受,時間亦過得很快,形容是「度月如日」。  她又以諺語「創業難、守業更難」來形容自己的工作,而自己的工作是要帶領香港走到更高層次。  她直言,特首是沒有私人生活及私人時間,過去近一年只放過一次假與家人往桂林,但期間仍要拍片宣傳高鐵,又應邀與當地領導會面。她並透露,過去近一年有兩成時間是出訪外地,進行了21次外訪,而下周三會出訪歐洲13天,到訪3個國家6個城市,宣傳香港,及尋找合作機會。但她強調,有信心和堅決可以做好行政長官的工作,相信更好的香港仍然未到。  建議海外朋友 更深入了解香港  林鄭月娥在論壇上又指,香港面對不少挑戰和誤解,建議海外朋友更深入了解香港情況、更廣泛閱讀有關香港的評論,呼籲不要輕易相信香港高度自治被侵蝕、一國兩制不能堅持等言論,而自己作為行政長官,有責任反駁錯誤觀點。07/06/2018

2018年6月5日 星期二

民監署檔案1806112(敗政奸臣多 亡國鬼掌權 時世亂象生  天下多動盪 無能者當政 地痞坐衙堂)譴一地兩檢不得人心 斥反動派出賣港政權
政權是民權的靠山,民權是政權的支柱;守政策靠法律文明,護民權督政賊濫法。此乃民監署職責所在監督(司法立法行政)三權行政失職須檢討!
2018/6/5-17:51立場訊  為一地兩檢辯論劃線 民主派聯署斥梁君彥淪衝擊一國兩制幫兇  立法會明天(6日)恢復二讀審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民主派議員早前共提出75項修正案,只有其中24條獲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准辯論。梁君彥又劃線,限制要在未來兩星期會議,即大概36小時內完成餘下立法程序。24名民主派議員今日去信梁君彥,對有關安排表示強烈不滿,直斥梁君彥是幫助人大常委凌駕三權分立及衝擊一國兩制的幫兇,要求撤回辯論限制。  民主派議員批評,梁君彥認同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是「極具爭議」的法案,卻在二讀及三讀階段設8小時及6小時限制,時間不夠全體議員一半成員充足發言,做法完全不能接受。  議員又在聯署信中指出,獲批討論的修正案共有24條,但全體委員會辯論時間只有大約22小時,即只足夠每名議員就每條修正案作不足一分鐘發言,批評梁君彥決定令全體委員會淪為立場表述卻非討論,安排欠妥。  民主派議員批評,梁君彥今次為辯論設無理限制,阻礙議員審議工作,只為盡快通過違憲的條例草案,違反立法會主席職責和中立原則,立下壞先例。  議員又指,一地兩檢條例草案違憲在先,「示範了人大常委如何將其決定強行在香港實施,如何凌駕三權分立及衝擊一國兩制」,直斥梁君彥是幫兇。  梁君彥日前裁決,在13名民主派議員共提出了75項修正案當中,只有24項獲批准提出,其餘51項則因為被指不符合或偏離「一地兩檢」合作安排,或內容不能理解等未獲批。梁君彥又表明,只會預留兩星期會議,大概36小時會議時間處理餘下的二讀、全體委員會及三讀程序。  另外,民建聯今午舉行記者會,公佈其委託香港民意調查中心進行的民意調查結果。民建聯指,有超過6成市民同意,在西九高鐵站實施一地兩檢是最方便和快捷的方案,46%認為一地兩檢並無違反《基本法》。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表示,希望民主派議員能夠尊重市民的意見,不要拉布拖延,令高鐵無法如期通車。
2018年6月5日下午5:22 楊岳橋質疑民建聯一地兩檢問卷有誤導成份【Now新聞台】一地兩檢相關法案明日在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民建聯調查指,近六成三受訪者支持方案。  民建聯四月中至上月初,電話抽樣成功訪問310多名市民,六成三人表示「非常贊成」和「贊成」一地兩檢方案,其餘的都是「非常不贊成」或「不贊成」。  四成六人認為方案沒有違反基本法,認為有違反或不知道的都分別是兩成多,而五成六市民認為方案沒有破壞一國兩制,認為有破壞的佔三成四人。  民建聯呼籲議員尊重民意,不要拖延審議。公民黨楊岳橋質疑問卷中有誤導成份。
2018年6月5日下午4:34香港電台-港  聞民主派議員聯署批評梁君彥就一地兩檢審議設時限  24名立法會民主派議員聯署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就明日恢復二讀的《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審議決定及安排,表示強烈不滿。  民主派質疑梁君彥無理裁走他們提出的部分修正案,又批評梁君彥設下時間限制,例如全體委員會可供辯論的時間只有22小時,67名議員只可作一至兩次的15分鐘發言,變相每位議員只可就每條修正案作不足一分鐘的發言,令全體委員會淪為立場表述而非討論,安排欠妥當。  民主派認為,梁君彥只為盡快通過草案,有違政治中立性,立下壞先例,促請撤回有關辯論限制及批准民主派議員所提的修訂案。

2018/6/4-20:40立場訊【梁游囚四周】英國前外相:深感不安 輕微犯罪竟遭監禁  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及另外3名前議員助理,被控於2016年11月在立法會大樓內非法集結,五人上月中被裁定各一項非法集結罪罪名成立,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四個星期。關注香港狀況組織的英國組織 Hong Kong Watch 公布新聞稿,引述英國前外相聶偉敬指判決令人不安。  聶偉敬(Malcolm Rifkind)回應判決時形容自己深感不安(deeply disturbing ),「很難相信在其他法治和司法獨立得到充分尊重國家或地區,前議員會因如此輕微犯罪,被判處監禁。」  英上議員議員:反應過激  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Patrick Alton)在新聞稿指出,法院在此案判兩人入獄,是反應過激(major overreaction),「有民選議員在立法機關參與『非法集會』被判入獄,絕對是反應過激。」  Hong Kong Watch 強調,用作檢控梁游的公安條例,聯合國過去曾指條例定義含糊不清,可用於限制《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權利。  組織認為,判決是對民主運動鎮壓的一部分,自2014年佔領運動以來,三分之一的民主派議員遭到政府起訴,百多名民主運動領袖及參與者被起訴。  Hong Kong Watch 創辦人羅哲斯(Benedict Rogers)認為,香港法律被用來威嚇異議者,取消立法會參選資格以及限制言論自由,質疑司法用於達到政治遵從的目的,「今次案件判決在象徵性地在天安門廣場大屠殺的周年紀念頒下,甚有象徵意義,因這宗政治案件對民主運動做成寒蟬效應,迫使人們自我審查,令反對者噤聲。」  本案五名被告分別為梁頌恆、游蕙禎,以及前議員助理楊禮康、鍾雪瑩及張子龍,他們分別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以及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各人准以三千元保釋等候上訴。游蕙禎、楊禮康及鍾雪瑩放棄上訴,即時入獄。梁頌恆則會就定罪及刑期上訴,張子龍將會就定罪上訴,二人獲准保釋。05/06/2018

2018年6月3日 星期日

民監署檔案1806111(守護港府政權港人義務職責 非政治是應份  旺角涉衛民權運動非暴動謬 反動派別囂張)民監署譴鄭若驊罪過  承擔歸正檢控旺角案
反動政權非法憲政涉極權行為, 此勢力已廿年不離不棄破壞基本法 擾亂港府文明法治準則。(是非顛倒、政策混淆、司法不彰、管治喪權、行政賊掌、黑幫當道、官匪串通、勾國賊、違逆天理)成霸權非法統治刁政。更可怕的是自稱建制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根本成一股賣港的反動極權「港府偽政」非法集團聯邦黑組織,以賣港事實、成就賣國當真。滿清時代香港地位已成救國基地,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例外,都是香港救濟支援得到所有的成功利就。因此,賣港匪勾國賊以為矢野輝煌熠熠,成皇似鳳夢想當真,發狂成枉以為強國癡情留戀悠悠久立風雲;如此稱無識政棍行為「極必反終須始」的事實原理自然常識其中不解。不識(正邪與禍福)產生無限的國禍民生至無辜形「逼港民自行捍衛港府政權 守護民權民生民主法治」,就這群蠻政任由「功將過立」的無惡不作行為、以何無事實的藉口將守護港府政權者罪之無據。兩地政匪完全無法無天的行為理政於無政府狀態,將法與憲糢糊至為官之口「無妄之災」任是沿非的(無稽之談)。這樣的國策面臨亡政時期,港府不得隨從而廢香港國際金融大都會的地位自毀前途。國將亡何來法?政權廢何由信?官劣匪盜何來責任可言?別再誤國欺港騙港民!民監署強調:律政司長鄭若驊必須徹控對所有佔中含義罪案擱置不得進行,民監署有責任承擔辨證事實的因由和理據,否則禍港無窮;理由是執法機構無識法律準則和自然現象的構成,就形成事中事 案中案的功過反常狀態如此行為涉毀滅性的損害公共集體社會道德罪行,與我國大神州文明國體完全構成破壞;不管它是馬列主義或英帝皇制都不能脫離我國神州文明體制的「聖賢本能德治天下為尊重事實為本」根據。行政無知賣港投共,亨俸祿無情是非不分,授官銜職責淪喪,責任遺棄犯法執法, 毀滅良知知法違法。法官求榮,判案不據情由因果糊塗無章;公堂如廁,任由大小方便隨意自如;法律如惡咒,念是念非由法官嗅覺而歡任誦;國賊如匪似霸不道理由,臭口不忌任由吐黑嚥白囂!
2018年6月3日上午6:11喬曉陽:港人參政與否都要尊重中國憲法【星島日報報道】經民聯副主席梁美芬率領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繼續訪京行程,昨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前主任喬曉陽會面,協會引述喬曉陽指出,香港人無論參政與否,都要尊重中國憲法、中國國體政體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這套政治制度。代表團亦與《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會晤,期間討論國家憲法並非在香港不適用,只是與「一國兩制」相牴觸的憲法條文不適用。  昨午訪京團與喬曉陽會面,團員引述喬曉陽席間分享《基本法》起草及回歸後幾次釋法的經過,當中講到○四年人大就香港政改問題釋法,他在港選擇回答的問題絕大部分都是來自反對派。  團員再引述,喬曉陽指中國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如果想要推翻打倒,或不接受這個制度的話,就是不接受中國的基本政治制度,香港人無論參政與否,都要尊重中國的憲法,都要尊重中國的國體政體,都要尊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這一基本的政治制度。  訪京團與張榮順和鄭淑娜會面時,則談到中國修憲以後針對落實「一國兩制」方面應該如何融合和配合,香港回歸二十年一直只推廣《基本法》,少講推廣憲法,令港人在討論「一國兩制」時只依據《基本法》就可以。  至於中國憲法是否全面適用於香港,訪京團引述與鄭淑娜的會談中「討論得很清楚」,就是本港法律沒有特別寫明中國法律全面適用於香港,不等於中國憲法在香港不適用,只是與「一國兩制」相牴觸的憲法條文不適用,其他都需在香港生效,例如國家主席如何產生等,這亦表明香港公職人員必須遵守《基本法》和中國憲法。  身兼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憲法對國家所有地方均適用,香港在憲法之下有一套《基本法》,因此不會說是有牴觸,而是憲法授權香港有「一國兩制」和制定《基本法》,兩者應該互相配合,香港用《基本法》可以處理的事情,內地憲法就不適用;至於《基本法》不能處理的,由於香港是中國一部分,憲法是完全適用,但對於有何不能處理,他稱「好難諗得到」,但不等於可以否決憲法。

2018年6月2日下午9:13 政Whats噏:鄭若驊教學生轉移視線離晒大譜【on.cc東網專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2日)下午出席大律師公會舉辦嘅中學生辯論比賽,期間教學生於自由辯論環節,若然準備不足不懂回答問題時,可以轉移題目,轉移視線。  鄭若驊呢個講法真係荼毒學生,做壞榜樣,事實上,佢領導嘅律政司就係活生生例子,就以壹傳媒黎智英(漢奸黎)去年六四涉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事件為例,事件證據確鑿,有相有片,事發至今1年,東方報業集團及被恐嚇記者多次發信質詢調查進展均不得要領,遭到律政司「虛應」,「擺官威」兼不聞不問,鄭若驊做官做到咁真係離晒大譜!03/06/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