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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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9日 星期四

民監署檔案1702009
廉政公署非法執法 當日立案當日消 檔號編號:2017/321理由證據不足

香港特區政府偽政,月遮日蔽天狗食人。 倫理道德無,雞犬飛上天。官賊衙門坐,民不聊生歌。素來理不道, 官官相護猖。流氓攜地痞,匪般官事理。不合理與由,黑白顛是非。白道黑道同,賊本就是官。土匪同惡霸,俸祿享官威。行政責任制,一拋似無空。良衙無誠官,高官魔鬼臟。香江歲月苦,弱勢社群恐。
廉署專員白韞六啟
晉諫極言。人性:非畜思獸行、兇其惡先不道理義而屬自然。特區政府法理存在根源可闡,豈廉署無法無天日令日違、而自是自非?豈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敬告廉署專員白君:別以為香港特區今處無政府狀態,而廉署不為負責而置閑身外,就可以享盡俸祿、官威腐盡而職責拋空。就民監署存在所有檔案情節理據完全確鑿無瑕且清析,廉署休想以官官相護處行政失職、就可以磨滅一切罪行。事實排在眼前還能囂張幾時?
(再次引用轉寄方式啟案)要求廉署自責其過。內容如下:
第一,廉署處事何來如此兒戲,廉署周俊傑由08/02/2017 19:12立案通知廉署檔號2017/321至次日18:12陳卓富通知取消2017/321立案在不足一天內就產生變故,用同一個電話25266215聯絡。如此行為實在是不可思議的不正常行為現象。故此廉署必須交代詳情,揪出實際的犯法者。
第二,律政司指示內中及補充文檔共有三百多夾文件,處理文章熟悉一步不離都需要六個工作天才能看完,如果附加處理摘要需要十五個工作天而且熟手經驗才可。但在不足一天內而立和撤而決定沒有證據就不受理,豈不是自欺欺人?公開囂張行政失職?
所以要求廉署對此案主宰者交代實情和負起責任。作出有合理理據以書面回覆解釋。此致 09/02/2017
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民監署聲明:廉署嚴重違反廉政公署的職責和工作,根本性質完全喪失廉政風範職責,致行政失職造成特區政府行政責任制徹底崩潰。此行為直接造成公開犯法執法違法,處社會弱勢社群不得生存,也令憲制和政制徹底癱瘓和消失;如此作為豈能令香港法治政策文明依法執法,行政責任制從何實行?法治何從生機?社會和諧何來風行成俗?豈不是民不聊生成為名符其實?

就民監署的組織職責所在至名符其實而責無旁貸,承擔追究有關行政失職的責任。在現行政策憲政都不的接受和忍讓,香港世界文明之都怎可能如此狼狽不堪處無法無天?難道香港特區政府就如此淪喪在今屆腐敗政權手上嗎?10/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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