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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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9日 星期二

1123民監署檔案2009169(失去準則現原形魔化 死於非命民主權力喪 戀流氓地痞同床異夢 自滅亡令香江國慶典)民意亂象失憶禍港急 香江立國慶典今形成 妖法國安魔政行為而不安國政反而禍患天地人無處不在,而久禍無窮。理據:一,法乃治國之本,非安民可求;二,法由民授官履,非官責政行民受;三,天地人理據現象可證,香港國安法涉反動勢力行為,在治國安民有相反效果可令社會不安、政權不穩、政策死亡、管治流氓,更甚禍國殃民、遺患惹萬古不堪,令人驚駭達成亡國。 民監署倡:港府行政應盡忠職守、效忠港民、港政不阿,而坦誠面對偽政的橫行霸道,及阻止犯境外罪集團、賣國賊、賣港匪形成偽政一夥破壞香港法治,侵略港政民權直接剝奪。 此罪行非一般性質,涉非法架構在何無法律依據下執行,直接構成違憲、破壞基本法,損害港府政權民權的責任和承擔、更可惜直接令國家威嚴喪淪、更可怕的令國譽一敗塗地! 該案情嚴重破壞行政合法地位,也突顯非法政權野蠻橫行霸道的真面目,此時此刻,還仍然不悟以為自己是現代的土匪惡霸!可以以無法無天而無惡不作、作威作福成狐假虎威? 香港國安公署是非法組織而且違反國策,摧毀憲政、違逆國家統一、構成一股名正言順的滅國反動勢力不得不除,在理在法在政都是起破壞作用沒有法律承認更沒有合法地位。 追究罪行責任民監署職責所在承擔難辭其咎、更責無旁貸。理由一國兩制不得動搖,港人治港不可剝奪,高度自治不能侵犯,五十年不變豈可兒戲?中英聯合聲明更不能失信。 香港政府必須履行職責所有可行責任果敢承擔,別自欺欺人失信政制形成偽政?民監署,就該案公開申請法援訟告國安公署必須解散或撤出香港!不得在港胡作非為侵犯港政。 民監署倡:香港政府別再跟隨偽政走,必須阻止高官賣港求榮獲利圖謀不軌者繩之以法! 2020/9/30-11;53立場訊:不助長中共經濟實力便是一種抗爭 很清楚中共的一種主要傲慢是:你想來中國賺錢,閉嘴和跪低吧!說到底這是經濟實力所助長的霸氣,因此,支持其經濟發展就是支撐其霸權;反之,不參與其經濟已經算是一種抗爭。(假如有抗爭者主張把在中國投資所賺到的錢用在抗爭上又如何呢?哈哈,有需要時再討論。) 高興聽到有丹麥養老基金公司於其官網公布,「由於中國持續侵犯人權,故將中國在其投資組合中剔除」;該基金支持「平衡回報及責任」的運作理念,「由於要承擔社會責任,故必須對中國撤資」。(在丹麥工作的抗爭者或許可以考慮光顧它。) 其實金融市場的投資產品非常眾多,個人亦可以思考平衡回報及責任的問題;例如,想投資新興市場但又不想投資中國(中共)的抗爭者,便可以考慮 iShares MSCI Emerging Markets ex China ETF,它便是一只去除了中國成份的新興市場 ETF(Exchange Traded Fund,交易所買賣基金;當中佔比最大的首三位國家分別是:台灣約 20%、南韓約 20% 和印度約 15%);還有不少其他可能性。那麼會影響投資回報嗎?可能,然而不一定,畢竟投資市場太多選擇、太多可能性了,勝敗很依賴於個人的明智抉擇;況且,平衡回報及責任的理念最終是重視那個平衡,而可能需要犧牲一些回報是預計當中的 — 只要當中某些責任能夠達成。(MPF 的投資選擇不多,或者也可以盡量動動腦筋?) 可能有人會想,我個人的投資決定只是經濟海洋𥚃的一滴水,絕對微不足道,還是算了吧。不過,相對於經濟海洋而言,以上那間丹麥公司的投資額也沒有大不了,可能只是一個大浴缸或小泳池的水而已,但它就影響了我(和可能其他一些人),而最終有一定的效果也説不定呢。說到底,應該做的事情就要盡量做,就是那麼簡單吧。 2020年9月29日下午10:52 香港電台-港聞 中聯辦警告十一遊行:國安法利劍高懸 中聯辦發文,指12名在內地被扣留的香港人是非法越境,犯罪事實清楚,相關部門正依法申請批准逮捕。中聯辦又批評有反中亂港勢力,藉事件煽動在十月一日國慶和中秋假期遊行,表示要嚴正警告,香港國安法利劍高懸。 2020/9/29-21;53立場訊:真正挑戰開始 我們需要匹配這革命世代的代議士 民調出爐,民主派支持者整體希望議員離任,而十數位民主派議員的支持者傾向留任的意見,則在不過半下「跑贏馬鼻」。 其實人在海外,觀察立會「去留之爭」只能流於衡量網路討論熱度,不難發現無論是辯論、各專頁的貼文,均突顯議題近期不受市民關注。 也許是各人覺得去留早有定數,或者覺得對政局影響不太關鍵,所以才認為爭拗太多顯得無謂,刻下有更多更重要的事情需要處理。 對我而言,也許是已經被逼脫離議會好一陣子,目前專注投入的國際線、以及不同的支援工作中,其實對香港議會的走勢沒有太強烈意見,也不敢為香港議會路線作倡議或指點前路。 但我覺得無論結果如何,這場爭議必然是屬於「陣營內部矛盾」,而非去到「敵我矛盾」的層次----將貼標籤的文化延續在這場論爭中,其對香港民主政治的傷害,一定比去或留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大。 有跟進我在議會一年的表現就知道,對於在抗爭層面放軟手腳的民主派而言,我當然會有很多不滿意的地方。但我的角色就是要以身作則,讓自己的努力去推動改變,去令市民對政治人物的付出和素養都有一定要求,從而令這些不達標的議員感受到壓力。 在議會內,阿廸、慢必、Tanya 都是我極敬重的同道,尤其是在議會期間合作無間的阿廸、慢必,我對他們的信任甚至會去到無條件支持他們所有決定。 而留在議會關注弱勢議題的超雄、為囚權奔波的家臻、抗爭不遺餘力的Ted,都是我心目中優秀的議員,在殘缺的議會內仍然有具說服力的影響以及位置。 所以歸根究底,去或留可能是一個層次上的分別,實際上更重要的是如何加強抗爭力度,如何不同層面向政府施壓。假如留在議會依然行禮如儀,那麼被唾棄也是正常;但反之,塵埃落定後,在議會反而有更強的牽制力,我相信市民也是會更能理解現在所做的決定。 所以,決定去向後,挑戰才是真正開始。要繼續令市民失望,或者以不同的行動、信念取信於民,在於這批議會同事到底有無沒有洞悉這場爭議的核心:我們需要匹配這個革命世代的代議士。 不論如何,不能憂懷喪志,離開議會的同事也有很長的路去論證這個決定是否正確,所營造的餘波能否撼動香港。最終,這條民主路,我們還是要大家一起走。#去留30/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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