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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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7日 星期二

1174民監署檔案2007140(香江履行神州德政承傳 譴責賣港匪賊入侵 強盜蠻橫無道霸佔天怒 天地人並進護聖土)港人天地香江閾所擁有 神聖領土祖先遺留物

1174民監署檔案2007140(香江履行神州德政承傳 譴責賣港匪賊入侵  強盜蠻橫無道霸佔天怒 天地人並進護聖土)港人天地香江閾所擁有  神聖領土祖先遺留物
民監署代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國宣讀譴責匪霸侵襲內容:香江國自繼神州聖土文明法治優良傳統月餘,被賣港偽政匪首勾引國賊入境公開立牌稱霸突顯侵略;行為可惡蠻橫無理,嚴重構成神州文明法治遭到侵犯,此日立為神州壬子國難日!
2020年7月8日上午11:09駱惠寧:有別有用心人士抹黑港區國安法的落實【Now新聞台】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舉行揭幕禮。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批評,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士抹黑港區國安法的落實。新任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表示,將會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位於銅鑼灣的維景酒店,改裝成中央駐港國安公署。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聯辦主任兼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梁振英及新任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主持揭牌儀式。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致辭時說,內地擁有健全的司法制度,批評有部分人士刻意貶低港區國安法。新任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表示,將堅決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已採取迅速行動,包括制定港區國安法第43條授予警務處等執法機構的實施細則。林鄭月娥又表示,公署成立是一個歷史性時刻,是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和執行機制的里程碑。
2020年7月7日上午2:08香港電台-港聞  英外相否認干涉中國內政 指多國都問中方有否履行義  中國駐英大使劉曉明批評,英國對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發表不負責任言論,又指英方計劃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提供成為英國公民的新途徑,是嚴重干涉中國內政,中方將視乎英方對BNO政策的執行情況,再決定如何回應。  劉曉明強調,中國希望成為英國的朋友及夥伴,但如果英方將中國視為敵對國家,就必須承擔後果。  英國外相藍韜文否認干涉中國內政,認為這個是關乎信任的問題,指全球很多國家都正在問,到底中國有無履行國際義務。  首相約翰遜的發言人亦重申,英方著手修訂BNO持有人成為英國公民的途徑,是因為港區國安法明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2020年7月6日下午10:45香港電台-港聞  史墨客:港區國安法對香港是悲劇  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史墨客表示,《港區國安法》的問題不在於應否實施,而是整個立法過程都由北京主導,非由香港自行立法。他強調,北京在《中英聯合聲明》中,承諾給予香港高度自治,若不給予香港空間,維持開放和具透明度特色,長遠將難保持競爭力。  對於特區政府就「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發聲明,史墨客表示,利用法例侵蝕香港市民基本自由,製造自我審查氣氛,是香港的悲劇。  特區政府表示,堅決反對史墨客就《港區國安法》的公開言論,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聯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與史墨客會面,表達特區政府的嚴重關注。
2020/7/6-9:11立場訊:羅冠聰英報撰文:離港是因為自己成北京目標 籲國際抗衡中國否則台灣或成下一目標  七一前離港的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在英國《每日郵報》撰文,指知道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自己將成為中共領導人的目標,只好離開香港。  羅冠聰表示,目前是香港的黑暗時期,中國公然毀掉一國兩制,沒有人會北京尊重人權還存有幻想,國安法標誌著文化大革命將在香港重演。他提到自己雖然身處海外,但仍然要隱藏行蹤,以便繼續其國際線的工作。  他指,自2014年的雨傘運動以來,大家都看到香港眾志是如何被中國官媒所針對和抹黑,當國安法來臨時,眾志一如部分維權組織都解散了,因為眾志這目標太明顯,風險太大。  文章又指,縱使香港的一貫生活方式已被摧毀,但港人展視了他們是何等重視自由,羅冠聰呼籲國際社會支持港人抗爭。他歡迎英國為300萬香港人提供避難所,希望全球尊重民主的國家都作出有力回應,遏制中國的擴張主義,否則台灣可能是下個目標。

2020/7/5-22:22立場訊:譚惠珠:國安案交香港審議非必然 即使中央不讓香港審 法理上說得通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5日)在基本法研討會表示,中央將大部分國安審訊權交予香港處理並非必然,而是尊重兩制的做法,又呼籲港人「唔好周圍同人講我地自治權被侵蝕」,形容此類言論根本不是事實。同場的資深大律師清洪,及港大法律教授陳弘毅分析條文時稱,相信叫喊港獨口號與傳播如8.31太子站死人等假消息並不會違反《國安法》。 曾任《基本法》草委的譚惠珠表示,香港能自行為23條立法是源於內地刑法本來有《反革命法》,不過該法難以在香港界定,才決定留給香港未來自行立法,但她強調中央從未下放權力予香港,立法權一直在中央,是中央事權,即使在其他聯邦或集權國家都是由中央處理國安事務。如果中央決定在國安法中無任何一宗案件讓香港審,法理上完全說得通。  她認為《國安法》有足夠人權保障,又引用美國調查指出,中國人民對政府信任屬全世界最高。關於《國安法》第38條所指,不具香港身份的人在香港以外亦可犯國安法,譚惠珠直言,能否拘捕或引渡疑犯不是重點,犯法就是犯法,又指「10 個國家有9個都會咁寫域外法」,強調條文並非故意冒犯某些特定對象。  清洪:只喊港獨口號不犯法  被問及第20條為何只針對分裂國家的「行為」而沒提及「言論」,資深大律師清洪回應指,如果只喊港獨口號不會犯法,就如同對別人說「我想殺你」並沒有犯罪,但如果拿著刀說同一句子則可能被視為「意圖謀殺」,故審判時必須考慮情景及動機,不能一概而論。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舉例,如果她在課堂上與學生討論港獨,則可視為體現學術自由,但如果是拿著旗幟叫喊口號,則明顯為「提倡港獨」,便可被控違反《國安法》。 港大法律教授陳弘毅提及另一例子,認為網上傳播8.31太子站有人被警方殺死的謠言不算違反,因為網上傳播本身並非「非法方式」。  陳弘毅解釋條文時,提及縱火與恐怖活動的分別是在於後者有「政治主張」,舉例指類似西班牙加泰羅尼亞的公投,及北愛爾蘭獨立活動都會被視作具「自決」、「政治主張」的違法行為。  有嘉賓提問,認為台上法律界人士均強調香港需要得到中央信任,但認為信任是雙向的,而《國安法》或對中港互信有反效果;清洪回應指,認同信任是雙向,但形容王牌都在中國手上,香港只是中國很小的一部份,更指「中國只要打噴嚏,香港就會得肺炎」,認為香港處理中港關係時需要現實一點,不要越過中國的紅線,才可以令中國更信任香港。  被問及使用「proportionality test」(法律合理性測試)會否代表法律刑罰難免侵犯人權,資深大律師馮華健表示,明白「魔鬼在細節」,但條文沒可能列舉所有犯法情況及行為守則,所有執法都需要視乎情景及動機,用常識(common sense)在實施法例及保障人權中平衡,形容要採取「中庸之道」,不要走向極端。08/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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