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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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9日 星期五

民監署檔案1705066
(法律有方法官流氓無道職責棄良心狗相當理不盡由行為囂昂行政失職品行劣非法官)
民監署就訟中狀案中,情理可據法律證明。
訟告(偽政猖道霸權主義)的濫權犯法法官:原訟法官:歐陽桂如。聆案官:許家灝、周敏慧、梁國安、歐陽浩榮、勞潔儀、勞杰民、黃健棠、黎達祥、余敏奇、龍劍雲、黃一鳴、何志賢、鄺卓宏、何志賢共十五位法官,共同觸犯法律規定的授予貧困者的興訟豁免入訟條例規則。拒絕內容:沒有勝訴及理據不足、等不合事實的實際情由付諸原本職責,形成破壞法治和侵犯人權;本為香港司法文明的法度,變成維護出賣香港人的偽政權先鋒隊及保護傘。因此,民監署有責任、以法檢控和緝捕歸案,否則香港特區政府危及無疑。例子:區慶祥審釋法、沈小民審暴動、梁振英勾結周浩鼎、馮驊 確認書、李寶蘭辭職、西環控選等。例難盡情墨書。20/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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