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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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3日 星期五

1026民監署檔案1912275(港人闊步前進除妖精 赤膽忠心捍衛港政權  三匪禍港遺患無不極 癱瘓政制法治害港民)港人抗爭拯救港政  沒有自治必須立國
政府無能管治無方,極權存在暴治造成;除妖禍政必先驅魔?否則難得成效。民監署證今日香港無可奈何,三路當前其難相當;證實最易成功就是(立國)。最難成就就是(死守基本法)。最愚昧就是(長期抗爭)。理由有三可效。第一效香港本為世界金融中心地位可立(萬國金融國)。第二效可保神州永久和平相處也可(發揮神州文明文化悠久發揚)。第三效可引度中國賞試周文王八百年統治(不衙不稅不牢)。
2019/12/13-19:32立場訊:香港民研撰寫反修例民情報告 鍾庭耀:運動核心是擔憂自由被侵蝕  公民實踐培育基金,委託香港民意研究所,撰寫《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民間民情報告》;香港民意研究所主席兼行政總裁鍾庭耀表示,整場運動源於行政官林鄭月娥一個小錯誤,「就係特首錯誤估計,修訂逃犯條例好易通過,市民唔太關心」,最終演變成反對政府、警察、極權的運動,至今仍未完結,令政府陷入前所未有的管治危機,他強調報告不能記錄所有事實,亦不是要問責,而是希望找出運動背後的社會深習矛盾,「反修例運動嘅兩邊有唔同睇法,自由對比責任,統一對比多元,個人主義對比愛國主義,都係深層次矛盾。」  鍾庭耀表示,研究由7月開始到10月23日「拉閘」,期間訪問了約1000名香港市民,舉行了3場小組,了解他們參與運動的原因和訴求;他表示撰寫報告遇到很大困難,原訂 8 月底開始撰寫報告,但不斷有重要事情發生,「發覺原來寫唔到,變化仲好大」,到10月底決定開始撰寫報告,之後發生的事就以後記形式記錄;鍾庭耀強調報告無能力陳述所有事實,亦無觸及責任問題,「我哋唔係想向任何人問責」,而是希望尋找運動背後的深層原因和矛盾;他認為目前中央政府對香港民情有誤判,期望報告能帶出「比較理性客觀」的思維。  他引述報告結論指,整個反送中運動源自「一個小錯誤」,就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誤以為逃犯條例,會和一地兩檢一樣輕易通過,結果發展成反對政府、反對警察、反對極權的運動,核心是市民擔心自由被侵蝕,「香港人好多並非擔心(逃犯條例)條文,而係好多市民認為,條例通過其實係對自由好大嘅侵蝕;而自由,我認為係香港核心價值中嘅唯一核心,最重要嘅核心。」  基金董事、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表示,兩次百萬人遊行已經清楚反映民情,但政府拒絕聆聽民意,只顧取悅北京,「一切源於當權者傲慢,公然無視清晰民情」,令人民身心嚴重受傷害,更有年青人喪命,反送中運動結集了不同年齡、教育、種族和專業的人,目的是持久捍衛香港人的生活方式和核心價值。她認為鬼區政府已經失去管治威信,要重建互信漫長艱巨,最終政府必須回應五大訴求,特別是重啟政改,一人一票普選,否則示威會繼續,暴力會升級。
2019/12/13-11:08立場訊:不否認將向落選建制區議員派公職 林鄭:敗選與政府有直接關係,不因無議席視為陌路人  《星島日報》政情專欄今日引消息指,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與工聯會十多名落選區議員會面,席間林鄭月娥就建制派敗選致歉,並表明會委任落選區議員擔任公職工作。林鄭月娥今早見記者時表示,今次區選中不少選民不支持建制派候選人,並非基於他們過往在地區工作的表現,而是純粹表達對政府施政的不滿,她向建制派表達歉意,「我覺得都係理所當然。」  林鄭月娥今早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回應有記者問及,有報道指政府計劃委任落選建制派區議員擔任公職,林鄭月娥表示,有關她近日與部分政黨的會面,一般而言雙方都不會公開談論會面的內容,但她認為,今次建制派在區議會選舉中敗選,無可否認與政府有直接關係。  林鄭月娥指,她留意今次選舉有很多選民不支持建制派候選人,都沒有看過建制派候選人過往在地區工作的表現,或建制派的政綱,而是純粹表達對政府施政不滿。林鄭月娥認為,她就此向建制派候選人表達歉意,是理所當然,亦是無需迴避的立場。  報道指政府將委任落選建制派候選人擔任公職,林鄭月娥未有證實或否認有關消息。林鄭月娥僅指,對於一些長期在香港努力工作的政黨,政府不會因為他們失去「身份」,就與他們形容陌路人;對於有關政黨關心的政策和地區問題,政府會繼續聆聽意見,及適時跟進。林鄭月娥又強調,這是為了回應市民的意見,而非「遷就」某一政黨的看法

2019/12/13-9:47立場訊:警隊過去半年攞OT近10億元 平均每月1.1萬人領1.4萬元加班津貼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早舉行會議,討論公務員加薪建議,政府提供的文件首次披露,在今年六月至十一月的半年間,警務處平均每月領取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的人員約11,000 人,總開支約9億5千萬元。  按政府提供的數據計算,警隊人員過去半年每月平均領取近 1.6 億元逾時工作津貼,以1.1萬人計算,平均每人每月領逾1.4萬元,如持續6個月平均可累積逾 8.6 萬元加班收入。  保安局透露,在2019至20年度,警務處獲撥202億元運作開支,用以支付警務處薪金、津貼及其他運作開支。  保安局在今日財委會上以書面回覆議員查詢時,首次披露有關警務人員及特別任務警察逾時工作的資料。保安局在文件中強調,警務人員的逾時工作只會在無可避免的情況下進行,並受到《公務員事務規例》、《公務員事務局通告第18/2000號》及警隊內部有關規定嚴格限制,一般逾時工作會以補假作償,倘若無法或不大可能於進行逾時工作後30天內補假,當局則可批准向合資格人員發放逾時工作津貼。  因應行動需要 警務處調整OT時數上限  保安局指,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訂明,部門首長應訂定公務員在一個月可逾時工作的上限,這個上限一般為每月60小時;而《通告》亦訂明部門應有靈活性,在特殊,緊急或真正有需要的情況下超逾這上限。  保安局回覆指,因應當前的行動需要,警務處已按照《通告》中的既定程序,就相關警務人員一個月內可逾時工作的時數上限作出調整。不過文件未有披露經調整後的逾時工作時數上限為何。  保安局指,由今年6月初至今,香港有超過900宗示威、遊行和公眾集會,「當中很多演變成暴力違法行為」,前線警員在過去多月連場衝突中,一方面處理多區大規模的暴力違法行為,另一方面在全港個去繼續維持日常警務工作及對市民的服務。保安局強調,警方已適時靈活調配內部人手及資源,應付行動需要。  政府回覆又指,若 2019-20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獲財委會通過,政府該年度財政開支會增加124億元,其中警務處所佔比重為8.1%(約10億元)。13/1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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