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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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4日 星期五

民監署檔案1702014
(行政失職與行為失當 全屬就職承諾違背過  言行一致與諾守職責 都須遵守否則涉刑罪)

民監署受職責監督諾守誠懇當之無愧。
官無不道清自廉,行為失當刑罪過;官大與小本同理,行政失職責應當。目前亂港偽政現,真假愛鬥愛故中。罪歸特首身!
7小時前, now.com 影音新聞
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梁振英半年內兩度向《蘋果日報》發律師信,指日前兩篇指控他在UGL事件涉貪的報道內容失實,構成誹謗,要求撤回並停止相關報道。《蘋果日報》批評梁振英損害新聞自由,表明會繼續報道相關消息,包括立法會的跟進行動。
《蘋果日報》在剛過去的星期日及二,有兩篇報道指行政長官梁振英在UGL事件涉貪,或觸犯代理人貪污交易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
行政長官梁振英星期四經律師行去信《蘋果日報》,指這兩篇報道及去年9月的一篇評論文章,內容失實,對梁振英構成誹謗,而且是最嚴重的一類,要求《蘋果日報》日後不能再刊登梁振英相關的涉貪指控,並要求《蘋果日報》及網站刊登一篇撤回指控的報道,篇幅不少於涉事的報道,內容要經雙方同意,格式及顯注程度須經梁振英代表律師批閱。
梁振英在信中表明,會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梁振英在律師信中澄清,他與UGL簽訂離職協議時,並非報道所指的戴德梁行董事,而戴德梁行管理層亦知悉事件,又指自已從無參與港鐵及UGL之間的商業決定。
《蘋果日報》總編輯陳沛敏批評梁振英損害新聞自由。
梁振英去年9月亦曾經就一篇指梁振英涉貪的社論發律師信,而他在2013年亦就一篇評論文章,向信報及撰文的練乙錚發律師信。#要聞
天倫常理,自然可證。天規太陽,適應時辰。春夏秋冬,晝夜有分。春暖夏炎,秋涼冬寒。自然規律,世界共認。公平合理,應地制宜。春暖夏炎,秋涼冬寒。自然規律,世界共認。公平合理,應地制宜。實事求是,人人遵守。公平公正,時規為定。是是是非,時令為準。天理由天,人理由人。法為憲政, 管制在官。監督監察,人民自當。​​​​香港特區政府處無政府狀態,政務紛紛失職,追究無處問責無方。寄件者:香港民監署 <okhk999@gmail.com>收件者:保安局黎棟國 <sbenq@sb.gov.hk>、公 務 員 事 務 局張雲正 <csbcomp@csb.gov.hk>、警察公共關係科行政部 <pprb@police.gov.hk>、監警會 <enq@ipcc.gov.hk>、警務總處防罪科 <crimepre@police.gov.hk>、警務處長盧偉聰 <cp@police.gov.hk>、廉政公署白韞六 <ops@icac.org.hk>、律政司袁國強 <sjo@doj.gov.hk>、投訴警察科 <ssgt-capo-rc@police.gov.hk>、特首粱振英 <ceo@ceo.gov.hk>、終院首席馬道立 <enquiry@judiciary.gov.hk>、政務司張建宗 <cso@cso.gov.hk>、立法會秘書處 <pid@legco.gov.hk>日期:2017年2月24日 下午5:38主旨:十四部門各有責任其中非法執政執法違法涉(行為失當及行政失職的刑事罪行 ) 香港特區政府必須承擔責任嚴懲違法亂紀部門
十四行政部門必須各自承擔表態此責由誰承擔?事宜如下:
民監署訟:香港特區政府警務署署長盧偉聰行政失職處行為失當而屢屢不檢。涉積壓刑案114宗嚴重觸犯三權職責互相監督制衡原則理政
十四政府機關各有千斤責任、真正的應有責任,必須承擔各自應有權力和本份職能的發揮。處實事求是名符其實的光榮聝銜,行之應份偉大的實際權力付諸自我良心符世共榮!內容如下:
第一,特首罪責無能欺騙就職。(欺騙行為就任虛偽)
第二,政務司長領導無方失職。(作非所用理就不合)
第三,律政司不為職責應有所為。(是非就疑不道其責)
第四,立法會藐視民訴敷衍職責。(責應當前因由無果)
第五,高院不責民訟受欺而令法官判令失效。(是不就嚴非就任非)
第六,終院有違司法公正而忌政治而逃避法紀守護。(法守符愚無法無天)
第七,保安局而不保安涉行政失職。(衙高門前處事無稽)
第八,廉政公署不廉治政有違職責。(職廉處不廉羞自愧)
第九,公務員事務局行政人才不嚴格檢督涉行政失職。(量才不良公帑白費)
第十,警務署長濫政不責違法執法涉違背就職諾誓。(機械警長任人擺佈)
第十一,投訴警察科荒唐把政忽視責任存在違法執法。(名是行非就不於忠)
第十二,警民關係科責違事實警欺民憤視若無睹稱失職。(當就不能關係何係)
第十三,警務署防罪科不為防罪而知罪不防也不滅稱失職。(滅罪不驚自生於警)
第十四,監警會而不主動監督警務違警規執法違法涉失職。(監警不責警不自驚)
以上內容職責處無不真,何來沒人就職責行其公道、導致行政失職,而處行為不檢、而逃避責任不聞不問?何故如此引發公開集體行政失職何人明白?答:兩個字(偽政)。事實:就是黑道(當權)。
上述文章可能會令有關者反感,但句句都是成為香港特區政府公僕人員的醒悟靈丹。

(希望各就職責以誠謹覆)24/02/2017  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21/022017


2017年2月22日 星期三

民監署檔案1702013
(偽政漫香江 暴治蔓香港 譽世文明法治廢  廉署腐敗囂 職責有如無 公開行政失職橫)
民監署倡:廉政公署,職不稱身,廉署不廉處。
就民監署經內部決定,把整個廉署犯法罪行一一全部從實揭發真相;內中存在內容案情,真接形成行政失當行為、而觸犯廉署事實職責和引發包庇行為屬實。犯案詳情內容由(有關廉署破壞行政事實工作,以張冠李戴方式謬於保密制度引發嚴重犯法及違法執法。
廉署犯法證據:
IF/2015/2112、IF/2012/4370、IF/2016/55、IF/2016/559、AF37613/3(2015/041)此五案不切實行事查案,理由以證據不足而事實敷衍塞責且自欺欺人。證據:行動沒有蹤跡。
七八事件藍永棠案、二八事件張家寶案,兩者含義、事實性質相同。舉一例如下:
相關廉署檔案2017/321有關在24小時內,即立案即消案事宜。事實如下:張家寶違法理案由(2017/321)檔案。本由以律政司郵寄方式轉寄報案的內容指示,及全部內容包括與其他的所有詳情資料一併付諸有關內情之全部。以下此函是報案內容的根本程序如下:
內容:(先生/女士: 你在去年11月21日致本司的電郵收悉。本人獲授權作出回覆。
你在電郵及附件中對多名人士、政府政策局及部門提出多項指控及個人意見,當中不少指控行為可能涉及刑事性質。
本司的職責是為政府政策局及部門提供法律意見及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但本司沒有權責就案件進行刑事調查。執法機關(如香港警方和廉政公署等)負責刑事調查的工作。
若你懷疑有刑事罪案發生,可考慮直接向警方或其他執法機關報案。
(何詠光)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 )
-轉寄的郵件-寄件者: 香港民監署 <okhk999@gmail.com>日期:2016年11月21日下午4:47
主旨: 請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先生及刑事部民事部負責人收 內容:親手呈交信件十一個月追查幾十次未能回覆半字 有違行政職責就職諾言
收件者: 律政司袁國強 <sjo@doj.gov.hk>, paulho@doj.gov.hk, dominiclai@doj.gov.hk民監署檔案由1504001至1602015包括法庭資料共幾千頁文件,經本署調查涉香港行政嚴重失職受賄犯案。有關文件有關資料仍然在進行中,民監署要求律政司提供DCCC823/2012這個案件作出嚴正調查但十一個月隻字杳無音訊,連續書面追責和電話行訪也不了了之。就以下問題徵求例行追究:
1 調查內容警方CD中沒有情侶跡象何來情侶之說?  2 警方CD中強姦證據何來隻字不墨刑案之中何解?  3 在當時開庭受害方即日舉報何來律政司拒不理?  4 CD證據確鑿何來律政司以特權拒接受查證原因?  5 民監署屢次要求進行調查何來整年不為而拒覆?
就所有證據仍然存在,事實就警署積壓檔案114個案宗。法援署,法庭,申訴專員公署,廉政公署。有關資料全在文件夾其中共247夾件。若有疑問或不明及協助,可電話23261881查詢。所有報案內容,以律政司指引的司法法則行經運作,故中犯法涉公開觸犯法則和紀律。
查找貪污源頭屬實證據初錄幾例:

一,東九龍重案組案作蔽,沒超百萬沒人動戈?  二,陳淑文濫權拒提供證據,沒超三百萬賄利沒人膽敢行為?  三,李可恩造假文件拒援,非得賄利益作為其中定不會有如此冒險干犯?  四,百多宗報警被拒及扭曲事實,沒有上司受賄轇轕發出指令何人甘當其責觸犯警規?  五,法援署屢屢堅拒助援難道沒利可圖而甘當犯法?  六,申訴專員行政勾當,避訴而引行政失職沒有利得者勾導誰敢知法犯法?  七,法官以沒有判詞頂替其罪行難道沒有原因?  八,廉署如此行為無所不犯是何緣故,豈不是賄者有令?舉此八例就是貪污行賄受賄之例子源由所在何來沒有貪污賄賂證據?另有被告賣業行賄資料證據一份,證人(陳志恒)。  23/02/2017

2017年2月20日 星期一

民監署檔案1702012
(奉法律責任懲行政失職人人有責 誅官僚腐敗執法違法應個個受查)
民監署證申訴專員公署違法: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二條  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有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的義務。
第六節: 公務人員  第九十九條  第二段  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第九十八條  區域組織的職權和組成方法由法律規定。
引言: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於1997年7月1日成立以來,《基本法》已實施。它保障了香港的繁榮穩定,亦保障了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因近況特區政府紛紛腐敗成偽政,故產生香港民間監察政府責任制實行署的誕生。
黃桂呈先生: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八日的電郵收悉。二月六日,你來電本署。你以「民監署」的名義,要求本署就你對律政司的投訴個案向你提供資料,以協助你對本署展開調查。
2. 就你於二○一四年二月十三日對律政司的投訴,本署已於同年三月三日、四月一日、十四日、五月九日、二十七日、二○一五年二月十八日、十月八日及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的覆函解釋不跟進這宗個案的原因,並無其他補充。
3. 對本署來說,你這宗個案經已終結。假如本署再收到類似內容的來函或來電,基於善用資源的考慮,本署將不會回應。
申訴專員 (廖綺文 代行) 二○一七年二月七日
就以上這段禁令實屬違法,徹底行政失職。所有法律都必須以實事求是奉公守法讓人民監督和監察,而且民監署由受害者的弱勢社群民間組織,為了互相維護自己的公民的權利和公民的職責、保護香港特區行政府行政制度,和基法律及本地法實施和執行。但不法之徒狂妄自大滲入行政機關部門之後,濫用職權大握而非法執法而知法犯法。向社會弱勢社群,大開殺戮至無法無天的無政府狀態現象出現。就民監署檔案中也不少如此事件存在發生,甚至在行政三權中卓見不鮮。接近執法部門全面滲透,甚至相當嚴重處民不聊生。

因此此責必須追究責任、本涉故意犯法,屬行政公開失職的嚴重刑事罪行,不得不作現實調查(至實事求是)而繩之以法。理據有五如下:第一,此案非常不尋常現象犯案。第二,因由明確事實理據充份可據。第三,存在行政失職因果涉故意。第四,行政機關完全勾結舞弊犯案。第五,藐視司法公正公平獨犯基本法第四十二條,八十九條,九十九條。如此事實排在面前非常嚴重,本為申訴專員公署身份不該如此犯法,在情在理都不符規則。如此稱稱明知故犯,而且犯者是申訴專員公署的高級職員總行政主任。此說太不該行為,如此小事既然如此大興干動戈壁無遺。何無價值也何無作用,何解千般勢力萬般權威都不得鬥贏自然的天然道理(實事求是)。所有資料都熟悉以目仍然存在、在申訴專員公署的郵文庫中,豈可不為認真而自作自非違法亂紀,民監署決要例查。20/02/2017


2017年2月18日 星期六

民監署署檔案1702011
(憔悴肺腑言不盡 堪堪政改禍港民 八三一偽憲欺政 基本法國策猶無)
民監署瞰臨目前世事,憂心憾恨力不從心願!
詳情如下:郵件文章 寄件者:ceo@ceo.gov.hk  收件者:香港民監署<okhk999@gmail.com>  日期:2017年2月7日 下午4:43
黃先生: 1月28日 - 2月7日的來郵收悉。 我們知悉你已把有把電郵發送有關部門。
  行政長官私人秘書   (麥佩儀 代行)
寄件者:香港民監署 <okhk999@gmail.com>  收件者:特首粱振英 <ceo@ceo.gov.hk> 日期:2017年2月7日 下午6:31
行政長官梁振英/私人秘書麥佩儀小姐啟
有關回覆事不理情,此行為非香港特區政府官員作風。
民監署追究責任於行政失職,處非法執法身為特區政府首長豈有此理於不聞不問。難道真的瘸政耍賴成無政府狀態?如此不道處香港行政全面癱瘓,身為特首豈可如此不負申訴案件,行政官員腐敗至受賄違法亂紀、致集體行政失職,為了包庇罪行延伸一案變成一百四十九案行政非法執法。月入百萬俸祿就此可為一事不成??希望兩位高官憑著良心做人,對民監署所有訟案一一承擔以理誠覆。16年12月8日一函及17年1月28日兩函,必須就訟義所求回覆,以真誠認真於應有責任合理合法作出指示。敬告不得耍賴也不的兒戲。謹此承責應有工作的必須需要。
此致  07/02/2017  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寄件者:COMPLAINTS <complaints@legco.gov.hk>  收件者:okhk999@gmail.com  日期: 2017年2月17日 下午6:01 ceo@ceo.gov.hk  18:35 (1 小時前)寄給 我
黃先生: 2月7-13日的電郵收悉。   行政長官私人秘書   (麥佩儀 代行)
香港民監署 <okhk999@gmail.com>22:24寄給 特首粱振英
致持首梁振英啟
您們貴為特首辦官員,處理政務就是如此容易嗎?
行政亂象堪悲至禍及民生,甚至向弱勢社群落手。如此的政府有何可用?
以上回覆就是香港特區政府辦公室(特首私人秘書)處理政務就是這樣了嗎?
民監署代表香港弱勢社群,致於衷心的感謝特首回覆金句。實在高興的滿懷哭笑不得,不知以笑代罵好還是以哭代笑好。香港有梁振英的這樣精英骨干部下、如此才華英超實為難得,確是香港人的不幸而更不倖。
貴函如下:
如此難得的秘書,能利用狡中之猾出招無痕行政失職的伎倆好了得!有前途!祝梁振英特首好運。
不是你欠香港人的罵名、是香港人欠你十八年的薪俸,希望你袋袋平安、別再利用香港政府的公帑,來破壞香港文明法治和行政責任制制度至徹底癱瘓和破產。令(人為政治災難)不斷不絕繁殖無間,樹立特首帶頭文明興訟非法濫用職權、破壞行政公僕中立政治立場的高貴優良作風和廉潔施政品德。引發強逼行政政要觸犯刑事,為你冒險犯法頂包你的刑事罪行。俗語:小人過不了,君子誠有餘。路遙知馬力,事久見人心。
若要查證澄清本說,隨時為您合作應有盡有所需所要包您滿足無瑕。不愧香港如此動亂!應該!應該!
香港民間監察政府責任制實行署名符其實,責無旁貸。國家有難,匹夫有責。香港特區政府行政失職,香港民監署罪責當頭,難辭其咎、勇敢承擔,不違組織諾言敢作、敢為、敢受、敢當。決不失職,行動純真。
本函有所言論出真,都是實事求是所至。叩望特首大人見諒!包涵! 17/02/2017  (感蒙包容)此致  (感恩不盡)  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民監署斥無賴失職腐敗政府官員,享俸祿、逞官威、顯權力非法執法至犯法,對政府責任制制度不尊守,職責不履行,濫權濫法樹立偽政、違憲叛國禍港堪悲而成百禍殃民苦不堪言。就此劣態菲叢百般妖躍無所不在,挑撥群眾鬥群眾、組流氓、假愛港,破壞香港特區政府行政責任制制度,公開毀滅基本法;非法鎮壓港民堅守基本法、反八三一偽憲,鬥一一七反動釋法,殲反動政權非法執法欺壓百姓剝奪民權民責民生等。  19/02/2017

2017年2月15日 星期三

民監署署檔案1702010
(考證調查結果申訴專員行政失職非法執法)
民監署實地考證調查:
第一鐘永健案。文中所述何無事實,診中只揩強姦一理無其他;檢控狀不符實。(證據全在)
第二廖綺文案。無理可喻荒謬極端,事無此舉何來強詞糾判刑;事實在免強詞。(文理符實)
第三廖綺文案。故意犯案奢侈甚囂,所有文件不目何來稱專員;人為事在可證。(證據可依)
第四廖綺文案。明知故犯邪不勝正,屢訟必有冤情不識非合理;冤無訴處何堪。(狗官當權)
第五廖綺文案。事不正涉違法理當,官無能執法違屬行政失職;官狂似癲犬般。(廉恥何嘉)
第六廖綺文案。官理事不公涉違法,民監官情憲政有規受監督;何來霸無法紀?(罪廖綺文)
第七楊德健案。官勾不道逆天罪行,案理不真舉報不得稱失職;故意犯法做假。(楊君犯法)
第八徐美娟案。查案不依實際何查?事實不符津追究責任合法;何來屢糾不實?(行政失職)
第九洗子潔案。概念歪處事何周到?主無事實豈不是花言巧語?官賊有何分別?(賤格函件)
第十徐美娟案。為官不正行政失職,處事荒唐非人行為畜牲同!無能當官何用?(不如牛馬)
第十一徐美娟案。廢柴不生火無用?賤人何能有道理口舌相依?狡猾多詐小人!(禽獸畜牲)
第十二方慧浣案。事實失職理事不真,違法執法公開包庇罪行;非同小可罪行豈不知不覺?

第十三洗子潔案。受俸祿官夭職責, 官大無腦理由百般不知好歹,當道無良如尿桶般臭。兩檔案罪行都有司法鑑定可證,有法官及律政司文法指引,內中所述行政準則是非分明。非就十三函中所述無稽之談,明文相關行政文件合憲法符政制光明正大。民監署有權嚴查該兩案追究責任繩之以法。 16/02/2017


2017年2月9日 星期四

民監署檔案1702009
廉政公署非法執法 當日立案當日消 檔號編號:2017/321理由證據不足

香港特區政府偽政,月遮日蔽天狗食人。 倫理道德無,雞犬飛上天。官賊衙門坐,民不聊生歌。素來理不道, 官官相護猖。流氓攜地痞,匪般官事理。不合理與由,黑白顛是非。白道黑道同,賊本就是官。土匪同惡霸,俸祿享官威。行政責任制,一拋似無空。良衙無誠官,高官魔鬼臟。香江歲月苦,弱勢社群恐。
廉署專員白韞六啟
晉諫極言。人性:非畜思獸行、兇其惡先不道理義而屬自然。特區政府法理存在根源可闡,豈廉署無法無天日令日違、而自是自非?豈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敬告廉署專員白君:別以為香港特區今處無政府狀態,而廉署不為負責而置閑身外,就可以享盡俸祿、官威腐盡而職責拋空。就民監署存在所有檔案情節理據完全確鑿無瑕且清析,廉署休想以官官相護處行政失職、就可以磨滅一切罪行。事實排在眼前還能囂張幾時?
(再次引用轉寄方式啟案)要求廉署自責其過。內容如下:
第一,廉署處事何來如此兒戲,廉署周俊傑由08/02/2017 19:12立案通知廉署檔號2017/321至次日18:12陳卓富通知取消2017/321立案在不足一天內就產生變故,用同一個電話25266215聯絡。如此行為實在是不可思議的不正常行為現象。故此廉署必須交代詳情,揪出實際的犯法者。
第二,律政司指示內中及補充文檔共有三百多夾文件,處理文章熟悉一步不離都需要六個工作天才能看完,如果附加處理摘要需要十五個工作天而且熟手經驗才可。但在不足一天內而立和撤而決定沒有證據就不受理,豈不是自欺欺人?公開囂張行政失職?
所以要求廉署對此案主宰者交代實情和負起責任。作出有合理理據以書面回覆解釋。此致 09/02/2017
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民監署聲明:廉署嚴重違反廉政公署的職責和工作,根本性質完全喪失廉政風範職責,致行政失職造成特區政府行政責任制徹底崩潰。此行為直接造成公開犯法執法違法,處社會弱勢社群不得生存,也令憲制和政制徹底癱瘓和消失;如此作為豈能令香港法治政策文明依法執法,行政責任制從何實行?法治何從生機?社會和諧何來風行成俗?豈不是民不聊生成為名符其實?

就民監署的組織職責所在至名符其實而責無旁貸,承擔追究有關行政失職的責任。在現行政策憲政都不的接受和忍讓,香港世界文明之都怎可能如此狼狽不堪處無法無天?難道香港特區政府就如此淪喪在今屆腐敗政權手上嗎?10/02/2017


2017年2月8日 星期三

民監署檔案1702008
(違法犯法易,追究責任難。官當賊首衙門匪,官官相護民歌悲。)
(引述文章)
致廉署白韞六專員啟:就以下文章所述,貴署責無旁貸要承擔應有職責的工作。事由始起,貴署素不現顏熱誠應得職責工作負上責任,以得過且過、而自欺欺人,瞞天過海、盜名盜德盜職盜能而違背職責廉政工作。就民監署多次向貴署要求協助共同約查相關案件,但仍然不為現實行動。就律政司相提文章、疑貴署有違反本身份其功能,以其中案件幾百宗但犯案現象一轍蹟為。就民監署的本能、視此罪案顯彰無瑕可理平乎,何來貴署永不作為成續?就此事件顯示目前否貴署有何見解?否要如何承擔責任和誠實作為自責自當?先由貴署熟悉文件後,作個事實職責交代意下如何,有可行行動民監署會盡責所為,不可行行動民監署會就作調查行為。望白專員責任敢當。叩誠覆闡。此致  17/01/2017 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致各位相關行政機關主宰者梁振英/馬道立/張舉能/白韞六/盧偉聰/劉燕卿六位大官人啟
民監署所有檔案付諸律政司予了解詳情,據為法律也符刑案、當所其中複雜簡易中而不簡。事由一案,展開一百四十九案中案而理中理,全涉包庇至行政失職、造成集體公開在職責其中屢屢觸犯刑事罪行而不知不覺。
五年了!有關行政涉案機關仍然如此敷衍草率而不了了之。就民監署的組織公然公開譴責、相關案件違反政制也觸犯憲政及司法,并倡欺凌弱勢社群而組織黑幫勢力滲入關鍵行政機關。對社會隨時即刻、引發人為災難性禍政、禍民、禍國的反常統治勢力暴力發生。
就民監署組織成立二十多月期間,對相關案件成立了二百一十三宗檔。但相關案件處理率不上百份二,檢控率及調查率接近零。因此,本組織仍然往後會努力在工作方面多加政策知識考證,以法強調對特區政府行政失職的部門加於溝通和宣傳。希望特區政府在行政責任制制度上,嚴於遵守就職諾言誓詞各就各職遵自所諾,配合民監署的職責、符於行政所構機關相當的責任俯之監督和監察及撿控。
民監署所運作的資金、全靠組職成員全數捐助,沒有外來援助。所以在處事方面無法成全浪費現象,叩望各行政、多蒙配合誠覆及誠理,以實事求是的品行,配合民監署所必要的行政失職政客、俯之應有責任的調查和監察。
民監署雖為受害者的聯合組織,工作效率和處理事件在實事求是方面遠超行政機關。能力和職責也不阿特區政府部門。民監署雖無行政權力但有監督和監察的天賦自然實權。所以,叩望各相關行政部門,遵責守紀敢當職行為其負責,別再以身試法、必須以身作則,給香港人引導至。文明法治和諧的名符其實國際大都市。
感望各位大官員:由信義全、心應德俯之敢於承擔應份職責,保護香港文明法治、給國家帶來和平統一及一國兩制樹立世譽優良好的楷模。坦誠獻出紅心一顆諸廉潔作風,高舉義、信、禮、廉道德芳芬品行而處世悠然。(此文望各位誠覆)此致  08/02/2017 

2017年2月6日 星期一

民監署檔案1702007
(國憂民兮民憂國兮國責民當自然匹夫有責  民憂政兮政憂策兮憲政政策不成國難當頭)

民監署倡:香港人保香港理所當然。基本法乃國策,一國兩制屬憲政,港人治港涉民治港政,五十年不變和屬信譽諾。所以(香港民間監察政府責任制實行署)成立本為應該,可惜位不當就、處不風行。當名有實力爭權強橫行政亂局面當中、以刃鋒銳阻其實政權霸橫禍患當道目前。鋒利針對廹入高峰,逼上鰲頭闖入鱷塘攸攸之爭而鬥理道不瑕。池魚之殃禍國殃民亂港悠悠蕩蕩可危可悲。公僕職者:不承責,高官享俸受祿樂也。擔當民者:受逼害,遭極度侮辱慘悲也。民不聊生、官無不道,偽政囂、政局荒,衙門流氓地痞坐高堂。  據事實當今無不憂患可至,問題有七如下:  一,撕裂社會甚至難堪假愛港組織旗鼓相當。  二,流氓養地痞官兮賊就。  三,偽政猖獗,港匪國賊聯盟蒂固根深、違法違憲,非法破壞金融體制財經政策法度私有。  四,利益集團盲目趨勢弄權侵吞港資,非法剝奪公有資源。  五,普選管理制度不斷妖化,完全取代公民公開普行民制選舉。  六,破壞行政工作者政治中立的制度受磨滅,在職工作深受影響和報復騷擾。
七,引發親中偽(愛國愛港)政策破壞基本法和本地法及司法、行政、立法三權獨立地位變質。  06/02/2017


2017年2月4日 星期六


民監署檔案1702006
香港悲歌再 國賊舞弄中 憲政須嚴行  救港先救國 擒賊先擒王 港匪國賊誅)

民監署籲:港匪囂 國賊猖,禍港無寧日。
港亂國亂明君在,撒網捕匪浪大海;深藏港府中聯辦,國港合作擒狼豺。
誰知官賊港舞弊,蛇鼠一窩久存在;禍國害港違國憲,殃及港民苦其哉。
內在其兇官為首,國賊港匪糾結排;法網恢恢疏不漏,賊匪作惡揪出來。
破壞政制基本法,擾亂憲政禍策改;闊斧砍伐敗國妖,徹底消滅災禍開。
卅七年爭取十九年破壞違反基本法,祖國統一受威脅受波及一國兩制;
如此苦辛香港人受盡欺凌辱駡打壓,胡椒噴霧催淚彈鳴槍牢獄不幸災。
三特首無能撐國賊倡違反憲政治港,冒國法倡偽政非法釋法禍港殃民;
黑勢力擾亂港政現假愛港鬥真愛港,撕裂社會破壞法治特首牽頭展開。
民監署據現實情況:8.31涉賣港匪勾國賊的不道行為非法偽憲。11.7釋法偽法非中央適憲行為政策。(港獨)乃港匪賣港的獨裁政權故意編制策略禍國殃民的反國家權鬥勢力行為。在這三個問題的責任、涉香港行政政權的違憲,直接破壞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及祖國統一之惡毒源頭。在梁振英統治期間頻頻繁生,至今無一行政不亂致失職。在民監署檔案中記載不少,在事實上已瘸政無策可行。甚至對國家形成破壞,令香港地位也嚴重受侵襲和瓦解。此非正常而極之反常的極端現象降臨香江,此涉禍國殃民害港現象、中央及港人都不願遇見和接受。禍患香港人人有責反抗和譴責,民監署更不能置閑份外,執行行政責任制進行失職查處及追究責任、處刑罸於司法制衡。因此在下問題必須進行查證和追究。
一,(一四政改事件)政改三人組必須實事求是把草擬內容指使者揭真。涉案者:梁振英。林鄭月娥。袁國強。譚志源。(誰主張草擬內容文件)
二,佔領期間非法使用催淚彈脫離環境實際需要涉行政失職必須查究。涉案者:特首梁振英。警務署署長曾偉雄。(發令原因何來/理據何在)
三,旺角事件涉行政挑釁民俗非法鳴槍行動屬行政失職必須查證禍源。
涉案者:食環署。警務署。(發令驅趕小販和招警/鳴槍挑釁原因何來)四,(篩選及阻選)產生確認書涉違反政策制度何來緣故必須清楚交代。
涉案者:馮驊。在行動時嚴重破壞法制和政制(違反民意選舉法度效果)
五,政府興訟革立法會議員屬(非中立)政策涉行政失職行為必須追究。涉案者:特首梁振英。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破壞公務員行政政治中立)
六,11.7非法釋法證據事實由梁振英勾國賊禍國主意圖謀不軌,而養鬼成精造成是否屬實。如屬實涉行政失職歸咎刑事罪行。(必須調查究責)

以上文章所述本為屬實可據,但民監署查證必須實行實事求是方可定律,因此希望有關者及部門謹誠配合。因為行政失職誤國害民並非法律許可現象,但在當今香港特區政府已成無政府狀態、由特首欲為所為,造成政局紛亂而進入偽政其實。故對法律政策自蒙自蔽,自彈自唱高歌自調,音不符韻曲不動彈而自作非為而作繭自縛。此非國憲策略也非基本法所有,但行政政客知而怒不敢言、為糊口而阿良造成行政失職再無他法可行。故此,民監署就組織諾守不負諾言而挺身而出果敢處理該案。雖然偽政頑固非易就範,但民監署自當職責敢負刁政禍國殃民之殲勞。04/0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