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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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9日 星期二

1123民監署檔案2009169(失去準則現原形魔化 死於非命民主權力喪 戀流氓地痞同床異夢 自滅亡令香江國慶典)民意亂象失憶禍港急 香江立國慶典今形成 妖法國安魔政行為而不安國政反而禍患天地人無處不在,而久禍無窮。理據:一,法乃治國之本,非安民可求;二,法由民授官履,非官責政行民受;三,天地人理據現象可證,香港國安法涉反動勢力行為,在治國安民有相反效果可令社會不安、政權不穩、政策死亡、管治流氓,更甚禍國殃民、遺患惹萬古不堪,令人驚駭達成亡國。 民監署倡:港府行政應盡忠職守、效忠港民、港政不阿,而坦誠面對偽政的橫行霸道,及阻止犯境外罪集團、賣國賊、賣港匪形成偽政一夥破壞香港法治,侵略港政民權直接剝奪。 此罪行非一般性質,涉非法架構在何無法律依據下執行,直接構成違憲、破壞基本法,損害港府政權民權的責任和承擔、更可惜直接令國家威嚴喪淪、更可怕的令國譽一敗塗地! 該案情嚴重破壞行政合法地位,也突顯非法政權野蠻橫行霸道的真面目,此時此刻,還仍然不悟以為自己是現代的土匪惡霸!可以以無法無天而無惡不作、作威作福成狐假虎威? 香港國安公署是非法組織而且違反國策,摧毀憲政、違逆國家統一、構成一股名正言順的滅國反動勢力不得不除,在理在法在政都是起破壞作用沒有法律承認更沒有合法地位。 追究罪行責任民監署職責所在承擔難辭其咎、更責無旁貸。理由一國兩制不得動搖,港人治港不可剝奪,高度自治不能侵犯,五十年不變豈可兒戲?中英聯合聲明更不能失信。 香港政府必須履行職責所有可行責任果敢承擔,別自欺欺人失信政制形成偽政?民監署,就該案公開申請法援訟告國安公署必須解散或撤出香港!不得在港胡作非為侵犯港政。 民監署倡:香港政府別再跟隨偽政走,必須阻止高官賣港求榮獲利圖謀不軌者繩之以法! 2020/9/30-11;53立場訊:不助長中共經濟實力便是一種抗爭 很清楚中共的一種主要傲慢是:你想來中國賺錢,閉嘴和跪低吧!說到底這是經濟實力所助長的霸氣,因此,支持其經濟發展就是支撐其霸權;反之,不參與其經濟已經算是一種抗爭。(假如有抗爭者主張把在中國投資所賺到的錢用在抗爭上又如何呢?哈哈,有需要時再討論。) 高興聽到有丹麥養老基金公司於其官網公布,「由於中國持續侵犯人權,故將中國在其投資組合中剔除」;該基金支持「平衡回報及責任」的運作理念,「由於要承擔社會責任,故必須對中國撤資」。(在丹麥工作的抗爭者或許可以考慮光顧它。) 其實金融市場的投資產品非常眾多,個人亦可以思考平衡回報及責任的問題;例如,想投資新興市場但又不想投資中國(中共)的抗爭者,便可以考慮 iShares MSCI Emerging Markets ex China ETF,它便是一只去除了中國成份的新興市場 ETF(Exchange Traded Fund,交易所買賣基金;當中佔比最大的首三位國家分別是:台灣約 20%、南韓約 20% 和印度約 15%);還有不少其他可能性。那麼會影響投資回報嗎?可能,然而不一定,畢竟投資市場太多選擇、太多可能性了,勝敗很依賴於個人的明智抉擇;況且,平衡回報及責任的理念最終是重視那個平衡,而可能需要犧牲一些回報是預計當中的 — 只要當中某些責任能夠達成。(MPF 的投資選擇不多,或者也可以盡量動動腦筋?) 可能有人會想,我個人的投資決定只是經濟海洋𥚃的一滴水,絕對微不足道,還是算了吧。不過,相對於經濟海洋而言,以上那間丹麥公司的投資額也沒有大不了,可能只是一個大浴缸或小泳池的水而已,但它就影響了我(和可能其他一些人),而最終有一定的效果也説不定呢。說到底,應該做的事情就要盡量做,就是那麼簡單吧。 2020年9月29日下午10:52 香港電台-港聞 中聯辦警告十一遊行:國安法利劍高懸 中聯辦發文,指12名在內地被扣留的香港人是非法越境,犯罪事實清楚,相關部門正依法申請批准逮捕。中聯辦又批評有反中亂港勢力,藉事件煽動在十月一日國慶和中秋假期遊行,表示要嚴正警告,香港國安法利劍高懸。 2020/9/29-21;53立場訊:真正挑戰開始 我們需要匹配這革命世代的代議士 民調出爐,民主派支持者整體希望議員離任,而十數位民主派議員的支持者傾向留任的意見,則在不過半下「跑贏馬鼻」。 其實人在海外,觀察立會「去留之爭」只能流於衡量網路討論熱度,不難發現無論是辯論、各專頁的貼文,均突顯議題近期不受市民關注。 也許是各人覺得去留早有定數,或者覺得對政局影響不太關鍵,所以才認為爭拗太多顯得無謂,刻下有更多更重要的事情需要處理。 對我而言,也許是已經被逼脫離議會好一陣子,目前專注投入的國際線、以及不同的支援工作中,其實對香港議會的走勢沒有太強烈意見,也不敢為香港議會路線作倡議或指點前路。 但我覺得無論結果如何,這場爭議必然是屬於「陣營內部矛盾」,而非去到「敵我矛盾」的層次----將貼標籤的文化延續在這場論爭中,其對香港民主政治的傷害,一定比去或留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大。 有跟進我在議會一年的表現就知道,對於在抗爭層面放軟手腳的民主派而言,我當然會有很多不滿意的地方。但我的角色就是要以身作則,讓自己的努力去推動改變,去令市民對政治人物的付出和素養都有一定要求,從而令這些不達標的議員感受到壓力。 在議會內,阿廸、慢必、Tanya 都是我極敬重的同道,尤其是在議會期間合作無間的阿廸、慢必,我對他們的信任甚至會去到無條件支持他們所有決定。 而留在議會關注弱勢議題的超雄、為囚權奔波的家臻、抗爭不遺餘力的Ted,都是我心目中優秀的議員,在殘缺的議會內仍然有具說服力的影響以及位置。 所以歸根究底,去或留可能是一個層次上的分別,實際上更重要的是如何加強抗爭力度,如何不同層面向政府施壓。假如留在議會依然行禮如儀,那麼被唾棄也是正常;但反之,塵埃落定後,在議會反而有更強的牽制力,我相信市民也是會更能理解現在所做的決定。 所以,決定去向後,挑戰才是真正開始。要繼續令市民失望,或者以不同的行動、信念取信於民,在於這批議會同事到底有無沒有洞悉這場爭議的核心:我們需要匹配這個革命世代的代議士。 不論如何,不能憂懷喪志,離開議會的同事也有很長的路去論證這個決定是否正確,所營造的餘波能否撼動香港。最終,這條民主路,我們還是要大家一起走。#去留30/09/2020

2020年9月28日 星期一

1122民監署檔案2009168(天地有情人間有道 此曰世界也謂自然生命 理所當然符合社會 皆以天然現象方得安民)德政德治踨實事求是 社會和諧憑良知和同 民監署追究沒有證據的暴動罪由何而來? 律政司推證據由警方提供,警方指由律政司確認;但追究律政至今近兩年多隻字無覆!因此,對此案續追究! 黑特首,賣港匪難辭其咎也責無旁貸!令香港社會百害其極,無可拯救餘地! 2020/9/29-10;47利君雅遭延試用期並重啟投訴調查 林鄭:我完全無意見無評論唔掌握 港台電視部記者利君雅突遭要求延長試用期120日,並針對她在去年7月至11月期間出席政府記者會的表現重啟調查,消息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有份施壓。特首林鄭月娥今早(29日)出席行會前表示,此事屬於管理公務員的事務,由相關部門管理層處理,她對此事「完全無意見、無評論、唔掌握」,強調一切按既定程序處理。 林鄭月娥回應說,每一個部門都有管理公務員的措施,「呢件事睇嚟係管理公務員的事,作為行政長官,我有相關部門的管理層會處理,我對呢件事完全無意見、無評論、亦都真係唔掌握係咩事,亦唔係針對呢位在港台工作的同事。」 林鄭並且說,所有部門如何處理公務員的確認、升遷、調職等問題,特首「都唔會干預,都唔會提問」,所有事情都會按既定程序處理,「有人要投訴、申訴,都係按既定程序做。」 香港電台的相關政策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昨日亦表示,香港電台作為政府部門,升遷、聘用、人事表現等問題,按照政府一貫規定都是「部門自行處理」,他不方便亦不會評論。他並且說,香港電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要時刻恪守《香港電台約章》賦予的權力跟責任。 警突修改「傳媒代表」定義 林鄭評價「客觀、開放、一視同仁」… 2020年9月28日下午8:25立法會秘書處接獲陳志全及朱凱迪離任通知 需下月20日前遷出【星島日報報道】早前已表明拒絕延任的人民力量陳志全及議會陣線朱凱迪表示,今日已正式去信立法會秘書處,告知在9月30日完成第六屆立法會議員的四年任期,責任已完成,不繼續擔任立法會議員。 立法會秘書處表示,收到兩人的書面通知,他們會由下月1日起,有14天時間收拾物品,下月20日前交還辦事處。至於兩人的酬津安排,秘書處會根據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早前通過的決定處理。 至於民主黨、公民黨、工黨及毛孟靜、社福界邵家臻等15位議員已委託香港民研,就是否續任立法會的民意調查已經完成。周二會公布結果並決定去留,他們早前曾經表明民調若所屬支持者中有過半數同意留任就會留任。 2020年9月27日 上午4:29香港電台-港聞 12港人仍在深圳刑事拘留 公安稱稍後將呈請批准逮捕 12名港人涉嫌干犯「偷越邊境罪」,仍在深圳被刑事拘留,至今已超過一個月。 本港警方前日接獲廣東省公安廳回覆,指12人上月23日乘坐偷渡集團安排的快艇,計劃經內地海域逃往台灣,逃避在港涉案的刑責,在內地公安管轄海域被查獲。 鹽田公安分局稍後將依據内地刑法,呈請批准逮捕他們,其中一名當事人家屬委託的律師盧思位預計,十一國慶前會有結果;本港警方正調查是否有人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 警方表示,根據省公安廳資料,以及海事處和水警記錄,快艇最後偵測到的時間為上午8時許,當時離開香港水域界限約10.9海里,向東南方向航行。廣東海警局公告曾提及,在香港水域界限以外,東南方約26海里查獲快艇。 2020年9月26日上午7:51曾鈺成:設量刑委員會影響司法獨立【Now新聞台】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接受本台《大鳴大放》訪問,認為成立量刑委員會等建議影響司法獨立,但認為司法機構應增加透明度,重建公眾及及中央的信心。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近日,罕有發表聲明回應外界,對司法機構的批評,提到不時有輿論認為,應設立量刑委員會。馬道立強調量刑,是司法機構一項獨立行使的專有職能。 民建聯議員周浩鼎及葛珮帆,之前提出成立量刑委員會,及監察司法委員會。本身是民建聯的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接受本台《大鳴大放》訪問,認為相關建議影響司法獨立。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覺得好像有個委員會檢視,不讓法官胡亂判刑,我覺得真的影響司法獨立。同樣監察委員會一樣,監察委員會,有一般市民參加去監察,向法官施壓。我認為很難,能脗合司法獨立的概念。」 曾鈺成覺得馬道立的聲明,未能完全解決黨友提出的問題,指部分人,包括中央有些人,對司法機構或部分法官失去信心。認為司法機構應該重建公眾、中央對司法制度信心,包括提高處理法官投訴的透明度。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首席法官會處理,但如何處理呢?我覺得司法機構,對於法官行為的投訴,包括判案時的言論,提高處理的透明度,或者會有好處。」 另外,部分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即將決定是否接受續任安排。曾鈺成希望民主派留在議會,認為起碼有機會與建制派,甚至與政府修補關係。 2020/9/25-19:229立場訊【篩選傳媒】林鄭撐警改「傳媒」定義 記協:圖淡化對新聞自由危害 促懸崖勒馬撤回修訂 警方日前宣布修改《警察通例》,只認可已在新聞處登記的記者為「傳媒代表」,引起各界不滿。特首林鄭月娥昨晚在FB發文,表明支持警方做法,認為沒有打壓新聞自由。香港記者協會今日(25日)發聲明,形容特首意圖淡化新措施對香港新聞自由的危害,同時顯示特首未能掌握業界的憂慮,形容「是特首偏聽下得出的結論」,對此表示極度失望。記協期望林鄭懸崖勒馬,立即指示警方撤回修訂,以兌現《基本法》確保言論、新聞、出版自由的承諾。 林鄭在帖文中指出,警隊採用「政府新聞發布系統」(GNMIS)來界定誰是「傳媒代表」,用意只是要為傳媒提供特別安排,包括進入封鎖區採訪、在特別位置攝影等,如同獲安排出席政府記者會或活動做採訪一樣,反問「怎會是打壓新聞自由或篩選記者呢?」 記協聲明反駁林鄭有關說法,認為「顯然是特首偏聽下得出的結論」。記協重申,在修例之後,持記協或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人士將不再符合警方「傳媒」定義,但《警察通例》並沒有界定何謂「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聞通訊社、報章、雜誌、電台和電視廣播機構的人員」;換言之,警方可任意篩選「合資格」傳媒,其他傳媒則被摒諸門外。 記協:行政手段限制採訪 目的「昭然若揭」 記協聲明又指,警方過去一年多在公眾地方及衝突現場劃設封鎖區,範圍愈來愈廣,身處封鎖範圍外的傳媒,根本難以全面拍攝、觀察及報道,變相剝奪公眾的知情權。警方濫用封鎖區之餘,現時進一步以行政手段限制傳媒的採訪自由,目的昭然若揭,並已引起社會及國際關注,要求林鄭立即指示警方撤回修訂。 林鄭昨晚凌晨在帖文,指看到新聞持續圍繞「傳媒代表」定義一事,令她「有點不吐不快」。她說GNMIS是一個客觀、開放、一視同仁的服務平台,故警方以此來界定誰是「傳媒代表」以便利記者;她又指,幾年前有純網媒(online-only media)曾作出投訴,她亦將GNMIS向純網媒開放,過去三年,超過30間純網媒機構已登記。29/09/2020

2020年9月24日 星期四

1121民監署檔案2009167(無識法官賣法求榮禍政 實際勾結犯罪集團 黑警橫行霸道本涉犯罪 失職濫權濫捕濫控)法官失職禍患殃千古 胡雅文無知智劣雞犬 此案判決形成案中案和錯中錯,理不符情、完全脫離意、情的事實,及叛逆自然常態原則、更違背國憲政策及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準則。天理:子午卯酉屬四正,寅申巳亥歸四生,辰戌丑未本四定此十二稱呼天時規律定人間歸化準則的行為活動空間。也為民生、民事、民規的自然現象的定律,更是人間任何事態衝突和糾紛常識平和調解的方標。以十二時辰作例定律人間大自然造化正道的指定方法。以畜牲(雞、犬)作扶助天時預告,雞鳴寅申巳吉亥兇,犬吠辰戌丑吉未兇,此兩畜稱天禽。正道五行定天下,金木水火土規世間律矩,定自然生態及人間和同,生為宜尅為忌確立行為至真至恆「民水、國土、官木、管金、法火,水生木尅火,火生土尅金,金生水尅木,木生火尅土,土生金尅水」。常理尅尅是生為宜為用「民管法督國,國管民督官,官管國督管,管管民督法,法管國督民」。今日香港亂象橫生都因無識而禍民殃政而繁不絕,屬逆天意真理、背民意棄職責成真正的禍源!違法亂紀以暴治行為何來安民?利用黑警非法執法成失職? 2020/9/24-16:19立場訊【7.14 新城市衝突】認暴動罪 兩男囚 4 年 中五生囚 3 年 4 個月 法官:判刑需具阻嚇 去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衝突,三名男子包括 17 歲中五學生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三人早前承認暴動罪,換取有意圖而傷人罪不予起訴,三人還押至今(24日)判刑,法官胡雅文最終判處,24 歲侍應梁柏添及 51 歲保安員龔志遠各入獄 4 年,17 歲李姓中五學生則入獄 3 年 4 個月。庭上多名到庭旁聽的人士聞判後激動流淚,其中次被告龔志遠的年邁母親,於兒子準備離開法庭之際,走到犯人欄前,捉住兒子的手,哭泣道「志遠唔好走……見你唔到」。 法官胡雅文強調,考慮判刑時須考慮整體的暴力行為,而非單一考慮個別被告的犯案行為,並指本案發生於公眾地方即商場內,涉及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是對法律及治安的直接衝擊,判刑須具阻嚇性。 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市民和平示威的權利獲《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保障,相關權利與言論自由一樣,對於文明社會及穩定不可或缺,但強調該些權利並非絕對,示威者一旦使用暴力或有可能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便須面對發法律後果,如示威者越過保障社會安寧的界線,將有機會導致無政府狀態出現。法官又指,暴動對法治有即時及嚴重的影響,如果公眾秩序及社會安寧被破壞,市民的自由及權利亦會被影響。而本案中涉及的暴動事件,於屬於公眾地方的商場內發生,涉及直接攻擊警員,是對法治的直接衝擊及有意圖傷害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 法官:殘暴襲擊警員 需判具阻嚇刑罰 胡雅文又強調,本案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阻嚇其他人犯案,並指案中三名被告與一群人共同犯案,可能正是因為人數眾多,而令各被告感覺獲得支持而犯案,相關情況於同類案件中亦屬常見。法官指她親自觀看涉案片段後,認為17歲李姓被告的行為於三被告之中最為暴力,他於現場並不顯得驚慌混亂,或避免使用暴力,且事發前50分鐘,已戴上面罩於商場內流連,亦無證據顯示他事發前被阻止離開商場。法官同意本案中參與暴動人數不多,但認為這是受限於案發地點為室內商場,且案中暴力行為顯然易見,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涉案者先後包圍涉案的兩名警員,對他們施以殘暴的襲擊,認為他們當時已完全失控,法庭判刑時亦會考慮相關因素。 法官又指,雖然涉案暴力行為歷時不長,但警員張歷恆於事件嚴重受傷,而他與另一名事主均因其警員身份而成為襲擊目標,張於事件中所受傷害更是難以評估,他不但身體受傷及有所傷殘,其警員仕途亦因此甚受影響,這亦為案件的嚴重之處。法官指她亦有考慮案中其他因素,包括事件對公眾人士及附近居民造成的滋擾,並對警民及社區關係造成影響。 法官又指,判刑時須考慮案件的整體暴力程度,而非個別被告的個人行為,強調三名被告與其他人共同犯案,無論他們的個人行為為何,均對彼此構成支持,罪責亦相同。法官指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認為案中各被告的個人背景及求情因素於量刑事所佔的比重不大,並指第三被告的年輕學生身份,並不影響他須被判處具阻嚇性及監禁式刑罰。 法官:年輕學生身份 不影響監禁式刑罰 法官最終就三人共同涉及的一項暴動案,以 5 年為量刑起點,而首兩名被告涉及的第二項暴動罪,則因兩人干犯首項暴動罪後非但沒有離開,更干犯第二項暴動罪,故該項暴動罪以 6 年為量刑起點,兩罪同期執行,扣除認罪扣減後,最終判處首兩名被告各入獄 4 年,17歲少年則入獄 3 年 4 個月。 負責調查案件的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馮培基於庭外表示,歡迎法庭判決,認為判刑反映案件嚴重性及集體暴力程度,並強調如暴動及襲警屬嚴重罪行,如有人涉及有非法行為及訴諸暴力,警方會嚴正執法及追究到底。 辯方早前在求情指本案為悲劇,三人只是一時衝動犯案,沒有預謀,受現場氣氛影響等,並指涉及暴動的規模較小及歷時甚短,嚴重性亦非同類案件最嚴重,望可輕判。法官胡雅文下令先為案中的中五男學生索取教導所報告,惟指索取報告只為判刑時有更全面資料,明言不想給予他「假希望」。 控罪指新城市內圍毆警員 三名被告依次為梁柏添(24 歲,侍應)、龔志遠 (51 歲,保安員)及李姓中五學生(17 歲)。當中梁原被控兩項暴動及兩項有意圖傷人罪,龔被控兩項暴動罪及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李則被控暴動及意圖而傷人兩罪。涉及三名被告的一項暴動罪,指他們去年 7 月 14 日,於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 3 樓 398 號舖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梁、龔另承認的一項暴動罪,則指兩人同日於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 3 樓 383 號舖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情指,2019 年 7 月 14 日約晚上 9 時 45 分,有大批示威者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聚集示威,警方派員到場驅散,期間有示威者用雨傘襲擊警員,有人將不明液體灑在地板,導致軍裝人員跌倒,亦有人從高處向警員扔水樽及雨傘。約晚上 9 時 55 分,偵緝警員 10421 張歷恆在 3 樓目睹另一名警員受襲,上前支援時被至少 20 示威者圍住拳打腳踢及以硬物襲擊,當中梁柏添被指以腳踢及用雨傘施襲;龔志遠被指將雨傘扔向營救張歷恆的另一名警員,但沒有擊中;李姓學生則被指以雨傘捅張歷恆超過 20 次。施襲過程約 1 分鐘。晚上 9 時 56 分,警員 33742 郭兆恒試圖經扶手電梯,從 3 樓前往 4 樓支援其他受襲警員時,有約 10 名示威者從扶手電梯上衝下來。郭兆恒被人從電梯上踢倒,後遭拳打腳踢及用硬物襲擊。施襲過程約 1 分鐘。當時有記者上前保護及阻止示威者襲擊郭兆恒,其後示威者散去。 張歷恆事後左眼眼眶骨折及鼻骨傾斜,曾接受手術改善視線重影問題,今年 2 月因傷口感染接受第二次手術。他受傷後獲得病假至今年 3 月,其後曾短暫恢復文職工作,但 6 月時因左眼眶發炎,再度獲發病假至 9 月 6 日。郭兆恒因事件頭皮有裂傷須縫 3 針,背部擦傷、面部擦傷及瘀傷、右肘及右腳有觸痛及腫脹。現時他已經恢復正常職務。25/09/2020

2020年9月23日 星期三

1120民監署檔案2009166(妖禍橫生魔政所誕 黑道橫行成亂港禍不窮 明珠不再賣港求榮 犯罪集團猖獗國毀港亡)春夏秋冬四季仍存在 港人救政百般艱難中 奮鬥抗爭除暴政,是港府官民應盡義務責任,方可捍衛民權、政權! 履行承擔驅國賊是天經地義也是理所當然,民監署職責可行懲誅。 2020/9/23-16:41立場訊:馬道立重申法官獨立判案 職能非裁斷政治爭論 公眾批評法官法院要有理據 近日建制派和左報接連發炮攻擊司法機構,重提要成立量刑委員會、監察司法委員會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日(23日)發聲明,回應近期部分對司法機構的批評,強調法官獨立判斷裁決,不受其他法官影響,又指公眾可批評法院,但需有理據,若認為法官非「大公無私」,可循上訴程序處理,亦可在開審前,要求取消個別法官的審理資格。馬道立又解釋量刑及保釋的準則,提到量刑是法院的司法職能,以回應成立「量刑委員會」的要求。他又重申,法院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一切基於法律,亦不可有政治考慮。 馬道立今日發共14頁的聲明,解釋香港司法工作的基本原則,強調必須緊記法官行使司法權力,必須嚴格依據法律和法律原則,法院的職責是審理法律糾紛。不包括裁斷「政治爭論、倡議任何政治觀點、或根據任何主流媒體或公衆意見審理案件」。 被指向裁判官施壓 馬道立:法官獨立於其他法官 日前有傳言指,馬道立曾召集全港裁判官開簡介會,會上高等法院法官黃祟厚曾警告「藍絲法官」說話要小心,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及周浩鼎曾於網上提及相關傳言,並出言抨擊,司法機構早前已發聲明否認。馬道立今日再在聲明中指,「有意見指法官的裁決,受到經驗較為豐富的法官所影響」,回應指《法官行爲指引》清楚述明,「司法獨立」亦是指「法官必須獨立於其他法官」,法官作出任何裁決都是其個人責任。 馬道立又表示,當法院違反基本原則時,公眾可以批評,但必須有理據,若公眾對法院判決有不滿,或認為法官並非「大公無私」,「不偏不倚」,可以循上訴、覆核或申請取消法官審理相關案件資格,從而糾正,亦可依機制向司法機構投訴。但若在不熟知情況及欠缺適當基礎和理由下,就批評官及法院,又或單憑「純粹聲稱或斷章取義之事」就批評法官法院,都是錯誤,亦損害公衆對司法的信心,只因案件結果不合自己心意,便作出偏頗或違反基本原則的嚴重指稱也是錯誤,公眾可以批評司法機構,但必須理由充分,司法機構及其職能絕對不應被政治化。 聲明中亦重申保釋、上訴及量刑的法律原則,包括回應社會上有聲音指,應設立量刑委員會,訂定罪行的刑期。馬道立指出,量刑是法院的司法職能,由法院獨立行使,且每宗案件的具體情況也有不同。 所有人應假定可保釋 控方若反對須提理據 「快必」譚得志早前因涉嫌「發表煽動文字」等罪被捕,申請保釋亦遭拒,社會上亦有討論。馬道立則在聲明中解釋保釋的假定原則,包括一般假定下,所有人均可保釋,以及哪些是不准保釋的情況。他又提到,控方若反對保釋,有責任提出理據。惟聲明中亦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2條是「准予保釋的一項限制」,即「除非法官有充分理由相信,嫌疑人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准予以保釋。」2020年9月22日 上午10:51香港電台-港聞 特首:先讓內地管轄區處理被扣留港人 完成後再接回港12名港人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被內地刑事拘留。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被問到特區政府會否提出正式交涉,以及回應家屬的期望。 林鄭月娥說這不是交涉的問題,而是需要先讓內地管轄區,以內地法律處理他們扣留涉及違反內地法律的香港人。她說仍未知道內地如何處理,會檢控然後上庭、懲治或不檢控,但當完成處理後,特區政府會以一貫做法安排把他們接回港,因為他們仍有案件在身。 她又說自2018年簽定通報機制後,過去兩年多以來,已有2千多名這類香港居民在內地接受強制措施而需要通報本港,特區政府會一視同仁提供援助,以及他們完成司法程序後安排返港。 至於家屬提出的要求,她說入境處會跟進,家屬向警務處報案,警務處會跟進。 2020/9/21-14:55立場訊:【施覺民辭任】張達明:三點不尋常 特首沒解釋沒表揚 香港司法響警號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覺民月初提出請辭,澳媒指其辭任與《港區國安法》有關,特首辦則指施沒有提及辭任原因。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日指,事件起碼有3點不尋常,形容令人非常憂慮,是敲響很大的警號。 張達明接受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時指,施覺民的辭任不尋常之處包括:一,施本人並無正式說明辭任原因,一般而言非常任法官不會在任期未屆滿就提出辭職,他沒有正式說明原因,又非關健康理由,是他首次見到有法官因不能公開說明的原因離任。二,司法部門未有交代施覺民辭職原因。三,特首林鄭月娥只在憲報通告施覺民辭任,沒有表揚施的貢獻。張達明指,單是以上3點已顯示事件非常不尋常。 他又說,近期的連串事件,包括林鄭月娥及政府官員表示香港從來沒有三權分立,推出「港版國安法」,遠至2014年中國國務院發表的白皮書,將司法獨立講成要同政府配合、合作,這連串政府及中央舉動,都動搖了香港的司法獨立,而今次事件定必對香港造成負面影響,影響國際對香港司法的信心:「是敲響一個好大嘅警鐘」,希望是單一事件,不會再有下次。 他又認為,特區政府單靠發聲明重申香港有司法獨立並不足夠,因為當前一個大問題是中央對司法獨立的詮釋與香港有很大差異,「佢哋(中央)說司法獨立乃指有獨立審判權,內地嘅表述都話內地制度係司法獨立」。張達明呼籲政府要主動做一些正面的事情,令外界相信香港仍可維持司法獨立和法治。 近日有人建議終審法院考慮引入新加坡的法官出任非常任法官,張達明指,《基本法》訂明聘用法官主要是考慮專業能力,香港自回歸以來,委任的非常任法官都是普通法體系下,澳洲、加拿大和英國等地獲國際認可為「Top judge」的傑出法官人才,「相對來說,新加坡(法官)未及嗰個班數」。 2020年9月20日下午4:33香港電台-港聞 12名港人在深圳被扣留 家屬到警總報案要求交代 12名涉嫌偷渡的港人繼續在深圳被刑事拘留,至少6名被捕港人的家屬下午到灣仔警察總部報案,要求香港警方交代他們被捕日期、過程,亦要求政府派員,以會面或通話親自確認他們的情況,確保家屬委託的律師能與他們會面,並希望海事處提供事發當日的船隻雷達紀錄,水警亦可以提供事發當日的巡邏路線及位置。其中一名被扣港人李子賢的爸爸表示,8月底曾報警,但警方表示他的兒子在國內拘留,希望政府可以幫他找回兒子,即使不准探望,亦希望可以有相片或信件交代他們的情況。其中一名被扣港人鄧棨然的弟弟說,希望香港政府在其司法管轄區內盡力調查,將當日有關的船隻等資料公布。協助被捕港人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表示,目前12名被捕港人的資訊只由內地提供,期間在香港水域的過程及資料均是空白,希望政府能夠開誠布公交代。23/09/2020

2020年9月20日 星期日

1199民監署檔案2008165(由同心同德抗侵略者 民主權利應公投滅偽 理天地政權港民自主 香江統神州順應天時) 有天地自有民生民權 當日月自在輪轉陰陽 實事求是是政權統治天下的一面鏡一把尺一個指南針,自古也是現在也同;香港行政也不例外?可惜:一個當代多變妖魔政權可以為非作歹成無惡不作風行香江 違法亂紀而胡作非為!民監署證:此是反動政權的真相突顯其流氓真面目。 天道有規顯在自然現象彰顯示警教訓:正義:天助國泰民安風調雨順,否則天災人禍地劫百現不絕。邪為:國策無章朝令夕改禍政殃民而民不聊生,當然民反推翻偽政極權滅亡;此非福而百禍具成。事實:港人面對一個出賣香港政府政權民權的反動勢力勾結犯罪集團極端行為自當不獲接受,理由:一沒有民權授權;二非法行為理政;三以民為敵稱偽政! 2020/9/19-20:58立場訊:湯家驊話送中12港人難回港 因為無《逃犯條例》真的嗎?12港人在海上被廣東公安截獲,扣押至今近一個月,家屬多次公開要求港府安排12人回港,港府口口聲聲要尊重內地法規,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因為去年《逃犯條例》無修改,所以政府「無計可施」,即使內地出於自願安排他們回港,都只是體恤安排,云云。拆解湯家驊的說法,包含了兩個假設:一 沒有逃犯條例就無法移交 二 即使有移交都只屬「體恤安排」,而且「決定權全在中國」,若有逃犯條例則不然 先係嚇一跳,然後得啖笑。其一,即使沒有逃犯條例,中國大陸「一直」都有將香港的逃犯移交回港,一直都有。官方數字可以參考的有兩個-1998年的立法會文件,由1990年到1998年,中國大陸向香港移交了128人-2016年大陸官媒《環球時報》指,「據了解」中國大陸近幾年向香港移交了約170人 換言之,只計90年到98年,加上2016年的「近幾年」,前前後後已有約300人由大陸移交香港,具體安排是大陸公安押解疑犯到邊境,香港警方就在邊境交接,這樣的安排,真的是如湯家驊所指的「體恤」「非官方」,還是明確有默契的「半官方」,不言自明。其二,即使香港去年成功修訂逃犯條例,容許中國和香港「官方」移交,是否移交決定權仍然在中國。全球任何逃犯移交/引渡協議,都不是強制執行,收到引渡要求的一方都可以「自行決定」,以「本國國民」、「涉及政治犯」、「對方司法水平不足」等理由拒絕引渡申請。當日政府推銷逃犯條例時,亦曾多次強調,移交會由法庭把關,特首亦有最終決定權,移交從來都不是「自動」,即使現時香港和大陸有協議,最終都是中國當局「自願」,與現時的半官方安排並無分別。不過說到底,湯家驊這套「最衰都係你自己反對逃犯條例」的思維,都是給那些盲信權威腦袋生鏽的人百貨應百客。稍有獨立思考的人都明白,和湯家驊說法相反,今天12港人的遭遇,恰恰說明了當初反送中有多正確。被捕後無人知曉、安危不明、家人無法探望、無權自聘律師、被迫用官派律師、扣留近月是否被捕、何時受審一無所知,這就是所謂的中國司法制度,這就是香港人反對送中的原因。 2020年9月18日下午6:14澳媒:施覺民辭任終院非常任法官或與港區國安法有關【Now新聞台】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覺民在任期屆滿前兩年離任,特首辦指施覺民是自己辭職,無透露原因。澳洲廣播公司一名記者引述施覺民表示,請辭與港區國安法的內容有關。 憲報公布行政長官行使《釋義及通則條例》賦予的權力,撤銷施覺民法官的委任,9月2日生效。行政長官辦公室補充指,施覺民是於9月2日向行政長官辭任,但他無提及辭任的原因。 根據澳洲廣播公司外交事務記者杰齊茨引述施覺民表示,請辭的決定是與港區國安法的內容有關。法律界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擔心,事件衝擊國際對香港法律制度信心。 郭榮鏗:「如果真的是這個原因,可能不會是第一個外籍非常任法官辭職,可能之後會陸續有來,對香港法治的傷害。作為國際法律中心,對香港法治的信心打了一個很大的折扣。」 而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就表示,相信政府會找到合適的替代人選。 湯家驊:「我相信來香港可以出任非常任法官的人,都是希望一國兩制成功,希望為一國兩制出點力。我對大法官辭任,我覺得有點失望,我相信一國兩制會成功, 會繼續有其他大法官願意出任。」 施覺民2013年起,任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於去年7月獲續任三年,原定任期至2022年7月29日。施覺民在波蘭出生,之後在悉尼大學取得文學及法學士;80年以大律師身分執業、86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98年他獲委任為澳洲新南威爾士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退任法官後,他曾任澳洲廣播公司主席。施覺民辭任後,終審法院有十三名海外非常任法官。 2020/9/17-0:12立場訊:島國巴巴多斯擬2021年變共和國 不再承認英女王為元首 英國皇室:該國人民自決 位於加勒比海地區的島國巴巴多斯宣佈,將於明年11月、該國獨立55周年時成為共和國,不再承認英女王為國家元首。假若成真,巴巴多斯將會是近30年來,首個放棄「君主」的國家。 巴巴多斯總督梅森(Sandra Mason)代表總理莫特利(Mia Mottley)在國會發表演說,指國家是時候完全擺脫過去的殖民時代(the time has come to fully leave our colonial past behind),稱國民希望擁有自己的國家元首,並且「有能力做到」,預告在明年國家獨立55周年之際,同時成為共和國。巴巴多斯雖然於1966年獨立,但仍然奉行以英女王為元首。BBC則引述接近皇室的消息,指此事在私下及公開場合均已多次談及。白金漢宮則回覆指,巴巴多斯的事務,由其政府及人民自決。 2020/9/16-0:03立場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視像發言 張建宗;一些國家質疑國安法是匪夷所思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天(16日)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上作視像發言,他指《香港國安法》,是為了應對去年在香港的社會動盪,國安法已經為恢復香港穩定帶來顯著效果,又指全球大多數國家都有其國家安全法律,一些國家就國安法提出質疑,實屬匪夷所思。 張建宗一開首就指,國安法是為了應對去年在香港的社會動盪,「暴徒的暴力不斷升級,構成日益嚴重的國家安全威脅。」他指國安法保障香港的核心價值,包括權利和自由、法治及司法獨立。 他認為國際社會應公平,不應持雙重標準,「全球大多數國家都有其國家安全法律。一些國家就《香港國安法》提出質疑,實屬匪夷所思。」 而自國安法實施後,張建宗指「已為恢復香港穩定帶來顯著效果」,而鼓吹「香港獨立」及與外部勢力勾結的情況已明顯減退;暴力行為及公然違反法律和秩序的情況也大幅減少。 對於市民的權利,張建宗的發言亦指,執行國安法時,「市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將得到保障及尊重。」他重申,在《基本法》及有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港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不受影響。20/09/2020

1199民監署檔案2008165(由同心同德抗侵略者 民主權利應公投滅偽 理天地政權港民自主 香江統神州順應天時) 有天地自有民生民權 當日月自在輪轉陰陽 實事求是是政權統治天下的一面鏡一把尺一個指南針,自古也是現在也同;香港行政也不例外?可惜:一個當代多變妖魔政權可以為非作歹成無惡不作風行香江 違法亂紀而胡作非為!民監署證:此是反動政權的真相突顯其流氓真面目。 天道有規顯在自然現象彰顯示警教訓:正義:天助國泰民安風調雨順,否則天災人禍地劫百現不絕。邪為:國策無章朝令夕改禍政殃民而民不聊生,當然民反推翻偽政極權滅亡;此非福而百禍具成。事實:港人面對一個出賣香港政府政權民權的反動勢力勾結犯罪集團極端行為自當不獲接受,理由:一沒有民權授權;二非法行為理政;三以民為敵稱偽政! 2020/9/19-20:58立場訊:湯家驊話送中12港人難回港 因為無《逃犯條例》真的嗎?12港人在海上被廣東公安截獲,扣押至今近一個月,家屬多次公開要求港府安排12人回港,港府口口聲聲要尊重內地法規,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因為去年《逃犯條例》無修改,所以政府「無計可施」,即使內地出於自願安排他們回港,都只是體恤安排,云云。拆解湯家驊的說法,包含了兩個假設:一 沒有逃犯條例就無法移交 二 即使有移交都只屬「體恤安排」,而且「決定權全在中國」,若有逃犯條例則不然 先係嚇一跳,然後得啖笑。其一,即使沒有逃犯條例,中國大陸「一直」都有將香港的逃犯移交回港,一直都有。官方數字可以參考的有兩個-1998年的立法會文件,由1990年到1998年,中國大陸向香港移交了128人-2016年大陸官媒《環球時報》指,「據了解」中國大陸近幾年向香港移交了約170人 換言之,只計90年到98年,加上2016年的「近幾年」,前前後後已有約300人由大陸移交香港,具體安排是大陸公安押解疑犯到邊境,香港警方就在邊境交接,這樣的安排,真的是如湯家驊所指的「體恤」「非官方」,還是明確有默契的「半官方」,不言自明。其二,即使香港去年成功修訂逃犯條例,容許中國和香港「官方」移交,是否移交決定權仍然在中國。全球任何逃犯移交/引渡協議,都不是強制執行,收到引渡要求的一方都可以「自行決定」,以「本國國民」、「涉及政治犯」、「對方司法水平不足」等理由拒絕引渡申請。當日政府推銷逃犯條例時,亦曾多次強調,移交會由法庭把關,特首亦有最終決定權,移交從來都不是「自動」,即使現時香港和大陸有協議,最終都是中國當局「自願」,與現時的半官方安排並無分別。不過說到底,湯家驊這套「最衰都係你自己反對逃犯條例」的思維,都是給那些盲信權威腦袋生鏽的人百貨應百客。稍有獨立思考的人都明白,和湯家驊說法相反,今天12港人的遭遇,恰恰說明了當初反送中有多正確。被捕後無人知曉、安危不明、家人無法探望、無權自聘律師、被迫用官派律師、扣留近月是否被捕、何時受審一無所知,這就是所謂的中國司法制度,這就是香港人反對送中的原因。 2020年9月18日下午6:14澳媒:施覺民辭任終院非常任法官或與港區國安法有關【Now新聞台】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覺民在任期屆滿前兩年離任,特首辦指施覺民是自己辭職,無透露原因。澳洲廣播公司一名記者引述施覺民表示,請辭與港區國安法的內容有關。 憲報公布行政長官行使《釋義及通則條例》賦予的權力,撤銷施覺民法官的委任,9月2日生效。行政長官辦公室補充指,施覺民是於9月2日向行政長官辭任,但他無提及辭任的原因。 根據澳洲廣播公司外交事務記者杰齊茨引述施覺民表示,請辭的決定是與港區國安法的內容有關。法律界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擔心,事件衝擊國際對香港法律制度信心。 郭榮鏗:「如果真的是這個原因,可能不會是第一個外籍非常任法官辭職,可能之後會陸續有來,對香港法治的傷害。作為國際法律中心,對香港法治的信心打了一個很大的折扣。」 而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就表示,相信政府會找到合適的替代人選。 湯家驊:「我相信來香港可以出任非常任法官的人,都是希望一國兩制成功,希望為一國兩制出點力。我對大法官辭任,我覺得有點失望,我相信一國兩制會成功, 會繼續有其他大法官願意出任。」 施覺民2013年起,任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於去年7月獲續任三年,原定任期至2022年7月29日。施覺民在波蘭出生,之後在悉尼大學取得文學及法學士;80年以大律師身分執業、86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98年他獲委任為澳洲新南威爾士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退任法官後,他曾任澳洲廣播公司主席。施覺民辭任後,終審法院有十三名海外非常任法官。 2020/9/17-0:12立場訊:島國巴巴多斯擬2021年變共和國 不再承認英女王為元首 英國皇室:該國人民自決 位於加勒比海地區的島國巴巴多斯宣佈,將於明年11月、該國獨立55周年時成為共和國,不再承認英女王為國家元首。假若成真,巴巴多斯將會是近30年來,首個放棄「君主」的國家。 巴巴多斯總督梅森(Sandra Mason)代表總理莫特利(Mia Mottley)在國會發表演說,指國家是時候完全擺脫過去的殖民時代(the time has come to fully leave our colonial past behind),稱國民希望擁有自己的國家元首,並且「有能力做到」,預告在明年國家獨立55周年之際,同時成為共和國。巴巴多斯雖然於1966年獨立,但仍然奉行以英女王為元首。BBC則引述接近皇室的消息,指此事在私下及公開場合均已多次談及。白金漢宮則回覆指,巴巴多斯的事務,由其政府及人民自決。 2020/9/16-0:03立場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視像發言 張建宗;一些國家質疑國安法是匪夷所思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天(16日)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上作視像發言,他指《香港國安法》,是為了應對去年在香港的社會動盪,國安法已經為恢復香港穩定帶來顯著效果,又指全球大多數國家都有其國家安全法律,一些國家就國安法提出質疑,實屬匪夷所思。 張建宗一開首就指,國安法是為了應對去年在香港的社會動盪,「暴徒的暴力不斷升級,構成日益嚴重的國家安全威脅。」他指國安法保障香港的核心價值,包括權利和自由、法治及司法獨立。 他認為國際社會應公平,不應持雙重標準,「全球大多數國家都有其國家安全法律。一些國家就《香港國安法》提出質疑,實屬匪夷所思。」 而自國安法實施後,張建宗指「已為恢復香港穩定帶來顯著效果」,而鼓吹「香港獨立」及與外部勢力勾結的情況已明顯減退;暴力行為及公然違反法律和秩序的情況也大幅減少。 對於市民的權利,張建宗的發言亦指,執行國安法時,「市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將得到保障及尊重。」他重申,在《基本法》及有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港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不受影響。20/09/2020

2020年9月15日 星期二

1198民監署檔案2008164(消滅偽政 是港府行政應有的公有義務責任 必須果敢 守護香港承擔為民執政制度行政)侵略者偽政勾結禍港 民監署追究罪行責任 致所有港府行政機關及相關部門收件主宰官啟 (消滅「偽政」是「港府行政應有的公有義務責任」必須果敢「守護香港」承擔)敬告「為民執政稱行政,為權執政號土匪惡霸」民監署履行職責:內容「希望港府行政<各守其職、不懼強權、不畏極權,不容濫權、不得侵權,>堅守港政捍衛法治」再度發揚神州聖國文明法治優良傳統承傳世界大同!此致(付相關文夾及文件作證據)12/09/2020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港人不愧職責承擔守護港政難辭其咎也責無旁貸,面對偽政勾結侵略者令黑警如癡如醉成瘋魔禍不單行, 作風齷齪?禮不賢賓?人鬼俱喪?畜禽橫恣!胡裡胡塗得失皆空。政制亂,法律顛,職責耍,責任蔽,已成瘋癲,盡癡盡迷盡醉至逍遙法外!以為圖謀不軌以侵略者、偽政權為伍就可得成王?民監署警告,任何人犯法都有報應, 得受懲罸,乃歷史皆是如此! 2020年9月15日下午6:49六四晚會非法集結案 下月轉區院再提堂【Now新聞台】多名支聯會成員在六四晚到維園燃點燭光,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轉到區域法院處理。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胡志偉、黃之鋒等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在庭上指,案中被告羅冠聰及張崑陽已離開香港,質疑其他被告有潛逃風險,要求禁止所有被告離開香港。 但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拒絕施加保釋條件,但批准將案件押後至10月15日,轉介到區域法院再提堂。 案情指他們今年六四在維園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或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等。 2020/9/14-12:03立場訊:陳弘毅:一國兩制問題源於市民不滿政府 國安法能否對症下藥有懷疑 國安法在香港實施超過兩個月,截至8月底警方已拘捕超過20名涉違反國安法人士。內地法律期刊《中國法律評論》昨日在微信公眾號發文,指中國人民大學及香港城市大學早前聯合舉辦香港國安法的研討會,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者陳弘毅在會上指,一國兩制實施出現問題,原因在於市民對特區政府表現不滿,反修例運動反映巿民對民主的渴求與中央的界限有矛盾,至於國安法是不是對症下藥他有懷疑,法院如何將人權標準套用在處理國安法案件都是未來難題。 《中國法律評論》昨日在微信公眾號發文,指人民大學「一國兩制」法律研究所、城大公法與人權論壇、城大中國法與比較法中心,上週五在網上舉行「《香港國家安全法》理論與實踐學術研討會」,文章引述陳弘毅指,「一國兩制」實施出現問題,偏離原來的預設軌道,根本原因在於市民不滿特區政府表現,去年以來的社會運動,是很多問題積累下的情緒爆發。反修例運動也反映了香港市民對民主的渴求,但這些要求和中央對香港民主定下的界限之間有矛盾。他認為國安法實施不一定能解決問題,又指法院處理國安法案件及將人權標準運用於國安案件都是難題。 前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被視為新一代「護法」,目前在英屬哥倫比亞大學Peter Allard法學院任副教授的程潔則指,國安法帶來的主要影響,包括特區行政機關會更依從中央指示;立法會選舉很多人會因國安法無法參選、無法當選;法院亦會更尊重中央意見。她指香港有集體身份認同危機,以至於出現分離主義和對抗衝突,中央在香港的存在感會越來越高,但是國安法的出台,並無同時提供管道讓港人更多參與政治,因此身份認同危機不能解決,還會繼續。 香港政策研究所的高級研究員林致茵則稱,國安法引入內地法律概念,令法官面臨解釋困難,如果後續還有國安立法,本地立法空間也越來越狹窄。她建議可以確立一些機制,令國安法服從於基本法,如發展出解釋國安法的原則,允許香港本地可以修改國安法等,以維繫基本法的完整性。 2020/9/13-10:06立場訊:願十二人平安歸來 十二位手足在中國被扣押,音訊全無,中國勇敢的維權律師扛起重擔,冒被吊銷牌照、甚至被控煽顛的風險承接案件,卻被告知中共已替他們安排律師,此路不通。 出事至今接近三個星期,連一聲問好、一句平安,都無從得知。十二人的未來(或現在),是嚴刑迫供、電視認罪、私下審訊、被定重罪,全然未知,只能猜測。 局勢惡劣如此,香港政府當然不會有任何協助家屬的動作,皆因他們將對中共的「忠誠」,凌駕了他們生而為人的價值品德。 以「母親」自居的林鄭絲毫體會不到鄧母落淚、千里尋子的難過;各位已有家室的高官,亦會裝作他們理解不到伴侶失蹤的感受。 在中共巨大的維穩鎮壓機器以及劍拔弩張的國際局勢下,本地、國際能夠發揮到的作用有限。對我而言,我也一路深沉糾結:針對這宗沒有先例、中共拘留港人的事件,到底如何透過國際作最有效的施壓,是一趟危機四伏的思考。就像走鋼線一樣,中共會如何回應不同的外圍壓力,孰好孰壞,只能非常謹慎、小心,相對隱密地試探。 現時香港人的願望僅僅是他們能夠安好地「回家」— 即使有這個「最好」的結局,等待他們的仍是長年累月、在香港不公司法體制下的監禁。 走筆至此,即使感到無力、憤怒、傷感,但我還是要提醒自己,在如此局勢下更要盡力。 盡力去支持和信任家屬以及協助的團體;盡力去逼使香港政府表態,寫信投訴、面見投訴,每日都要竭而不捨地追逐他們,尋找絲毫最細微的資訊以及改變的可能;盡力令更多香港人得知事情的嚴重性,並推動以人道理由拯救這些手足的說法,務求令更多人推動各方行動。 即使每個人的付出可能只是杯水車薪,但在巨大危機前,我們都不能因事倍功半而卻步 — 我們付出的是時間,他們付出的,可能是一生。 在銅鑼灣書店事件中,被拐到大陸受刑的林榮基先生曾經表示,香港人上街聲援是他決定毅然逃離中共魔掌的重要支柱。無論距離多遠、任務多艱難,我希望大家都不會放棄他們任何一個,給予毫無保留的支持和聲援,不論政見,不論背景。 2020/9/12-9:52立場訊:蓬佩奧:深切關注12港人送中、被拒晤律師 質疑林鄭有否保障港人權利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週五(9月12日)發表聲明,表示美國深切關注在中國廣東省被關押的12名香港民主活動人士,稱他們被拒絕與律師接觸,中國地方當局也未提供有關他們情況或針對他們的指控的信息。 蓬佩奧質疑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對保護公民權利的承諾,並呼籲當局確保正當程序。 被指違反《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等12名港人,上月下旬疑潛逃台灣時被中國海警截獲,至今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逾20天,受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屢遭中國公安拒絕會面當事人要求,更有多名律師被當局要求退出代理本案。 15/09/2020

2020年9月11日 星期五

1197民監署檔案2008163(黑政權糾國安反動派 賣港賊求榮失職嚴重 行為可恥狡官圖利益 犯罪集團橫行香江國) 香江國救港理所責任 港人義無反顧成自然 民監署證:黑警當道成違法亂紀破壞社會治安甚至影響警隊聲譽掃地無存,形成受薪的公僕而公開非法執法的失職惡霸行為?民監署向香港政府,作出嚴肅追究罪行責任至各行政相關機構承擔責任!內容:一國安公署非法成立而且違憲,破壞基本法直接構成港府偽政事實勾結境外黑勢力侵略行為;二黑特首弄權成事實破壞港府法治及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的守護責任職責承擔直接構成出賣港政求榮;三流氓行為耍賴形成理政制度直接由黑警當道橫行霸政成無法無天甚至無惡不作;四禍國論,三權歪理猖獗成擾亂港府安定制度付諸一敗塗地,令三權高官紛紛出賣職能責任,趁機參與執法犯法直接擴充犯罪集團黑勢力形成非法強力部門;五今日港政必須履行神州聖賢德治制度取代失去的(憲法和基本法)充當實際理政文明法度甚至代理{統一神州}! 2020/9/10-17:48立場訊:劣治取代良治,「兩地法律一致」還記得香港市的律政強人說內地和香港在重要和基本的法律概念是「一致」的,內地刑法與普通法系統在無罪推定等也是「一致」,有關人權保障操作上沒有多少分別,云云。他們說謊話時,連口罩都不會動。是嗎?香港制度有「電視認罪」嗎(也許就快有),香港的法院由黨控制嗎(也許已經是);十二名逃亡台灣失敗的香港抗爭者被押送大陸的遭遇,反證了當初香港人「反送中」理據確鑿。十二人被捕,已經兩星期,情況不明,消息全無,全部律師不得見,公安編造程序阻撓會面,又要委託書又要公正書,特區政府不敢吭一聲。代理案件的內地律師遭網民狙擊、還被內地司法部門關注要查問備案被勸退,有律師為免麻煩自動退出。被捕十二人如墜進無底黑洞,香港法例,四十八小時內疑犯要上庭或保釋,相對公開透明;內地偷渡案,一般關押幾天而已,但祖國的美妙法律,一聲要案重案,可以扣押三十七日,然後可以用各種名堂或繼續扣押、或監視居住,甚至釋放你但立即用另一條罪再抓,三十七日又三十七日,無限輪迴,法律規定形同虛設。「兩地法律基本概念一致」,我們終於明白這是什麼意思。星期日香港警察在鬧市發瘋,當街撲跌受驚亂跑的十二歲女童、亂發限聚令告票、亂告司機危駕藏械、任何濫捕都沒有後果、任何謊言都無人追究、警察在法庭上違反誓言假口供又當睇唔到。香港人親眼目睹警隊成魔之路,公安大哂,權力不受制衡,看不順眼就非法集結尋釁滋事,「兩地概念一致」。國安處拘捕快必譚得志,又發掘半世紀未用過之殖民地惡法,「發表煽動文字,令人憎惡政府」也是罪。以言入罪,容不下批評,在人權保障上,兩地一同發功,奔向理想中的殖民管治體系,行政獨大,一權挺立;這些年來,惡人趕絕好人,劣治取代良治,法律無縫融合,兩制承諾滅亡,兩地概念就此一致。【惡法日誌.六十四】 2020年9月9日下午3:17有民主派聲援正還柙的譚得志【Now新聞台】有民主派議員認為,以煽動文字罪檢控人民力量譚得志是打壓言論自由。人民力量陳志全早上在收押所與譚得志見面後見傳媒,形容對方精神狀況很好,將協助他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區議員譚凱邦指,裁判官蘇文隆拒絕譚得志保釋的決定,是過分相信警方及偏頗,將循現有機制投訴,他不認為做法會影響司法獨立。 2020年9月9日上午3:16香港電台-港聞 蓬佩奧: 香港穩定要靠民主及問責而非限制言論自由 有網民過去的星期日發起在九龍區遊行,警方拘捕289人。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社交網站Twitter貼文表示,香港要穩定,最佳途徑是民主、尊重基本自由和政府問責,而非限制言論自由、延遲選舉及限制行動等嚴苛的做法。 2020/9/8-17:40立場訊:「快必」被控6罪 發表煽動文字「黑警死全家、721唔見人」等 被拒保釋 警方國安處便衣人員前日(6日)上門拘捕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指他過往開街站期間,發表言論引起對政府憎惡及藐視,或引起民間不滿。譚得志被控5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及1項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今日(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控方指控譚得志在《國安法》生效後,多次擺街站,蓄意發表煽動文字,包括70次「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90次「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721 唔見人,831打死人」、「黑警死全家」、「打倒共產黨」等文字,鼓勵公眾叫喊有關口號,引起對香港政府及香港警隊的憎恨。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拒絕譚保釋申請,譚候訊期間須還押,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再訊。 控方今日控告「快必」譚得志(48歲)5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及1項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5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指,譚於今年7月4日、7月8日、7月9日、7月19日、及3月15日,分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及亞皆老街一帶、黃大仙地鐵站A出口外、觀塘地鐵站A1出口外和裕民坊一帶、藍田啟田商場外、牛頭角下村商場外,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憎惡或藐視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或慫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 至於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則指,譚於今年3月15日,在牛頭角下村商場外,在公眾地方內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行為。 官拒保釋「快必」須還押 控罪書上可見,有關的起訴是由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督察梁凱期發出。控方反對譚保釋,辯方則有保釋申請,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最終拒絕譚保釋申請,譚須還押。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再訊,表示譚在今年6月至8月,擺放超過20次的街站,控方需時檢視更多有關譚擺放街站的影片,及繼續調查,裁判官批准有關押後。 譚得志早前已被控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於今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非法地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他另外被票控1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及1項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指他分別在今年1月17日大埔發表煽動文字;及1月19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帶領人群向警員發表辱罵言論,擾亂秩序。控方表示案件會轉介區域法院審理,裁判官將案件同樣押後至11月17日再訊。 「慢必」陳志全:會盡快為「快必」向高院申請保釋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慢必)在庭外表示,對法庭不給予保釋感到非常遺憾,會盡快為「快必」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陳志全指案件是以言入罪 ,與《基本法》及《人權法》相違。他又指,控方指控「快必」在擺街站期間,發表「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7.21唔見人,8.31打死人,10.1槍殺人」等文字,但有關口號「唔係快必創作出嚟去煽惑群眾,而係大家對過往呢段日子警暴嘅控訴」。他又指,如果發表口號都會成為刑事罪行,那麼未來香港市民、時事評論員及政治人「根本係冇仼何空間」案件編號:FLCC1466/2020、FLCC1961/2020、FLS5688-89/2020 12/09/2020

2020年9月8日 星期二

1196民監署檔案2008162(侵略者禍港殃政極端 國安犯罪賣港匪同謀 罪惡極端至禍害無窮 港人救港需驅魔誅偽)賣港求榮引國安侵略 反動勢力成偽政集團 民監署籲侵略者必須自行解散,別再害民禍國殃政;名正言順地公開堂堂正正地違憲破壞基本法 事實上成土匪及惡霸的行為。嚴重性至不可收拾地步,成香港政權民權的責任、守護(香港「政府」應份義務),也成侵略者打壓對象及拘捕,在港人面前已成無惡不作的地痞耍賴、蠻橫無理的野獸畜牲、放肆稱國安公署合法嗎?理由何在?可否以理解釋?違法違憲、違背立國精神、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違反國際守則,如此行為行得通嗎?不懂理政,豈能以擾民為安國號稱國安嗎?能為國安而令民受挫人民百姓能受得起?能忍得住?能沉默得去嗎?有這群偽政賣港求榮的一慣行為才被蒙騙蒙蔽誘惑走進死亡道路除此之外還能有其他的好結果嗎?民監署坦白告訴犯罪集團你們的末路末日已到了!就國安公署侵略香港就可成就胡作非為的橫行霸道、無法無天嗎?你們找錯門也登錯殿也安錯神更可悲的是沒有回頭路可逃脫了!證據排在面前: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名不符其實,而且七十載都是相反行為對待人民;第二,理政無方錯行其道禍國殃民,相反作風令行政成叛民逆國;第三,無識責任所在,國安在行政上管治有方方得,並非立法國安就可成就,若立法能安國輪不到國安公署存在;第四,國別無恙是(國本民家)非統治者的私囊任由作主,也非執政者的所謂天下而可任由操弄縱使;第五,守國責任民擔,非統治者可能所給,也非暴政可能的行為所效,原本是人民的天生義務守護本能。黑警成當今受薪的流氓惡霸橫行霸道,令港民正常生活、人身安全嚴重受到傷害,甚至各行各業及三權政策處入一敗塗地;政策腐化、 司法癱瘓、立法毀滅。今日的香港人民不再受辱、受凌、受欺騙,也有責任攜廿億同胞走向和同世界人民、共創繁榮及友愛和諧大同!原因香港是國際金融國中心首都,也是萬國義和之地域,更是神州聖國統一文明德治的基地! 民監署證香江金融中心國理政方法予真求正,對社會直接配合和互相遷就成國之民家及民權治國的文明現實制度在{四不}和{八衡}成喜忌民主制度中(三角)與(四方)分別,隨俗禮義廉恥和賢聖良知作模範簡單易明普及社會眾所周知的全民治國成風成俗!雖然目前未能行使,但行政各機構都得到通知。若時到自發性形成就名正言順達到全民理政也成為神州聖國再度輝煌。因此侵略者的犯罪集團勢力一時瘋狂成魔乃自然現象,任由牠們自己滅亡,此非一時可急也非一朝能息;理由{火滅仍然餘熱存在}因此讓它自滅成全! 2020/9/7-12:10立場訊:【何俊堯調職】中聯辦控制媒體頻發功 《點新聞》曾轟五「黃官」、「放生暴徒着草」 曾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及周浩鼎投訴的裁判官何俊堯,據報被調職,暫時不會審理刑事案件。翻查資料,由中聯辦控制的《大公報》、大公文匯集團高層持股的網媒「點新聞」近一個月先後發文引述不具名的市民、公眾批評司法機構,也曾經點名批評何俊堯在內的五名裁判官以及法官,形容他們是「黃官」,「放生暴徒『着草』」,又指「公眾」質疑他們破壞法治。 裁判官何俊堯在裁定東區區議員仇栩欣襲警罪不成立一案中,狠批警方證人「大話冚大話」之後,隨即惹起親中陣營抨擊。中聯辦控制《文匯報》早在上月中報道中提及,有市民發起「一人一信」投訴裁判官何俊堯裁決不公、對警方抱有强烈敵意。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亦隨即去信馬道立,要求立即停止何俊堯審理反修例案件。 網媒《點新聞》上月底(8月28日)在網站發表,標題為「一圖睇,這些「黃官」放生暴徒「着草」 公眾質疑破壞法治」報道,點名五名裁判官、法官,包括何俊堯、錢禮、林子勤、黃崇厚及張潔宜,內容引述「市民爆料」,批評五官過往判決「存在嚴重問題」,案情嚴重的罪行被輕判,又圖文並茂並指批准疑犯保釋,或讓他們有機會潛逃。《點新聞》與香港中聯辦旗下媒體《文匯報》關係密切,兩者共用同一個辦公室地,點新聞股權分別由大公文匯傳媒集團副董事長兼總編輯李大宏、以及大公文匯傳媒集團助理總編輯兼全媒體中心執行總編輯黃曉敏個人持有。 點名五官判決有嚴重問題 被指違國安法被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連同在反修例案件被捕者等 12 人,日前疑計劃逃往台灣,被中國海拘捕「送中」。《大公報》上月 29 日,刊出題為「法官輕易批保釋 市民:造就暴徒着草機會」,內文提到案中 12 名潛逃台灣的青年,其中一名原不獲保釋,但去年 12 月獲東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接納保釋,文章又提到七人保釋裁判,都是經東區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處理。報道引述「市民」質疑法官的裁判過寬,「造就黑暴疑犯『着草』機會。」 大公:容疑犯保釋 引市民批造就黑暴「着草」 應剔除審暴動案 《大公報》上周五發表「部分法官輕判暴亂案市民質疑偏頗」,內文提到《點新聞》抨擊的五名裁判官及法官,指「市民」翻查五名裁判官的過往判決,發現其判決存在嚴重問題,案情嚴重的罪行被輕判,質疑司法不公,希望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採取措施,剔除五人審理暴動有關案件。 除了針對法官、裁判官之外,整個親中陣營亦頻頻「發功」批評司法機構。《大公報》上周六以 3 版頭版刊登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專訪和評論,《文匯報》亦有全版評論加上報道,除再讓列顯倫批評法庭,阻礙政府令特首施政「斬手斬腳」外,亦將近日三權分立的討論,引申到是反對派的「反中」行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周浩鼎近日也引述匿名信指出,高院法官黃崇厚「告誡」藍絲裁判官說話要小心,兩人稱不知指控是否屬實,但內容令社會憂慮,要求馬道立公開交代,司法機構其後發稿表明內容並不屬實。 《星島日報》今日報道,曾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及周浩鼎投訴於反修例示威案裁決偏頗的裁判官何俊堯被調職,由裁判法院轉往高等法院,處理原訟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職銜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意味何暫時不會審理刑事案件。08/09/2020

2020年9月6日 星期日

1195民監署檔案2008161(偽政賣港歪理濫狂囂 狡官臭口講臭法蠻橫 港人天地自主選政要 天經地義也理所當然)土匪當政流氓坐衙堂 惡霸當道地痞成高官 民監署強調:對付賣港匪偽政勾結侵略者行為不得忽略!必須嚴肅抗拒!引用文章:(籲民主派杯葛議會)朱凱廸:接受延任或發出港人已放棄錯誤信息【星島日報報道】民主派議員在未來一年是否留任引起社會關注。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表示,不同民調已顯示大部分民主派支持者,希望民主派杯葛未來1年的立法會,並認為接受延任將發出港人已經放棄抗爭的錯誤信息。 朱凱廸在電台節目中表示,不同民調已顯示大部分民主派支持者,希望民主派杯葛未來1年的立法會,並指相信支持者認為接受延任將發出港人已經放棄抗爭的錯誤信息。他續指,若杯葛過渡議會則可呼應國際社會,並爭取立即恢復立法會選舉。他亦指,民主派的溫和陣營不希望離任,是因為相信逐漸民主化的進程繼續存在,並認為留任可給予港人休息的機會,但指香港已沒有回頭路,與內地相對和諧的時代已成為過去。 他亦指,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仍有逾60萬人參與早前舉行的民主派初選,顯示不少港人不害怕壓制。他又指,對於北京而言,最壞的情況是民主派贏得立法會的多數席位,導致需要回應港人的政治訴求,或是直接推倒現有體制,因此中央為「拖延時間」而延遲立法會選舉,並誘使民主派接受以「軟著陸」方式處理現時的政治問題。 2020/9/6-23:08立場訊:年輕就是罪 繼十四歲男孩後,十二歲少女拔足逃跑,「形跡可疑」,警方「擔心少女出混亂的違法示威現場,會對其人身安全構成威脅」,所以就……將未成年少女以膝壓地上先行用武力制服???最後原來只是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被票控。膝蓋很好用,限聚令更好用,只有腦袋不好用。不如,不定期不時不高興就全城戒嚴防疫好過 不過,不,這樣防暴警就不能滿足不捕不快的快感。港府防疫政策,就是抓光所有路人。 2020/9/6-21:01立場訊:香港已成大監獄 來到今天,香港已是切切實實的極權城市,是一座大監獄。在這兒生存,心向民主自由的至少200萬香港人,無論是否身陷牢獄,都被當權者視作要消滅的敵人和囚犯,不論你是十來歲的青年、或是已退休的老人。而香港人,只是要求這城市有民主自由。當權者肆意用防疫做藉口,取消選舉,但胡亂發起根本無用的社區檢測,後者只有數十萬人願意參與,還願意服從這政府的人,已是非常少數。任何抗議都被高壓消滅,因為當權者知道道理在人民的一方,講不過去,唯有用警察和武器,鎮壓一切。以言入罪、控制和扭曲教育、壓迫媒體,只要可以做的都做,不必管形象,這就是徹底的極權化。想奔向自由的十二人,被抓被囚,不見天日,當權者當然對他們完全不聞不問。極端黑暗。其他流亡的人,還要繼續承受各種恐嚇,這些恐嚇延伸至在外國支持香港的人、甚或只是在此採訪的他國記者。去年六月至今,被拘捕的已達一萬人,被帶上法庭的二千多人。先不論不少都受過虐打,去到庭上,他們繼續不斷被abuse,嚴刑苛法用到盡,被濫捕濫告的人,即使脫罪,這生都得不到補償。被判罪判監的數百人,正直勇敢,但承受殘暴的報復。站在強權一方的,即使犯法,則每每開脫無事。還有人日夜被跟蹤、活在白色恐怖中、因政見失去工作等,此刻活在香港,就是身在一座大監獄之中。最可怕是,正義完全遠離這座城市而去,邪魔在上風,好人被對付,惡人橫行,道理在此不再有意思。這是一座對錯正邪完全顛倒的極權城市,好人只能咬牙切齒。知道對錯善惡的人,被武力和強權壓制著,或許無計可施,只能等待被全部消滅。但是,必須記住,好人還是非常多,就在大家身邊。他們還是會用盡一切可能,在可以反抗時反抗,即使前路黑暗得完全看不見光。 2020年9月6日 上午11:29on.cc東網 人民力量譚得志涉發表煽動文字被捕 國安處指擺街站令人憎惡政府 消息指,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早(6日)拘捕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快必),指他涉嫌發表煽動文字。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今早在大埔拘捕一名47歲男子,涉嫌發表煽動文字,指他在6月至8月期間以防疫為名在多區擺設29次街站,及透過社交網站進行直播,有關內容和文字引起對政府的憎惡和藐視。 李指,被捕人士在29次街站以大聲公發表向市民發放言論,亦有在Facebook直播發放有關訊息。他又指,有關煽動言論涉及兩種情況,引起對政府的憎惡和藐視情況,以及字眼上引起民間不滿。 李續指,是次拘捕並不涉及國安法,但調查此案初期時,曾經認為案情有可能觸犯國安法的煽動分裂國家罪,最後經調查和搜集證據,再向律政司諮詢後,認為以涉嫌發表煽動文字作拘捕較為適合。 譚得志早上在其個人Facebook發貼,指自己遭國安處上門拘捕及搜查住所,並帶往大埔警署。李桂華在記者會指,今早行動以拘捕為主,但亦有檢走一部手機,懷疑與案件有關。 另外,對於有人鼓吹今午九龍遊行,李桂華指該遊行屬未經批准集結,違反有關法例;亦希望疫情期間,組織者和參與者都要注意衞生和社交距離問題,以免增加疫情散播風險。2020/9/5-11:44立場訊:政府否定三權分立 鄭若驊:立法司法在行政主導下各司其職 不應著眼一個概念稱謂 通識教科書在「諮詢」教育局後刪去「三權分立」內容,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先後表示香港從來沒有三權分立,連日來引發爭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天在網誌引用《基本法》指,特區架構是以行政為主導,行政與立法機關在履行職務上互有關連,但提出法案的主導權在於行政機關,而司法獨立在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下絕對不會受到影響。公眾不應該只著眼於一個概念的表面稱謂,而應該從憲制角度正確地理解政治體制,便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爭拗。 指香港為行政主導 鄭若驊指,中國是一個單一體制的國家,權力來自中央,全國人大根據《憲法》設立和通過《基本法》,藉此賦權特區履行職責。根據《基本法》第43條及第60條,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區及香港特區政府的首長,作為雙首長,必須按《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履行職責。又引《基本法》第48條指,行政長官的職權是領導香港政府、簽署法案、決定政府政策等,展現特區架構是以行政為主導,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在行政主導下各司其職、相輔相成,目的是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指行政機構掌提法案主導權 鄭若驊說,根據《基本法》,政府負責制定政策及提出法案,有需要時交由立法會制定法律,再由政府執行;政府亦負責編制財政預算,由立法會審批;至於立法會議員提出涉及政府政策的法案,則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認為在《基本法》下,行政與立法機關在履行職務上是互有關連,但提出法案的主導權在於行政機關。 指司法獨立不受影響 在司法上,鄭若驊指,司法獨立在此政治體制下絕對不會受到影響,《基本法》第85條保障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基本法》同時列明香港特區的法官經獨立委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行政機關在政治體制中雖然享有較大的決策制定權,但必須遵守法律,決定亦可以受到司法挑戰,由法庭獨立地按法律和證據裁定有關行為是否合法。07/09/2020

2020年9月3日 星期四

1194民監署檔案2008160(香江國不畏侵略 履神州責任統一順行天道 滅偽政實行公義 為廿億同胞生存奮鬥抗爭)稱天意自在民心所立 統天下民意為主方效 侵略者國安公署名符其實禍國殃民害港無微不至,無惡不作成非法的政權胡作非為;形成公開賣港行為突顯侵略者國安、以法犯法破壞基本法,違憲? 2020年9月4日上午8:39香港電台-港聞 聯合國人權專家去信北京 認為港區國安法侵犯某些權利 聯合國人權專家向中國政府發表聯署信,認為北京實施的《港區國安法》侵犯了某些基本權利,擔心當局會以新法律起訴政治活動家。信件又說,新法律的規定似乎正在損害香港法官及律師的獨立性,以及言論自由,又指由人權捍衛者發起的很多合法活動,現在會被界定為分裂活動。 2020/9/3-23:48立場訊:回歸大典文物出土,硬膠資料套中的三權分立「香港沒有三權分立」這講法,從林鄭市長的口罩裡吐出來,記者朋友圈子中,有人心水清,找來了一份歷史文件。這份文件,每一頁都隆而重之,印上醒目的「香港1997」標記,其中一章節談「政府體制」,劈頭第一句就是:「香港的政治制度是按照『三權分立』的原則建立,有一個行政主導的政府。」這份文件,並非隨隨便便一份報告。而是古往今來中華民族一雪前恥的輝煌時刻,1997年香港回歸大典大龍鳯中,全世界幾千個湧來見證的記者,收到的禮物包中介紹香港的新聞資料套。為了看清楚當中文字,我翻箱倒籠,終於找到這封塵的硬膠文件夾。仍然留住,因為知道有天會成為歷史文物,本為紀念,現在悼念。這份概覽,乃為了讓外國與內地記者了解香港,文件印刷精美,向全世界介紹偉大的一國兩制、中國的嚴肅承諾、香港的美好將來。「三權分立」,正是這個莊嚴的歷史時刻,白紙黑字,向全世界人講述的香港故事的一部分。如今,林鄭市長與其背後一眾扯線人,轟轟烈烈地推翻了常識,原來「三權分立」都是一廂情願,都只是一場美麗的誤會。那幾句話,對比今天,是時代倒退的鐵證,彰顯今天倒行逆施的大醜聞。這文件、這句話,有三點值得注意地方: 一,有關政府體制,劈頭第一句就講「三權分立」,說明了其基礎重要性,當年從未聞中方反對文件的寫法,這也是當時社會沒有分歧,甚至是理所當然的看法。 二,第一句接著說,「有一個行政主導的政府」,也說明了「三權分立」與「行政主導」兩者可以並存,社會上沒有什麼聲音認為有牴觸;二十多年來,直到今天,權貴中人才為了鞏固行政霸道而高調叫陣、殺掉「三權分立」。 三,這份文件,相信是回歸前的政府新聞處所製作,如此隆重的場合,這份文件應該得到中英雙方認可,而非一個政府新聞處可以自把自為,外界亦從未聽聞中方不同意當中字眼。當然,連《中英聯合聲明》都可以變成無關痛癢的「歷史文件」,這個爛鬼硬膠文件夾着的東西,可能從來只是「歷史糟糠」、垃圾不如。留住記錄,很重要。那是一束束索帶,吊起你的謊言;那是光猛的鐳射筆,暗夜中凝住你的荒謬。 2020年9月2日下午12:06香港電台-港聞 湯家驊:香港三權實際上互相制衡 陳文敏:特首有誤解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有關香港是否有三權分立的爭論有點無謂,實際上香港內部的施政運作,三權有互相制衡。 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認為,特首要向中央負責,與三權分立無關。三權分立是指一個制度下權力的分布與制衡,不是指內地與香港特區之間的權力分布,認為特首有所誤解。 2020年9月2日上午11:40香港電台-港聞 法醫:單靠解剖未證具體死因 但女屍赤裸已是很大疑點 資深法醫馬宣立出庭作供,表示陳彥霖屍身赤裸,令他感到不安及有疑點。 15歲少女陳彥霖的死因研訊繼續,資深法醫馬宣立出庭作供,表示陳彥霖屍身赤裸,令他感到不安及有疑點,但沒有證據顯示陳彥霖生前曾經受到襲擊。 馬宣立又說,遺體有水由肺部流到胸腔,可以證明她死前曾吸入水份,但不能判斷陳彥霖落水前已經死亡。他又說,今次案件單靠解剖,未能證明具體死因,但在全無解釋下,一具女屍赤裸,已經有很大疑點。 對於警方估計有機會由海水沖走陳彥霖的衣服。馬宣立表示,從新聞所見,死者生前身穿上衣及裙褲,沒有提及無穿內衣褲,又認為內衣褲本身不易脫落及沖走。 2020年9月1日 上午12:47香港電台-港聞 「8.31」一周年 警方至昨晚11時拘捕14人 8.31事件一周年,多批巿民由傍晚起在太子及旺角聚集,警方截查大批巿民。 警方說,截至昨晚11時,拘捕14人分別涉嫌非法集結、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及襲警等,涉及9男5女,年齡介乎16至60歲。亦有37人被票控,他們涉嫌違反「限聚令」、「口罩令」等。 晚上11時,警方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奶路臣街一帶,截查最少幾十人,又在多個路口設封鎖線,當中有被截查人士不適,按著胸口,又坐在地上嘔吐,要由旁邊的人攙扶,其後在場警員檢查,並為他戴上氧氣罩,其後由救護車送院。 部分港鐵站口亦一度封閉,有巿民未能前往,亦有坐輪椅的巿民一度未能找出通行路線。 2020年9月1日上午12:18香港電台-港聞 警員拘捕男子時拉開孕婦並噴胡椒 孕婦跌倒送院 8.31太子站事件一周年,警方在旺角拘捕一名男子時,拉開同行孕婦,推撞期間,孕婦跌倒在地,送往廣華醫院,情況穩定。警方非常關注有孕婦於混亂示威現場中受到影響,對該孕婦表示慰問。 有網媒拍攝到,警方驅趕期間,有警員拉走一名男子並將他箍頸,他身旁的孕婦及途人阻止,警員施放胡椒噴劑,舉起警棍。孕婦跌在地上,神情痛苦,有女警用水幫她清洗眼晴。 警方表示,警方晚上在亞皆老街近通菜街拘捕一名男子時,曾經一度拉開他身旁的同行女子,因應現場情況使用胡椒噴劑,其後發現該名女子是一名孕婦,她感到不適,已立即提供協助,召喚救護車到場,將她送往廣華醫院治理。 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余德寶表示,從孕婦家人得知,當時兩人正在過馬路,期間被推撞,兩人都被噴中胡椒噴劑,丈夫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捕,被送往旺角警署。 醫管局表示,截至晚上11時半,兩名介乎28至43歲的一男一女傷者,被送往廣華醫院治理,情況穩定。 2020年8月31日下午6:17鄧炳強:港區國安法令反中亂港分子陣腳大亂【Now新聞台】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接受新華社專訪,說港區國安法令不少反中亂港分子陣腳大亂。鄧炳強說,警方已拘捕超過20位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士,暴力事件和非法遊行集會已幾乎為零,不少反中亂港分子陣腳大亂,有些宣稱與暴力割席,有些悄悄潛逃,港區國安法對維護社會治安起到重要作用。鄧炳強說,絕不認同有人聲稱警方在執行國安法時沒有保障市民的人權。他指警方始終秉持法治原則,高度專業理性,充分保障市民的合法權益。就個別國家聲稱將考慮暫停與警方的部分交流,鄧炳強說,警隊與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溝通交流,個別國家的行為不會產生很大影響。04/0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