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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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9日 星期三

民監署檔案1704053
(偽政充當法官違法紀高院當前首當其衝中 民監署不畏強權霸道揭腐政追究失職法官)
民監署命令法官違反基本法罪加一等
法官戲弄公堂本罪之。違法亂紀本應誅。剝奪人權涉濫法濫權。豁免費用乃貧窮人的法律保障機制上應有權利,也所需要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何來民監署就職責範圍內工作所須,法律受侵襲腐蝕本為公民之責,何來法官就可以欲為所欲地為香港特區目前偽政充當保護先鋒?律法有章豈可任障?法官天職保護及捍衛法治之主宰,何來今日變成破壞法治的魔鬼?理由何在原因何在?有你這班人畜共鳴身為官實為賊匪的鬼魔存在、何怕香港不敗之理,其中可效可為?歐陽桂如法官就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早十點、在升堂期間嚴重違反升堂準則備熟內容,就內中真實文件無不在意案訟其詳。在就問問題糢糊糾纏不清,此責令訟者所由不得真相。何來能有公平公正之理存在,而且未判先擾理所當然訟者職責和需要的理據不目囂嘩以理不道夭夭。此罪行非法官可能行為,就流氓地痞也要必須守道是非與皂白。可惜,判詞中相當嚴重存在欺凌行為和違反法律準則的實事求是。因為,法理不清必有隱瞞真相其中,何來其中行政失職罪行爍目可畏,條文刑案卓卓可悲豈能隻字不提不喻不理?請問歐陽桂如法官:妳對基本法知識有多少?對基本法基礎及準率法則有所悉嗎?民監署坦白告訴妳(一無所知)而且一派胡言。有理據指責斥訓妳:其一,偽政當前妳不警覺。其二,基本法已死妳何知曉?其三,法官違法亂紀妳何來感覺。其四,法官違法禍及行政。

民監署有權向妳就上述案件HCZZ313642485253的所有判詞追究責任。因為妳違反堂規庭序。在公堂上戲弄法律,此仍然在法在理都不能諒解原則。 必須面辯理清至實事求是,方可對偽政觸目驚心效忠特區政府和基本法不走樣變樣貫徹實行,否則香港末日即將來臨。民監署所為行動、都是應目前偽政對香港社會撕裂需要而努力,何來有不妥所在之處?歐陽桂如妳犯了法中之法,涉謀反罪行。此仍然必須追究。非法官不被追究之謬。民監署已正式要求妳、必須對以上罪行誠懇伏誅所由面釋其中應有。此罪行行政失職必須應司法覆核!20/0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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