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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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0日 星期三

民監署檔案1705062
(特首犯法逍遙法外 民選議員偽政猖革 犯違法兩用歐慶祥 非法法官禍港殃民)
民監署訟告歐慶祥違法行為囂理蠻橫。
港聞:梁振英宣誓漏讀「香港」屬無心之失 郭卓堅覆核敗訴須付堂費  2017-05-10 18:38
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早前就梁振英於2012年宣誓就任特首時漏讀「香港」二字申請司法覆核,並要求取消其特首資格。法官今(10日)頒下判辭稱,郭同意梁振英的宣誓是無心之失,而非拒絕宣誓,而該失誤只需重新宣誓便可糾正,不關乎重大的公眾得益,故拒絕批出許可,並須支付訟費。  郭卓堅須付兩位大律師訟費  法官在判辭指,梁振英於2012年已宣誓就任,但申請人卻在宣誓風波釋法後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延誤了44個月之久。另外申請人亦同意梁是無心之失,非拒絕宣誓,而重新宣誓便可解決問題,故法官認為即使批准司法覆核,結果亦分別不大,亦不涉公眾利益,故拒絕批出許可。  法官另外又頒令要求郭支付訟費對方兩位大狀的訟費,而梁振英在聆訊時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及兩名大律師作代表。  案件編號:HCAL201/2016
港聞2016-12-31 23:52  「長洲覆核王」入稟挑戰梁振英等宣誓 稱望官司能助救社會撕裂  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長洲居民郭卓堅,今日入稟高等法院,就特首梁振英於2012年就職宣讀誓詞一事,以及三名現任立法會議員黃定光、石禮謙和蔣麗芸在20161012日的宣誓申請司法覆核。郭今到法庭入稟時說,他希望自己在這場官司輸掉,因為他輸,代表昨天入稟的的士從業員會會員鄭玉佳也會輸,社會就不會再撕裂。  郭卓堅今親自到高等法院入稟,他形容是「有所為、有所不為」,入稟後打算申請法律援助。郭又指,香港重要官員由北京委任,但從無到北京宣誓就任,亦違反《基本法》104條。  根據郭的一頁紙入稟狀,他針對的答辯人包括特首梁振英、3名立法會議員黃定光、石禮謙和蔣麗芸,要求法庭頒令宣佈各人以前宣誓無效,即應喪失就任相應公職資格。  資料顯示,梁振英當日宣誓就職特首時,在最後一句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讀成「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別行政區負責」,讀漏了「香港」二字,郭卓堅則質疑其宣誓的有效性,要求法庭宣布梁振英當日的宣誓無效。  至於另三名現任立法會議員,據了解,黃定光宣誓時漏讀「香港」二字,石禮謙以英語讀出宣誓內容時就誤將「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讀成「Administration」,而以普通話宣誓的蔣麗芸,其「人民」兩字讀音疑有問題。  案件編號: HCAL 201/2016
形勢逼人官民對立,香港特區行政政府已死,黑幫勢力橫行香江就暴治抬頭,三權分立又倒,所有官員已成偽政錦囊中物任由處治。令弱智法官懵懂行為倍增乖巧,就無道無德於公堂伏犬。偽政當道橫行、形成權威囂梟無疆,以濫法、濫權、濫政禍港無窮。法官當就常驅違法犯法,擔當保護偽政先鋒銳角歐慶祥例子其中。香港人儅當無奈之中就能如此一搏,偽政權儅管所有已成偽法偽憲偽公堂。法律準則何在?,又沒有公平公正堂規庭序,法院有何用?法庭能公道嗎?法官已堪似畫虎不成份驢犬!完全失去法官的本能天賦權威,形成路邊荒野的覓食野獸、驚弓之鳥、主人旁犬擔驚受怕飯碗不保。若香港人,不承擔應有的港人公有義務職責、捍衛香港政府就基本法來當作護身符拯救自危,香

港就沒得救了!歐慶祥法官你犯了屢屢破壞法治行為,劣質斑斑的臭味薰天違法罪人可曉知罪嗎?民監署訟你知法犯法違法執法觸犯基本法99條及104條。11/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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