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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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5日 星期日

民監署檔案1804080(反動政權無識天下文明 何可妖言惑眾自欺  識天下正義在自然天然 豈敢魔政無法無天)民監署譴魔政翻天  倡正義就天理地理
三匪二賊一寇翻天,賣港禍港行政空亡。民監署有責任承擔全責究誅妖魔;當前香港黑勢力橫行霸道,就有國不能尊,香港不得愛。基本法死亡廿年特區政府何堪不提?四任特首何來不理?民監署成立三年十六天累積五百八十案宗行政失職行為,就有關部門涉及十八衙九機關公開不負責任棄處理;「違憲政制度 背事實行政 勾結黑勢力」勳爵自祿自榮行得通嗎?就政制一無所有,就法律自是自非,就基本法處死無存,就民生自欺欺人,如此的政權與妖魔有何分別?(論政無能 論法無理 論賢不就 論信任)如匪似盜。
2018年4月16日上午11:26喬曉陽應邀本周訪港 向公僕講解基本法【星島日報報道】剛於3月退休的原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應特區政府邀請,將於本周四訪港,並出席特區政府的國家事務系列講座。  喬曉陽將到政府總部出席座談會,為問責官員、行政會議成員及高級公務員講解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周六出席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舉行的「紀念《基本法》頒布二十八周年研討會」。喬曉陽留港期間,還會參觀香港的最新發展,或到訪高鐵西九龍總站。  人稱「喬老爺」的喬曉陽,曾任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曾多次處理香港政改方案及人大釋法,如在2013年南下向建制派傳話,提及行政長官普選的3大原則,包括不允許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特首。  自從喬曉陽出任人大法工委主任委員後,已甚少就香港事務發言,改由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走上前台,如今已沒有公職在身的喬曉陽來港出席座談會,情況較罕見。  有分析指,過往甚少有退休官員來港公開發表演說,多是發生重大政治事件才出現,認為喬曉陽今次是要說明國家憲制秩序的重要性,一來近年香港有太多混淆視聽的主張,例如「民主自決」,二來是受到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港獨論」事件影響,中央希望進一步加強輿論主導權。
2018年4月16日上午6:11喬曉陽南下演講火力更猛  【星島日報報道】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早前在台灣發表「港獨」言論,引起軒然大波,建制陣營連日發動輿論攻勢,全方位圍剿這名新晉「港獨分子」,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昨日趁「國家安全教育日」研討會,批評有人跑到台灣勾連反華勢力,進行分裂祖國和顛覆國家政權的舉動,雖然沒有點名,但對象已經呼之欲出。「國家安全教育日」首次在香港舉行活動,過程由中聯辦積極籌備及推動,包括召集大批建制派撐場,官方味道相當濃厚,但類似宣講活動一浪接一浪,本周就有另一名重量級人士登場。  據悉,剛於三月退休的原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本周來港,周五先到政府總部出席座談會,為問責官員、行政會議成員及高級公務員講解《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周六到九龍一酒店出席《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舉行的「紀念《基本法》頒布二十八周年研討會」,主題為「國家憲法 一國兩制」,留港期間亦有機會參觀香港基建,包括高鐵西九龍總站。  人稱「喬老爺」的喬曉陽,曾任《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曾多次處理香港政改方案及人大釋法,例如在一三年南下向建制派傳話,提及行政長官普選的三大原則,包括不允許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特首。  自從喬曉陽出任人大法工委主任委員後,已甚少就香港事務發言,改由李飛走上前台,如今已沒有公職在身的喬曉陽來港出席座談會,多名建制中人都形容情況罕見。  有建制派指,過往甚少有退休官員來港公開發表演說,多是發生重大政治事件才出現,認為喬曉陽今次是要說明國家憲制秩序的重要性,一來近年香港有太多混淆視聽的主張,例如「民主自決」,二來是受到戴耀廷「港獨論」事件影響,中央希望進一步加強輿論主導權,由說話充滿個人風格、對《基本法》滾瓜爛熟的喬老爺主講,效果可能更好。  喬曉陽上月到澳門出席活動時,就炮轟民主派區諾軒宣誓擁護《基本法》是「滑稽的事」,火力不減當年,「你想一個焚燒《基本法》的人,在對待《基本法》說『我擁護你』,這不是滑稽的事?滑天下之大稽」。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喬曉陽是《基本法》專家,既有理論根底,亦有實戰經驗,例如人大「八三一」方案便有高度參與,而且喬曉陽說話有個人風格,有公職在身發言會比較拘謹,退休了反而可以「更放」,對爭奪話語權更有優勢。
2018年4月15日 下午7:09香港電台-港聞湯家驊相信喬曉陽來港講解國家憲制秩序重要性  現已退休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據了解,將於本周來港,預計逗留約一星期。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知悉喬曉陽星期六,將會出席由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舉辦的基本法研討會,並會擔任主禮嘉賓,發表講話。  湯家驊說,以本港目前情況,中央人士來港,是希望講解國家憲制秩序的重要性。  湯家驊說,香港有太多所謂「獨立」及「自決」的言論,表面上似乎與「一國」有相當大矛盾,可能令北京官員認為,是時候要強調國家在憲制上的地位以及一國兩制的重要性。  另外,據了解,喬曉陽星期五獲邀出席為公務員舉行的基本法座談會。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另一名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說,他會出席星期五在政府總部舉行的基本法座談會。  葉國謙不認為喬曉陽今次來港,是有特別任務,但相信憑對方在基本法及法律上的資歷及經驗,對憲法的意見,都值得香港法律界及政界人士參考。

2018年4月15日 下午6:21涂謹申:民主派期望先普選再廿三條立法【Now新聞台】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表示,王志民講話反映中央政府對香港未有國家安全法例的憂慮。民主派希望中央尊重政府的立法步伐,重申應在有普選後才為廿三條立法。   舉辦研討會的香港願景計劃召集人曾鈺成認為,今屆政府應該就廿三條立法展開工作。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認為,王志民發言並不是施壓。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表示,王志民發言反映中央政府對香港的擔心。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希望中央尊重政府的立法步伐。他重申民主派期望先有普選才為廿三條立法,立法前亦應廣泛諮詢公眾,條文亦不能違反香港的人權保障法規。16/04/2018

民監署檔案1804079(政府知法犯法偽政本能 政制義務官民平等  官商黑勾結猖基本法喪 利益輸送私欲公然)民監署倡政府應守法
行政不正社會不公,執政犯法亡國喪權;官賊同道禍國殃民,貪官汙吏誅九族懲。港府敗類特首罪過,黑幫糾政匪聯兇悍;國賊盜財政腐治堪,回歸廿年特首賣港;事實尚在港民有責,清除妖政港人義務;民監署豈可無能力?責無旁貸難辭其咎,就責任遁司法興訟!以責任追究、依事實問罪、從司法懲戒、以文明控告。就港府「政權 民權 利益地位」與基本法一併坦然公開履行!
2018年4月15日下午6:00警方律政司兩把保護傘包庇 上海仔持英護照流竄歐亞【on.cc東網專訊】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犯案纍纍卻一直未有落鑊檢控,他獲警方及律政司兩把保護傘包庇之說甚囂塵上。上海仔與多名前高級警務人員關係密切,職級更高至前助理警務處長;而他犯案5年竟未被起訴,早引起外界質疑律政司內有人擔當他的後盾。有學者及關注團體擔心當中涉及不可告人的利益,強烈要求廉署介入調查。  消息指,一直保護上海仔的警務人員職級甚高,當中包括前助理警務處長,因此上海仔每次在警方採取執法行動前均可成功聞風先遁,逃過被拘捕。事實上,上海仔與多名前高級警務人員關係密切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前高級警司王福林退休後任其「馬仔」,跟隨上海仔於澳門搵食;上海仔本年初「嫁女」設宴,一名前高級警務人員更不避嫌高調出席,與上海仔一同坐於主家席,足證他與黑警往來從無間斷。  而上海仔雖多案在身,至今仍未被檢控,外界矛頭直指律政司有人包庇。獲警方、律政司兩把保護傘雙重庇蔭下,難怪上海仔多年來逍遙法外。  最令人費解的是,上海仔居然持有英國護照!被警方拘捕前四處流竄的上海仔,「潛水」期間曾先後現身南韓、日本、英國、法國、泰國及柬埔寨,靠的便是一本英國護照。早年上海仔接受訪問時曾展示一份美國簽證的影印本,於國籍一欄上,清晰印有「GRBR」,顯示其擁有英國公民身份。有指他的英國公民身份是透過「居英權計劃」獲得,但以其黑幫背景,正常情況下理應難以取得居英權,令人質疑當中涉及包庇,才讓上海仔「過關」。 
2015年底至2016年中上海仔「着草」期間便在歐洲、東南亞遊走。2016年4月,有人目擊他現身法國,與女伴「血拼」;之後又在日本東京接受一本香港雜誌訪問周圍飛;近月即使多案在身要保釋候查,上海仔於早前卻被發現在柬埔寨的賭場現身。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出,上海仔多案在身至今仍未被檢控,或涉警黑勾結,令市民覺得「政府都怕咗佢,唔敢將佢繩之於法」;更令人質疑有人有權力或黑社會背景就可凌駕於法治之上。陳偉強直指,「律政司遲遲都未起訴佢(上海仔),係咪因為咩原因而偏袒某啲人?」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認為,上海仔涉及罪行眾多,但至今仍未被起訴,律政司及警方明顯是在拖延案件的起訴程序。他又指,在執法不公正、不公道下,令人質疑上海仔是否獲內部中人包庇,情況嚴重。他認為,廉政公署應正視問題,介入調查是否有人濫用職權,導致執法不公的情況。

2018/4/14-7:41立場訊 政治中立和沒有政治取態的迷思  【文:邱裕昌 】中文大學有民調出爐,調查香港大學生的政治認同,有52.7%的受訪者沒有政治傾向。  當香港由2003年50萬人於七一上街,該時香港開始有更多人關心香港政治實況。而政治,從來與生活是密不可分。以食為例,到街市買餸的價格在這幾年不斷上漲,除了通漲外,領展(時稱領匯)私有化也是不可或缺的因素。而當時在擱置領匯私有化議案,僅有14票贊成,而33票反對,4票棄權及8人缺席。反對的人,不乏建制與泛民。  不持政治傾向的人,卻不代表是政治中立。應該說,中立只屬於公共行政範疇。行政中立是指政務人員在處理政府事項必須超然於黨派,並不受任何政治因素所影響。行政中立於兩黨制或多黨制國家實行,有助理順行政效率以至公平原則。回歸政治,政治從來沒有中立之說法。美國政治學家David Easton 指出‘Politics is about the authoritative allocation of values’,而分配便會產生自身對利益的追求。簡單而言,政治而在每一個地區,無論抱有甚麼立場的人,都是在維護自身利益。政治中立,只是一個偽裝,只是逃避。  既然沒有政治傾向的人並不代表政治中立,那麼他們的取態又如何?  政治冷感在民主社會上,主要集中於基層社會。因普遍高學歷及高收入的人其社經地位較高,對公共事務產生興趣的機會便較高。相反於香港,政治學/政治哲學/人文教育素來缺乏,不少港人對政治的接觸只流於立法會議員在議事廳出醜,或政府官員於記者會的衣著是否合宜,加上不停強調經濟發展而妖魔化政治於社會的地位,使香港人對政治產生陌生的感覺。  政治冷感,加上政治疲勞,抱著沒有政治傾向的人增加在所難免。  但是,這不是香港人特別是我們年輕一代不理政治不抱立場藉口。從來,學生是有責任關心社會。希望往後有更多人能夠對社會有更多的承擔。2018/4/13-21:28政府重申中央駐港機構買樓毋須繳印花稅 拒披露中聯辦等獲豁免物業交易數目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就預算案提問時重申,中央人民政府、政府、公職人員法團或以公職人員身分行事的任何人,均無須負法律責任,繳付任何印花稅。  有關提問由公民黨議員譚文豪提出,他要求局方列出2017財政年度,局方豁免中央人民政府駐港部門,以及其子公司和部門公職人員印花稅物業的數量及分區分佈。  不過局方不肯披露物業分佈及數量,只重申中聯辦等部門置業毋須繳付印花稅,以及指2017-2018財政年度並沒有中央政府駐港部門的子公司,購買物業作員工宿舍的個案。這類交易也是毋須繳付印花稅。16/04/2018


2018年4月13日 星期五

民監署檔案1804078(香港偽政弄權 港匪國賊猖獗禍港賣港)

民監署籲港府官民併肩堅守法治!引文:2018/4/13-9:30立場訊 回應「什麼是法」:真正的法治是「良心治」 編按:政府頻頻用法律之名打壓追求民主自由的力量,並大肆強調「遵守法律便是法治」。但本文作者認為,真正恰當的法律(法治)應該是由道德良心所建立與檢視,並不是外在權威統治民眾的工具。  前言 區家麟先生於《吳靄儀:甚麼是法》一文,提出「甚麼是法?」一問,並審視法律的普遍價值和認受性的問題。文中引用不少吳靄儀的言說,但尚未就法律的根據和法律的認受性作更深層的探討。本文希望對此加以補充,同時加強香港人捍衛法治的決心。  今時今日,中共不斷強調法治,以為人人遵守法律,便是法治的體現,企圖將法律扭曲成統治民眾的工具。但法律並不是統治民眾的工具,亦不僅僅是從歷史繼承下來的一套規則,而是人的良心良知的客觀化而成的自我規範,是自律道德的體現,並非由外在權威設立來統治民眾的工具(他律道德)。下文先釐清一般人對法律的誤解,然後指出法律的本質。 一、 法律不是外在權威統治民眾的工具 有人以為法律只是政府用以統治民眾、維持社會秩序,減低混亂發生的工具。法律固然有維持社會秩序的作用,亦有利政府維持權力,但也不代表法律就是政府統治或控制民眾的工具。譬如現實上的民主政府,他們所立的憲法都含有規限政府的作用。  但讀者可能反問:試觀現實上專制獨裁國家的政權,大多用法律來打壓、控制民眾;「法律不是外在權威統治民眾的工具」這一論斷,似乎只是偏頗於一般民主自由的國家之說。正如今日香港政府頻頻利用法律 DQ非建制派的議員,大力打擊支持「民主自決」或「港獨」的人;當年雨傘運動後,又用法律進行政治檢控,並大肆強調「遵守法律便是法治」。「法律不是外在權威統治民眾的工具」一論,似乎只是虛言。  然而,專制獨裁國家利用法律打壓民眾,是將法律扭曲成滿足一己或一黨之私的工具;這種法律違反法律的「自律道德」的本質,是不法的法律(unlawful law),不是真正的法律,而應予以廢除。其二,違反法律不等同破壞法治。真正正確的法律是「心治」、「良心治」,是每個人依據其良心而自律地遵守、由自己制定的法律,是自律道德。專制威權極權政府口中的所謂法治只是「官治」,利用法律以及各種威嚇的手段而壓制民眾,令民眾盲目地順服它的統治,這是他律道德,是野蠻的「以力取勝」的自然社會(與動物世界沒分別)裡的規則,這與真正的道德、真正的法治(心治、理治,以理取勝)徹底違悖。  二、法律並非僅僅是「每一代人無條件地繼承和遵守」的歷史傳下來的規矩  有人以為法律是上一代人訂立的規矩,為往後的人無條件地繼承。試看現實上大多數民主自由的國家,其建國時已訂立憲法,而往後出生於該國家的每一代人,都默默遵守,甚少要求徹底推翻法律的存在。而一般意義的法律,當初都是由一班人或立法會議員加以制訂並落實後,由該一代人以及往後每一代人默默地遵守。  若從法律誕生的歷史上言,上段的觀點固無問題。但問題是:既然法律僅僅是歷史傳承下來的規矩,為何後人必須無條件地遵守?此中「無條件地遵守」的根本理由何在?假如法律僅僅是「前一代人為了應對當時的歷史狀況而建立」的制度,則所謂法律亦僅僅只是一套傳統的老規則,而並非一普遍適用於一切民眾(包括過去、現在與未來的人)的規矩。  不過,我們能反過來說,每一代人都沒有「無條件地繼承和遵守歷史傳承下來的法律」的理由;故此,所謂法律僅僅是歷史的遺物、重擔,而每一代人可隨時拋棄之、廢除之?試觀法律中部份的條例,當中不少都為每一代人自覺或不自覺的認同。例如殺人、偷竊、欺詐等行為,都普遍地被視為不道德的、違法的,而為每一代人基本所認同的法則。這類道德法則,無不為任何本著良心說話的人所認同。  因此,「真正」正確的法律(自律道德)確實是由前人訂下來的規矩,但並非必須盲從,當中亦建基於「每一代人自覺或不自覺地認同這套規矩」這項事實。  三、法律是人的道德理性或良心的客觀化  法律是人的道德理性或良心的客觀化。由良心、道德理性決定而成的道德法則,是為一切理性存在者所共證、共踐、共認同的,便成為具普遍性的法律。這也是為何前一代人所訂立的法律,皆為每一代人自覺或不自覺地認同,因為法律根源於「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良心。因此,所謂法律的認受性,乃來自每個人的道德理性和良心,是「由每個人的主觀互相交織而成的客觀規範,因而是具普遍性的法則」。  所謂「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乍看下很深奧,但實可於日常生活中體會到。試看現實生活中,一般人聽聞「殺人是錯的」時,往往都不不會有太大疑問;這是因為「殺人是錯的」這個道德法則,自始存在於每個人的內心深處(道德理性),是每個人的良心所本來具有的、認同的道德法則。相反,一般人聽聞「殺人是對的」時候,往往有一刻良心的震動,心中有所不安不忍,而不禁反問背後的理由;這因為殺人一行為是直接違反任何理性存有的良心與道德理性,而被視為罪惡,是不道德的,是不應該存在的。故此,「真正」正確的法律是人的自律道德的體現,是人自願自律地遵守「由自己的良心或道德理性所自覺地決定與要求」而成的規則。七、被獨裁者扭曲的法律是不法的法--官治是法治最大的敵人  反之,任何專制獨裁的政權下的法律,都屬於他律道德,違背法治的本質。這類法律往往被獨裁者加以利用,扭曲成滿足獨裁者或一黨之利益,鞏固其統治的工具;順此下去,則這種法律已被扭曲成極權政府維持政權、滿足一黨之私的工具,而直接違悖普遍的道德理性和良心。這種法是「私法」,一家一黨的法,而非天下的「公法」,因此是屬於「違反法律的本質」的法律,是不法的法(所謂缺乏認受性的法律),民眾亦沒有遵守的理由,更應該予以推翻。  四、違反法律不等同破壞法治(心治)  真正的法治是心治、良心治,是每個人依據自己的道德理性和良心,自覺自願自律地遵守法律(自律道德);而當法律出現問題而違悖道德理性時,人亦當依據道德理性來增添、刪改或廢除已成的法律,使法律再次符合於道德理性,從而維持並推進法治。因此,當公民依於道德理性而作出某些行動(例如公民抗命),而同時違反了現成的法律時,則我們不應單單追究公民,更應該追究何以現有的法律不能符合道德理性,而不足以維持法治,並進一步要求刪改現有的法律,使法律再次達到維持法治的作用,又或靠公正的法官,對該公民的道德理性和理念加以體諒,並以「維護社會上的道德理性和理念」為根本而作出正義的裁決,實現真正的法治、心治。  雨傘運動期間以至今時今日,共產黨及香港政府不斷強調「遵守法律便是維持法治」,這是不懂法律法治的門外漢的荒唐話,企圖愚弄市民大眾對法治的認識,從而合理化它的「官治」。假若現成的法律本身違悖於道德理性和良心,意味着這並非真正正確的法律;則縱然民眾違反之,亦未嘗破壞法治,甚至是真正法治的體現。因為唯有民眾自覺其道德理性,根據自己良心,對已成的法律加以批判,才能維持真正的法治。假若民眾依着良心和理念行動,卻違反現成的法律,這是反映現成的法律不足以維持法治、不能符合道德理性,因此應予以刪改增訂,令法律重新符合道德理性而達致法治、心治。  當然,一條法例的細節,以及此法例涉及的範圍,固然需要專業知識來加以判斷,而非一般的人,或所謂良心便能決定。但當一切細節和內容都釐清後,這條法律應不應該增訂、刪改,最後仍只能由人的道德理性或良心來決斷。這卻是任何理性的存有都能當下決定,而不假外求的。  結語  今日的香港政府官員高調提倡「遵守法律便是維護法治」的偽真理,更用法律作政治打壓法治的捍衛,有賴於每一個香港人憑良心批判現成的法律和政府,亦唯有每個香港人有理性的自覺,本着良心的不安不忍而講話行事,自覺自願地為香港出一份力,香港才有希望。一個人的力量或許微不足道,但唯有每個人都貢獻自己一小部份的力量,願意做好自己那部份,絹絹細流終匯成蒼茫大海,星星之火終聚成烈火燎原,每人心中之光點終交映成人間的大光輝,遍照並擊退現實上種種的不合理和荒謬。筆者對此不感樂觀,亦不感悲觀,只視乎每個香港人願不願意踏出自己的一小步,做好自己能力範圍之內的事。若因為現實環境所限,未能積極貢獻,但只要心存理想而不甘於同流合污者,其貢獻亦不必低於站在前線奮鬥的人。但消極貢獻者,亦不應以此為藉口,於應作貢獻時退守自保。此自欺欺人也。  重申:這場與共產黨的抗爭是對香港人的理性的考驗。有覺悟,願意付出奮鬥,縱然失敗無果,亦足以證明︰我們香港人擁有高度的理性,意味着我們是值得擁有民主自由法治的,是有教養、有文化的價值生命(所謂人格的尊嚴);沒覺悟,默默地打工賺錢,飲飲食食中過一生,亦不必是罪惡,但意味着我們不值得擁有民主自由法治,不值得擁有具文化、具價值理想、具自由的人生。(大概只懂飲飲食食之人,是值得被統治的。既然自甘被統治,筆者當順奴隸之意,任由之自賤為奴,還奴隸一個成為奴隸的機會吧!)  最後問句:你值得擁有嗎?(文/張文聰;編審/彭捷)13/04/2018

2018年4月12日 星期四

民監署檔案1804077(極權無道特首無能禍港無限 港府禍政殃民  鄭月娥無識何堪不被國賊欺 香港地位無存)民監署倡特區政府  不得低頭自喪政權
胸不挺背就鴕。路不走成草窩。極權在民權喪,不抵抗人權亡。不推翻行政荒唐,非為民治國憲策虛空;成流氓地痞掌政,人民不得翻身自主自由; 被剝削受欺凌何之可忍?香港政權淪喪都因特首無能不敢反抗極權霸道。獨立自治才可行!
22018年4月13日 上午5:45東方日報  潮漲幾淹沒人工島防波堤 大橋管理局:設計考慮隧道承載力  【本報訊】港珠澳大橋人工島防波堤疑被沖散的爭議不息,近日再有航拍片段拍攝到人工島島頭位置防波堤在潮漲時,幾乎被海水淹蓋。大橋管理局為此再矢口否認人工島崩塌,強調潮漲淹蓋防波堤的扭工字塊並無問題,有關設計是考慮連接人工島的隧道承載力。路政署指人工島防波設計經過物理模型測試,再強調具科學性。  互聯網上近日流傳不同航拍片段,顯示港珠澳大橋主橋的東、西人工島防波堤石躉疑被沖散,甚至消失。大橋管理副局長余烈昨接受傳媒查詢時堅稱,有關情況並沒有問題,因人工島位置特殊,島下有沉管隧道,潮漲時防波堤沒露出水面,是要考慮隧道承載力。  余烈又指,在放置扭工字塊時亦已作特殊處理,強調並非故意不放滿或出現崩塌,重申有關當局是以高標準施工,並通過質量檢驗。  議員轟路署失職 促實地視察  至於有指人工島未獲批圖則已在海上安放扭工字塊,路政署署長鍾錦華昨晨在北區區議會會議上解畫,指大橋東人工島是採用設計及建造總合約,即是不會一次過審批所有設計,大橋隧道和人工島結合的位置,是在一四年時獲批施工圖,雖然大橋管理局的網址顯示第一次放置扭工字塊是在一三年,但該處並非隧道和人工島結合的位置。他強調不存在未有施工圖即開工,但認同事件引起公眾的誤會。  儘管官方多番解釋,但仍難取信於民,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批評出任管理局成員的路政署人員失職,未有為香港人把關,他已去信要求由路政署代為安排到人工島考察。  專家質疑扭工字塊擺放出錯  土木及結構工程師蘇耀坤質疑扭工字塊的擺放方式應是左右互相緊扣,而非現時的上下扣,因上下扣的話「水一埋嚟(扭工字塊)就會被拉走」,令防波堤出現現時可見的缺口。
2018/4/12-20:49立場訊  一地兩檢變身走私快線  1. 上文提到西九一地兩檢會出現司法管轄重疊的混亂局面,今次同大家講另一個極端:西九一地兩檢會製造一個中港兩邊都管不到的走私快線。立法會審議一地兩檢條例期間,不少民主派議員都提出石崗車廠有可能成為邊界漏洞。我之前曾經聽譚文豪議員講過他對石崗車廠的擔憂,這兒綜合各方意見介紹一下問題所在。  2. 講走私之前,先講解一下西九一地兩檢對於中方和港方的管轄範圍搞得有幾複雜。首先,在深圳河以北的路軌,當然係中國大陸管;而深圳河以南的路軌,當然係香港管。西九總站呢,月台及中國大陸關口就中國大陸管,香港關口同地面大堂就香港管。  3.那麼在深圳和西九總站之間的旅客怎麼辦?政府想到凡是在兩者之間營運的列車車廂都算中方管,使得乘客在整個旅程都在中方管轄範圍之內,直到在西九總站正式出境中國和入境香港為止。不過,高鐵軌道除了營運的列車,也有不營運的列車,例如從送回石崗車廠的列車。因此,同樣從西九出發,開往深圳的列車車廂就會被視為中方管轄,但開往石崗車廠的列車車廂就會被視為港方管轄。  4. 漏洞來了:假設有人要從中國走私往香港,可於深圳把違禁品放在列車暗格。列車的所有旅客在西九落車後,只要一開車前往石崗車廠,全抽車都會在法律上進入港方範圍,當中所有的人和物就會完完全全繞過了中港雙方設於西九站內的海關。對於一些只在中國大陸有出境限制,在香港境內卻沒有管有限制的物品,這就是上佳的走私途徑,因為涉事者要承擔的法律風險比在羅湖帶過關要低得多。如果有人要把高鐵變成走資快線,可以安排把大量現金放在高鐵暗格,然後等列車到達石崗車廠後由一位做內應的港鐵職員取走。雖然這位港鐵職員要冒被港鐵發現的風險,不過儘管從中國大陸出口大額現金有限制,在香港隨街拿著幾百萬人民幣卻不犯法,所以如果他僅僅於石崗車廠被搜出大量現金,本身不足以入罪。  5. 同樣的做法,反過來也可以。在香港隨街拿著十桶奶粉是不犯法的,只有拿到海關出境的時候才算。要避過海關,同樣可以收買港鐵職員在石崗車廠把奶粉收藏在列車暗格,只要列車一開到西九開始載客,便繞過了中港海關入境中國,之後再安排旅客從暗格取出奶粉即可。當然,道理上港鐵可以在石崗車廠的閘口檢查每一位入內的員工,但還是那句話:在香港隨街拿著十桶奶粉是不犯法的,即使發現了也無罪可告。再者,還有很多不是那麼容易發現的違禁品可以混入石崗車廠,例如象牙手飾。而由於這些物品同樣是管有本身不違法,只有帶過境才違法,所以即使在石崗車廠入閘時被發現了也沒所謂,那位港鐵員工大可以說他就是喜歡帶象牙手飾上班。仲有iPhone呢,港鐵冇理由唔俾帶iPhone返工嘛?  6. 政府對此的官方答案,是港鐵有責任在列車來往石崗車廠前清空車廂。問題是每天列車這麼多,有可能每列列車的每個暗角都查得清楚嗎?當漏洞是這麼明顯,而犯案風險相對低,會試運氣的人就很可能會出現。這條走私快線,完完全全是基於西九一地兩檢的司法混亂而生的。如果改用真正的深圳灣模式,在福田和深圳北做一地兩檢就沒有這些問題了。政府為了西九一地兩檢自找麻煩,何必呢?13/04/2018

2018年4月6日 星期五

民監署檔案1804076(非法特首無識行為 禍港政制形黑幫喪政權  不知基本法死廿年 追究責任四特首罪應誅)魔鬼執政知法犯法  流氓統治無法無天
民監署證:鄭月娥行政失職涉反動特首(倡賣港政民權利);違反基本法喪權求榮,違背國家憲政侵犯中英聯合聲明;就惡劣勢雄囂於不道打壓「守護港府政權民權者」濫用無須罪名顯其故意喪權賣港當真。就港匪國賊猖無不極、橫行霸道打壓及破壞香港「政制 法治」完全崩潰。就以下文章所釋:鄭月娥所述、完全違背職責的良心而逆天叛地所理極端行為,就社會文明和諧徹底沒存。如此的行政長官與虎狼惡霸、流氓地痞有何分別?以何無理智行政作風能安治香港的文明政制社會嗎?以何無事實的行為誣告一個愛港人士的「良心言論」行的通嗎?緊抱國賊「敗國亡政禍港謠言惑眾」可行嗎?罪有應得!
2018/4/6-14:53立場訊對香港特區政府的嚴正要求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表示她個人親自聽了我在台灣論壇上的發言錄音,才同意特區政府發出的新聞稿,並表明任何鼓吹港獨自決,聯邦制方式完全不可接受,違反憲法及基本法,必須以正視聽。她亦指有關讉責全無打壓言論自由目標,非關學術自由,亦非藉此23條立法,現時政府無採取任何法律行動。  我在此向行政長官本人的回應表示極度失望。作為行使公權力多年的政府官員,行政長官不可能不知道這譴責聲明對受針對人士所做成的負面影響。特區政府在三月三十日發出聲明後,已對本人做成極大的傷害,包括聲譽及心靈困擾,並威脅本人及其他香港人的思想、言論及學術自由。  即使行政長官表明已聽過我的發言錄音才同意發出那譴責聲明,但發出此聲明明顯涉及公權力,也必會對本人的權益產生負面影響,但特區政府卻沒有容讓本人有任何申辯的機會,就發出此損害性嚴重的聲明,那是違背了程序公義的原則。行政長官所聽見的錄音,只是我在那次論壇中非常簡短的總結發言。相關的觀點,我在過去幾年,在香港的報章也曾發表。我認為香港人可通過民主自決考慮成為獨立國家、與中國其他族群組成聯邦或邦聯的想法,那是建基在中國現在的專制政權已結朿的前提下。  行政長官指任何鼓吹港獨自決,聯邦制方式完全不可接受,違反憲法及基本法,我在此必須嚴正地向行政長官提出以下問題:  1. 請明確指出我當天的發言,如何構成「鼓吹」港獨自決?是否提出人們應思考或討論中國及香港的未來可以有的各種可能性,就已算是「鼓吹」港獨自決?若是的話,這是否不合符比例地限制了港人的言論自由?  2. 為何在發出讉責聲明前,沒有給予本人任何申辯的機會?特區政府是否認為在行使公權力時不用遵從程序公義的原則?  3. 過去我在香港也曾發表相近且更完整的觀點,但特區政府卻一直沒有表示甚麼意見,那是否指我整全的觀點並沒有違反憲法和基本法?現在只是根據我在論壇當天的簡短發言就發出讉責聲明,那是否斷章取義?  4. 在香港有不少人發表的言論,是直接及清楚地支持港獨和自決的,為何特區政府從來沒有向這些人士發出任何讉責聲明?現在對本人發出的讉責聲明,是否存在政治篩選?若是的話,這做法是否非常不合理?  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必須回應這些問題,不然將嚴重影響行政長官本人及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令人懷疑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是否有能力及決心捍衛香港人的思想、言論及學術自由。

2018/4/6-13:48睇片後允發譴責聲明 斥戴耀廷轉移視線 林鄭:非為23條立法,但認真思考何時落實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台灣出席論壇的言論,連日受政府及建制派抨擊,指他發表支持港獨言論。林鄭月娥今日回應記者有關港珠澳大橋人工島爭議時,突然話鋒一轉,主動點名批評戴耀廷,指任何港獨或自決等的說法是「不可接受」,她要「以正視聽」,政府無意影響言論和學術自由,至於戴耀廷是否能住保住教席,是港大的內部事務。  「任何鼓吹港獨、自決,或者決定香港前途可自己以一個獨立或聯邦制方式,都是全不可接受,是違反憲法和《基本法》,亦是對香港保持一國兩制、繁榮穩定是完全沒好處。」  她指,親自在YouTube上看了戴耀廷在台灣一個論壇所作的言論後,認為政府有責任「以正視聽」,同意上周五發表聲明予以譴責。  認真思考何時落實23條立法  政府聲明在社會造成極大迴嚮,不少聲音認為是政府拑制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之舉,林鄭月娥對此認為是「轉移視線」,認為政府全無這樣的目的,更斥責戴向社會發放不實訊息。 「我們完全沒有打壓言論自由的目標,不涉任何學術自由,也不是藉這件事為《基本法》23條立法,更不是預告一個『加辣版』的23條,所以都是由同一位人士(戴耀廷),這幾天不斷向社會發放的不正確訊息,所以我要作澄清。」  她指,保障國家和香港安全,是每一個香港人都應支持的。「何時在香港能夠落實保障國家安全的《基本法》23條,是要特區政府認真思考。」  教席是港大內部事務  當被問及戴耀廷犯了什麼法例時,她指政府是「依法辦事」,但並沒有採取法律途徑處理,重申譴責戴發出的港獨言論是「以正視聽」,政府沒有亦無意影響學術自由,又指他是否能保住教席,完全是港大的內部事務。  「這不是由我決定他是否違法,更不是由我決定他在港大的教席是否可以保留。」她說。「我再多說一句:即使是我們提供撥款與大學,我們是尊重大學自主,我們並沒有做過任何工作去影響戴耀廷在大學裡的教席,這是由香港大學當局自己處理的內部事項。」06/04/2018

2018年4月3日 星期二

民監署檔案1804075(賊道橫行匪道猖 豺狼虎豹豬狗蛇鼠連結盟  香江歲月政匪狂 禍政惡極無所不在官賊同)國妖猖不道禍港極  民監署責無旁貸譴
理由:引文「基督教團體聯署撐戴耀廷 批港府及親中團體斷章取義 文革式批鬥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被指發表港獨言論,遭港府 中聯辦、港澳辦及建制派發聲明譴責。多個基督教團體今日發起網上聯署,批評政府及親中團體斷章取義誣陷戴耀廷,甚至以類近文革式手段向港大施壓。聯署呼籲所有香港市民警惕和提防,並捍衞港人的基本公民權利。  今次的聯署是由基督教教牧關懷團 香港基督徒社關團契 傘城網上教會 基督徒關懷香港學會、基督徒民主教室,及使命公民運動發起。他們批評港府斷章取義指戴耀廷發表鼓吹港獨言論,做法是誤導公眾:「作為一班關心和熱愛香港的教牧人員和基督徒,我們深感憤慨。」  聲明指,戴耀廷有關對香港和中國未來前景的探討,屬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範圍,竟受到特區政府 中聯辦和港澳辦高調打壓,認為做法是破壞一國兩制,侵害香港市民基本公民權利,故此對特區政府 中聯辦及港澳辦此等違反基本法行為予以強烈譴責。 團體認為戴耀廷的言論沒有鼓吹港獨,但特區政府、中聯辦和各親中團體斷章取義,誣陷戴為推動港獨人士,並窮追猛打,甚至向其任教的香港大學施壓」破壞香港文明制度。
2018/4/4-10:31立場訊大專院校聯合工會發聲明 嚴厲譴責政治迫害戴耀廷 打壓學者言論自由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被指在台發表港獨言論,遭港府、中聯辦、港澳辦及建制派發聲明譴責。由來自六所大專院校共七個工會聯合組成的大學及專上院校工會聯盟(大專聯)今日發表聲明,嚴厲譴責近日針對戴耀廷的政治迫害。  大專聯聲明表示,對近日戴耀廷教授遭受各種「無理抹黑及指鹿為馬、文革式的批鬥」,作出嚴厲譴責。  聲明批評,特區政府公開譴責戴耀廷,打壓學者言論及學術自由,呼籲特區政府立即收回言論及作出道歉。  聲明又指,留意到近日有個別團體甚至人大常委發表言論,向港大施壓逼使校方解僱戴耀廷。大專聯呼籲各方停止政治施壓的行為及言論,尊重院校自主。  大專聯新聞稿全文如下:  大專聯嚴厲譴責針對戴耀廷的政治迫害  1)大學及專上院校工會聯盟(簡稱大專聯)尊重學者戴耀廷教授的言論及學術自由;而對近日戴教授遭受各種無理抹黑及指鹿為馬、文革式的批鬥,本會作出嚴厲譴責。  2)特區政府公開譴責戴教授,實質打壓了學者的言論及學術自由,本會呼籲特區政府立即收回言論及作出道歉。  3)近日有個別團體甚至人大常委發表言論,向港大施壓逼使校方解僱戴耀廷,本會呼籲各方停止政治施壓的行為及言論,尊重院校自主。

2018年4月4日上午6:11李慧琼斥戴耀廷狡辯 指是「策動政治事件大腦」有團體到港大示威,促校方解僱戴耀廷。【星島日報報道】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早前在台灣發表「港獨」言論,爭議仍未平息。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昨表示,戴耀廷並非普通人,而是「策動政治事件的大腦」,過去曾策劃佔領行動,批評他利用學術和言論自由作擋箭牌是「狡辯」,又指不希望他再推動另一波政治運動,所以提早發聲。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指,不顧後果之言行受批評,是文明自由社會的表徵,又認為律政司可以煽動罪跟進。戴耀廷昨晚稱,懷疑自己已受「強力部門」監控,感到人身自由受威脅。  戴耀廷「播毒」事件持續發酵,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戴耀廷在大學任教法律,所教授的學生日後可能在法律界有很大影響力,加上他過往策劃者的角色,不應只從言論自由或學者角度了解其言論。李慧琼對戴的言論感到擔心和震驚,由於不希望他再推動另一波政治運動,所以提早發聲。  李慧琼強調,戴耀廷並非普通人,而是「策動政治事件的大腦」,例如佔領運動、雷動計畫,以及區議會選舉的「風雲計畫」,認為市民不會相信戴耀廷的言論只屬學術討論,批評對方利用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作「擋箭牌」是狡辯。她又說,港大應檢視戴耀廷有否違反任何守則,不能視若無睹,強調港大受公帑資助,應對教師有合理要求。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facebook貼文指,譁眾取寵、不顧後果之言行受批評,「是文明自由社會的表徵,不用大驚小怪」,又嘲諷戴耀廷不食人間煙火,不知道在網上及校園,一些自認追求民主的人對異見者之惡毒批判,比文革不遑多讓,「公眾人物受到批評,沒甚大不了,不用動輒便把批評與文革扯上關係」。戴耀廷其後在facebook反駁指,「文革式批鬥」的本質是由官方發動。  湯家驊接受傳媒訪問時提及,若有其他證據顯示戴耀廷在香港的言行,意圖煽動港人推動「港獨」,律政司可以煽動罪跟進。不過,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認為,純粹討論「港獨」不涉及刑事責任,即使根據三年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建議,戴的言論沒觸犯法例,而《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罪定義需涉及煽動暴力行為、鼓吹仇恨等。  另外,教聯會昨發表聲明質疑戴耀廷的言論違反憲法、《基本法》及煽動罪,促請特區政府追究責任,又指他作為大學教授,由策動「佔中」至今一直鼓吹「香港自決」,質疑戴是否適合繼續履行教學職務,認為校方有責任徹查事件。教協亦發聲明,批評政府、港澳辦、建制派等對戴耀廷的言論上綱上線、大肆抨擊,製造寒蟬效應,促請各方停止施壓行為,尊重院校自主。團體「不平則鳴」昨到港大法律學院外抗議,批評戴耀廷的言論挑戰「一國兩制」底線,鼓吹自決思想荼毒學生,促請港大開除戴的教席。  戴耀廷昨晚再在facebook貼文,指上周五開始懷疑被記者跟蹤,亦懷疑自己正被「強力部門」監控,已真實感到人身自由受威脅。他認為即使報警亦未必能給予協助,又稱自己無意願要回內地或去澳門。04/04/2018

2018年4月2日 星期一

民監署檔案1804074(政匪賣港急國賊橫行猖 非法執政禍國殃民  香江歲月堪官奪民政權 國犬港狼無惡不作)香港天地港人世界  港匪囂妄自敗至極
民監署提倡港府以政為本、以民為根,以國為敬;就責任上必須順民意就政制地位、不得以出賣港府「政民權利」本能而求殊榮,特職施特制「禍港民生所有」行為。理由:以港匪身份「順從釋法/接受極權擾政/盲目默許統戰/私自財政非法融國/毀港國際地位聲譽/信任」就基本法以死為生禍港殃民。此責任就現在已構成「港匪勾國盜」的事實行為。就民監署職責何可視若無睹?以不當(賣港)就不任(特首)非法行為立成(八三一)國匪論政,以偽憲霸奪(民選政制侵犯港府政民治港)事實!
2018年4月2日下午7:01民主派聯署聲明促停止打壓戴耀廷【Now新聞台】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發聯署聲明,抗議文革式批鬥戴耀廷,為他冠上「港獨分子」罪名,強調堅決維護言論和學術自由。  24名民主派議員聯署聲明,指近日針對戴耀廷的批鬥是借題發揮、上綱上線,旨在殺一儆百,為加強版的基本法23條搭棚。戴耀廷當日的言論是從學術角度,探討香港與國家前途的可能性,與「煽動」完全扯不上關係。  聲明又指,顯然有政治力量正向港大施壓,迫使校方整治戴耀廷,會支持校方秉持大學自主和學術自由,又促請社會各方堅守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立場,停止對戴耀廷作出輿論攻擊和打壓。
2018年4月2日 下午12:36香港電台-港聞  戴耀廷:當局殺雞儆猴 憂23條立法「加辣再加辣版」  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戴耀廷認為,今次針對他的連串政治行動,是要殺雞儆猴,靜化社會言論,亦為選舉主任褫奪參選人資格提供根據。  戴耀廷重申,不支持、亦不贊成港獨,擔心將來的23條立法會是「加辣再加辣版」,境外言行都可能構成罪行。

2018年4月1日上午6:11港澳辦中聯辦譴責 戴耀廷倡獨違法【星島日報報道】繼特區政府日前主動發聲明,強烈譴責「佔中」發起人之一、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台灣論壇發表香港可以考慮成立獨立國家或成為聯邦一部分的言論。港澳辦及中聯辦昨亦狠批戴耀廷等個別「港獨」分子,並堅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規管「港獨」分子與外部分裂勢力的勾連活動。港澳辦斥戴宣揚所謂香港「獨立建國」等言論,嚴重違反國家《憲法》、《基本法》和香港法律,挑戰「一國兩制」底線,不能置若罔聞、縱容姑息;中聯辦對戴的言論表示極大憤慨和強烈譴責,對方更甚公開尋求境外支持,企圖分裂國家,是繼發動佔中之後,又一肆意踐踏法治的行為。  據新華社報道,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表示,注意到戴耀廷最近到台灣參加「台獨」組織舉辦的有關會議,並公然鼓吹「港獨」等言論的動向,以及香港特區政府對此予以強烈譴責的有關表態。  發言人認為,香港極少數人勾結外部分裂勢力,公然宣揚所謂香港「獨立建國」等言論,充分暴露了其分裂國家的企圖,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現行有關法律,是對「一國兩制」底線的挑戰,對此類活動絕不能置若罔聞、縱容姑息。「我們堅決主張並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規管『港獨』分子與外部分裂勢力的勾連活動,以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和香港社會的根本利益。」  中聯辦負責人也表示,戴耀廷的言論「是對一國兩制底線的嚴重挑戰,我們表示極大憤慨和強烈譴責」,中聯辦堅決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規管「港獨」分子與外部分裂勢力的勾連活動,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負責人斥戴公然宣揚「港獨」主張,公開尋求境外支持,企圖分裂國家,這是他繼發動「佔中」之後又一赤裸裸肆意踐踏法治的行為。這種惡劣行徑,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現行有關法律,損害國家主權和安全。  中聯辦並注意到,香港特區政府已就戴有關言論發表聲明予以強烈譴責,香港各界人士也通過接受採訪、報章撰文、抗議請願等多種方式表達了強烈不滿。而且,「港獨」嚴重違法,絕不可能,在全中國乃至全世界都是零空間、零容忍。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分析,戴耀廷在敏感地點及時刻發表相關言論觸及中央神經,令中央認為戴想宣揚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並正在引領香港走向獨立的道路,「肯定不符合最近修訂的中國《憲法》」。至於特區政府發表強硬聲明,「目標是凸顯特區政府捍衞國家主權及領土完整的決心,以及打擊任何形式『港獨』的意志」。不過,劉認為,在特區政府及中央大力遏制之下,「港獨」力量已大為收斂,「差不多已收變成年輕人或學生的運動,多於社會運動」,估計政府短期內不會進行《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他稱,香港如出現危害國家安全情況,即使沒二十三條,中央可透過人大釋法,將全國性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及向特首發布命令等方式去處理相關行為。  戴耀廷昨再度發表聲明回應,指其發表的言論並非新的觀點,對於政府和主要政黨先後發表強烈譴責聲明感到震驚。他說,一直相信香港是一個自由社會,市民的言論自由受到保護,但現時情況令人極度擔憂香港是否已到以言入罪的地步。他擔心港人以後不但不能發表批評及反對當權者的意見,甚至必須發表迎合當權者的意見,以避過官司。他批評當權者不斷尋找藉口,甚至斷章取義,為他安一個罪名,令他這一介草民書生噤聲。03/04/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