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民監署

2020年9月28日 星期一

1122民監署檔案2009168(天地有情人間有道 此曰世界也謂自然生命 理所當然符合社會 皆以天然現象方得安民)德政德治踨實事求是 社會和諧憑良知和同 民監署追究沒有證據的暴動罪由何而來? 律政司推證據由警方提供,警方指由律政司確認;但追究律政至今近兩年多隻字無覆!因此,對此案續追究! 黑特首,賣港匪難辭其咎也責無旁貸!令香港社會百害其極,無可拯救餘地! 2020/9/29-10;47利君雅遭延試用期並重啟投訴調查 林鄭:我完全無意見無評論唔掌握 港台電視部記者利君雅突遭要求延長試用期120日,並針對她在去年7月至11月期間出席政府記者會的表現重啟調查,消息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有份施壓。特首林鄭月娥今早(29日)出席行會前表示,此事屬於管理公務員的事務,由相關部門管理層處理,她對此事「完全無意見、無評論、唔掌握」,強調一切按既定程序處理。 林鄭月娥回應說,每一個部門都有管理公務員的措施,「呢件事睇嚟係管理公務員的事,作為行政長官,我有相關部門的管理層會處理,我對呢件事完全無意見、無評論、亦都真係唔掌握係咩事,亦唔係針對呢位在港台工作的同事。」 林鄭並且說,所有部門如何處理公務員的確認、升遷、調職等問題,特首「都唔會干預,都唔會提問」,所有事情都會按既定程序處理,「有人要投訴、申訴,都係按既定程序做。」 香港電台的相關政策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昨日亦表示,香港電台作為政府部門,升遷、聘用、人事表現等問題,按照政府一貫規定都是「部門自行處理」,他不方便亦不會評論。他並且說,香港電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要時刻恪守《香港電台約章》賦予的權力跟責任。 警突修改「傳媒代表」定義 林鄭評價「客觀、開放、一視同仁」… 2020年9月28日下午8:25立法會秘書處接獲陳志全及朱凱迪離任通知 需下月20日前遷出【星島日報報道】早前已表明拒絕延任的人民力量陳志全及議會陣線朱凱迪表示,今日已正式去信立法會秘書處,告知在9月30日完成第六屆立法會議員的四年任期,責任已完成,不繼續擔任立法會議員。 立法會秘書處表示,收到兩人的書面通知,他們會由下月1日起,有14天時間收拾物品,下月20日前交還辦事處。至於兩人的酬津安排,秘書處會根據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早前通過的決定處理。 至於民主黨、公民黨、工黨及毛孟靜、社福界邵家臻等15位議員已委託香港民研,就是否續任立法會的民意調查已經完成。周二會公布結果並決定去留,他們早前曾經表明民調若所屬支持者中有過半數同意留任就會留任。 2020年9月27日 上午4:29香港電台-港聞 12港人仍在深圳刑事拘留 公安稱稍後將呈請批准逮捕 12名港人涉嫌干犯「偷越邊境罪」,仍在深圳被刑事拘留,至今已超過一個月。 本港警方前日接獲廣東省公安廳回覆,指12人上月23日乘坐偷渡集團安排的快艇,計劃經內地海域逃往台灣,逃避在港涉案的刑責,在內地公安管轄海域被查獲。 鹽田公安分局稍後將依據内地刑法,呈請批准逮捕他們,其中一名當事人家屬委託的律師盧思位預計,十一國慶前會有結果;本港警方正調查是否有人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 警方表示,根據省公安廳資料,以及海事處和水警記錄,快艇最後偵測到的時間為上午8時許,當時離開香港水域界限約10.9海里,向東南方向航行。廣東海警局公告曾提及,在香港水域界限以外,東南方約26海里查獲快艇。 2020年9月26日上午7:51曾鈺成:設量刑委員會影響司法獨立【Now新聞台】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接受本台《大鳴大放》訪問,認為成立量刑委員會等建議影響司法獨立,但認為司法機構應增加透明度,重建公眾及及中央的信心。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近日,罕有發表聲明回應外界,對司法機構的批評,提到不時有輿論認為,應設立量刑委員會。馬道立強調量刑,是司法機構一項獨立行使的專有職能。 民建聯議員周浩鼎及葛珮帆,之前提出成立量刑委員會,及監察司法委員會。本身是民建聯的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接受本台《大鳴大放》訪問,認為相關建議影響司法獨立。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覺得好像有個委員會檢視,不讓法官胡亂判刑,我覺得真的影響司法獨立。同樣監察委員會一樣,監察委員會,有一般市民參加去監察,向法官施壓。我認為很難,能脗合司法獨立的概念。」 曾鈺成覺得馬道立的聲明,未能完全解決黨友提出的問題,指部分人,包括中央有些人,對司法機構或部分法官失去信心。認為司法機構應該重建公眾、中央對司法制度信心,包括提高處理法官投訴的透明度。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首席法官會處理,但如何處理呢?我覺得司法機構,對於法官行為的投訴,包括判案時的言論,提高處理的透明度,或者會有好處。」 另外,部分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即將決定是否接受續任安排。曾鈺成希望民主派留在議會,認為起碼有機會與建制派,甚至與政府修補關係。 2020/9/25-19:229立場訊【篩選傳媒】林鄭撐警改「傳媒」定義 記協:圖淡化對新聞自由危害 促懸崖勒馬撤回修訂 警方日前宣布修改《警察通例》,只認可已在新聞處登記的記者為「傳媒代表」,引起各界不滿。特首林鄭月娥昨晚在FB發文,表明支持警方做法,認為沒有打壓新聞自由。香港記者協會今日(25日)發聲明,形容特首意圖淡化新措施對香港新聞自由的危害,同時顯示特首未能掌握業界的憂慮,形容「是特首偏聽下得出的結論」,對此表示極度失望。記協期望林鄭懸崖勒馬,立即指示警方撤回修訂,以兌現《基本法》確保言論、新聞、出版自由的承諾。 林鄭在帖文中指出,警隊採用「政府新聞發布系統」(GNMIS)來界定誰是「傳媒代表」,用意只是要為傳媒提供特別安排,包括進入封鎖區採訪、在特別位置攝影等,如同獲安排出席政府記者會或活動做採訪一樣,反問「怎會是打壓新聞自由或篩選記者呢?」 記協聲明反駁林鄭有關說法,認為「顯然是特首偏聽下得出的結論」。記協重申,在修例之後,持記協或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人士將不再符合警方「傳媒」定義,但《警察通例》並沒有界定何謂「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聞通訊社、報章、雜誌、電台和電視廣播機構的人員」;換言之,警方可任意篩選「合資格」傳媒,其他傳媒則被摒諸門外。 記協:行政手段限制採訪 目的「昭然若揭」 記協聲明又指,警方過去一年多在公眾地方及衝突現場劃設封鎖區,範圍愈來愈廣,身處封鎖範圍外的傳媒,根本難以全面拍攝、觀察及報道,變相剝奪公眾的知情權。警方濫用封鎖區之餘,現時進一步以行政手段限制傳媒的採訪自由,目的昭然若揭,並已引起社會及國際關注,要求林鄭立即指示警方撤回修訂。 林鄭昨晚凌晨在帖文,指看到新聞持續圍繞「傳媒代表」定義一事,令她「有點不吐不快」。她說GNMIS是一個客觀、開放、一視同仁的服務平台,故警方以此來界定誰是「傳媒代表」以便利記者;她又指,幾年前有純網媒(online-only media)曾作出投訴,她亦將GNMIS向純網媒開放,過去三年,超過30間純網媒機構已登記。29/09/202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