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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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4日 星期一

民監署檔案1809179(賣港匪李家超當真濫權 必須辭職伏罪受誅  成反動勢力違反基本法 公開犯法出賣香港)偽政權橫行霸道禍港  民監署責無旁貸追究
國賊當道禍國殃港害民。就李家超匪霸行為,成勾結盜國賊的違憲事實,證人韓正可據其中。依(基本法準則)涉反動勢力,侵犯港府(行政 法治)無窮無盡,如此的「以盜國行為出賣香港已成特區偽政坦蕩蕩的名符其實」黑道集團。當前鄭月娥特首形「獸行行媯」成無極不至,無所不能,不在強陵眾暴(如醉如癡達無惡不作)屢屢更甚。民監署就討回基本法主權行為,籲港府行政與京溝通(進行追討)行動,成百般艱難不就不行必須的需要。理由:沒有(活的基本法治港)終於香港成為世界金融國!2018/9/24-13:28立場訊 【禁民族黨運作】韓正曾點名「依法處理」李家超稱未受影響 「我自行決定」 政府今早在憲報刊登號外公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引用《社團條例》第151章作出相關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李家超今日見記者時,強調決定不受國務院副總理韓正等影響,「I made the decision myself(我自行決定)」  國務院副總理韓正,上月接見李家超率領的紀律部隊訪問團時曾表示,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威、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不能容許,是不容許觸碰的底線;韓正並主動提及香港民族黨,表明支持保安局依法處理有關問題。 有記者問到李家超有否考慮韓正言論,李家超指,他作決定前,所考慮的是助理社團主任的建議、香港民族黨或其代表的申述,而他作決定時所考慮的是所有香港相關執行法例,然後自己作出的決定,「I made the ecision myself(我自行決定)。」他稱,其他情況如韓正言論,則未有考慮在內。 李家超又多次重申,其決定合乎《香港人權條例》,包括結社及言論自由亦不是沒有限制。 有傳媒問題如果市民直播或分享香港民族黨的facebook會否觸犯法例。李家超回答指根據《社團條例》,針對兩類成員,首先是非法社團成員身份的成員,即是他作為成員或幹事、以社團成員身份行事,以及參與社團的集會,皆屬非法;另一類針對的成員,是提供金錢或資助,或提供地方予該社團作集會,也是非法。所以涉及該社團的非法行為,是根據《社團條例》的規範。 警方早於7月建議保安局引用《社團條例》第8條建議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及後三度按民族黨要求,准許其延期申述。李家超8月底率領紀律部隊訪問團訪京,他之後引述韓正表示,中央對「港獨」問題零容忍,亦不容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韓正並主動提及香港民族黨,表明支持保安局依法處理有關問題。
2018/9/24-11:47立場訊【禁民族黨運作】李家超:涉及非法社團罪行即時適用 不公布行動細節   政府今早在憲報刊登號外公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引用《社團條例》第151章作出相關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此命令一經憲報刊登,即行生效。李家超今日見記者解釋決定。他表示,今日開始香港民族黨是一個非法社團,幹事或成員可以在30日內,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上訴,上訴期間,禁令會保持有效。  李家超指出,今日刊憲之後,香港民族黨是「非法社團」,「涉及非法社團罪行即時適用」。他未有交代行動細節,只是稱執法部門會按照法律處理,「行動細節我們不會公布」。  有關涉及非法社團的罪行包括,任何非法社團的幹事,以及管理或協助管理非法社團的人,即屬犯罪。任何人如屬非法社團的成員,或以非法社團成員身分行事,或參加非法社團的集會,或向非法社團付款或給予援助,同屬犯罪。任何人明知而容許非法社團或其成員的集會在房屋、建築物或地方舉行,屬於犯罪。  上述罪行的刑罰包括罰款及監禁,監禁年期最高為二年至三年。  至於港府是否視「自決」相當於港獨,李家超稱,「以任何名義,如果目的都是港獨,是沒有分別」。  無意公布考慮因素全文  強調自行決定  對於會否跟過其他組織的情況,李家超說執法部門會處理。他稱充分考慮助理社團主任建議,以及有關人士的申述,有關考慮因素的全文,已提供香港民族黨有關人士,但未有打算公布,「不打算公開交代細節,我覺得是不適合。」  李家超指出,自己考慮過助理社團主任、香港民族黨及其代表申述,所有香港執行法例,「我會是自行決定。(I made the decision myself.)」  李家超指,香港民族黨在2016年3月28日成立以來,公開綱領是建立獨立的香港共和國,嚴重違反基本法,而且有實質行動去實現綱領,包括制定四年計劃、申請成立公司以及報名參選立法會等,加上民族黨曾表示會以包括武力等一切抗爭手段,基於國家安全及本港公共安全,決定禁止民族黨運作。

2018/9/21-11:28立場訊  戴耀廷籲舉行公投 指有助消港獨意識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今早出席商台節目時表示,最近特地撰寫 10 篇討論港獨的文章,用以測試政府對港獨及 23 條的底線。  戴耀廷認為,自己所寫的文章,並無觸及 2003 年版本的 23 條立法版本,亦沒有倡議暴力或直接行動,在當年版本有關危害國家安全方面,有較嚴格的規定,也有遵從《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他指,若將來他的文章,不能通過新版本 23 條,即測試出這是「加辣」了的版本。  他指,談及香港言論自由問題,不可避免會觸及香港是否還可以討論港獨議題,這 10篇文章是以多角度論港獨,由文化到國際法,當中甚至有一篇講述反對港獨的理由,若能繼續自由地去談港獨問題的話,也能證明香港言論自由仍然存在。  「能夠繼續講港獨這議題,是香港言論自由的一個測試點。若果我在這裡談港獨,跟著外面就有警察把我捉上警車的話,這代表香港言論自由已完全沒有了。」他說。  指舉行公投反可消港獨意識  他指,自中美貿易戰爆發,加上習近平專政加速,多了評論談及中國出現變動的可能性增加,即使未必短期內發生,港人有需要仔細思考和討論,香港和中國長遠的未來和憲政問題。  戴耀廷指,愈是打壓,只會愈發刺激港獨意識抬頭,既然目前反港獨者比支持者多,舉行有關港獨的公投,就是最有效消除港獨意識的策略。  他以蘇格蘭和魁北克獨立公投為例,指當年公投後,反令當地獨立運動逐漸瓦解,所以最有效消除港獨意識,就是立刻舉行公投。他又指,就重大議題作出公投,是尊重公民的表現,政府對此不可忽視。24/0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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