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民監署

2017年5月30日 星期二

民監署檔案1705072
(訟告司法機構不懂司法處理覆核顛覆行為 基本法本就中英聯合聲明為香港前途而設)
民監署訟告香港司法機構違憲政。
引用內容:張德江:落實中央對港法律審查權、官員任命權、指令特首權、基本法解釋權 ...張德江致辭時表示,香港《基本法》要隨實踐的發展釋放其定向把關的規範作用。從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實踐情況看,今後要從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中央授予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兩個方面,繼續充實制度基礎,完善制度建設,用實用好基本法的科學頂層設計,健全基本法實施的監督和保障機制。周南論回歸廿週年....指近年香港很多愛國人士認為,香港陸續出現「佔中」、「港獨」等鬧劇,突顯早日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的必要性,..周南另指,有必要落實「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並促進行政主導原則「真正全面貫徹落實」,並排除不同方面對行政當局依法施政的干擾。
前港督彭定康表示,如國家主席習近平七月訪港,希望他能向香港人重申中國政府仍會信守中英聯合聲明的承諾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就香港回歸二十年的狀況舉行聽證會,前港督彭定康透過視像直播,表示香港的自治日益被侵蝕,司法獨立和學術自由亦受到壓力....假如北京未能兌現對香港的承諾,國際社會難以相信中國有能力處理更複雜的議題。
就上述內容已知謬論相當。其中理義不道其由,而且欺人自欺、羞恥不賢其行。理證其敏囂張不愧而自慚無顏可見。就基本法事實上,今已任何執行都突顯偽憲、盜國、賣港及竊政事實當中。有理據依實指證真理八條:第一條,執行基本法必須履行中央聯合聲明為綱。第二條,依基本法主題為常「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五十年不變」為準。第三條,所有基本法當中百六條例必須在基本法的主題中不離題下實行為主。第四條,所有雌雄條例必須並重成立「如廿二條及廿三條立法」併列抗衡為重。第五條,釋法所有問必須依據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主題下執行為據。第六條,明析歷史「在兩制下實行一國,就五十年不變中實行港人治港」、「並非港人治港在五十年不變上實行一國兩制,」此乃真相不得扭曲,若相反必禍無窮為逆。第七條,在所有統治者、必須量衡實際,遁跡真相和符合自然規律為最。第八條,就香司法行為與以上七條所見證恰恰相反而背道而馳,充份證明司法機構不良現象、似如偽政保護工具的矛和盾為真。所以,司法機構形成觸犯了基本法第九十九條二段內文條律,和本地法三權分立原則。犯法例多不比尋常,據民監署就訟可據真實其中突顯赫著攸攸可憫其堪。

因為,民監署就成立組織本能範圍工作乃常規之作履行職責,本為責無旁貸,何來就法律許可範圍中、行使應有權力和職責,豈屢屢受阻及忽略以不法行為,藐視法規律紀就限在無法無天的無政府狀態之中?31/05/2017

民監署檔案1705071
(不道其中謊自謂 臭理狂妄自大自謠自欺  有道其實事求是 是非分明皂白自然居據)
民監署就道論,居實據依理道真。                  
立場訊2017/5/29-20:10  周南論回歸廿週年:港應早日立廿三條、主動對接國家發展戰略  前新華社香港分社社周南,在新一期《紫荊》雜誌中撰文,指近年香港很多愛國人士認為,香港陸續出現「佔中」、「港獨」等鬧劇,突顯早日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的必要性,並加強愛國主義宣傳教育,並落實「青少年接受國史和國情教育的權利」。周南形容,上述主張是「應有之義」,亦是在港建立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  曾在中英談判期間,擔任中方談判團團長的周南,在《紫荊》六月號撰文〈香港回歸二十周年的一點感想〉,舉例指早前人大常委就「港獨鬧劇」主動釋法,為全面準確貫徹基本法提供了一個良好例證。 除了早日就廿三條立法及加強愛國教育,周南另指,有必要落實「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並促進行政主導原則「真正全面貫徹落實」,並排除不同方面對行政當局依法施政的干擾。  周南又引述已故領導人鄧小平曾指,「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沒有這種自我安慰的根據」;「如果出現動亂,如果要把香港變成顛覆大陸社會主義的基地,中央就要干預,不干預就會越搞越大」。  周南並指,全面貫徹一國兩制應「不忘初心」,包括「港人治港」必須是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央擁有對香港全面管治權的情況下,按基本法賦予特區的自治權力,只講「兩制」不講「一國」的偏差必須糾正,「正確處理維護中央的管治權力和保證特區高度自治的關係」。 周南總結指,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將於本世紀實現,香港要抓住機遇,應「主動對接」國家發展戰略,全面準確地按照基本法辦事、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肯定發展得更好。
Now新聞台】前港督彭定康表示,如國家主席習近平七月訪港,希望他能向香港人重申中國政府仍會信守中英聯合聲明的承諾。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就香港回歸二十年的狀況舉行聽證會,前港督彭定康透過視像直播,表示香港的自治日益被侵蝕,司法獨立和學術自由亦受到壓力。
他認為假如北京未能兌現對香港的承諾,國際社會難以相信中國有能力處理更複雜的議題。  彭定康又批評英國,過去未有就中國政府一些行為採取堅定立場。  這次聽證會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銅鑼灣書店事件的林榮基及香港眾志黃之鋒亦有出席。
民監署倡:香港人只有團結抗衡黑勢力,才能捍衛香港特區行政政府和基本法成功落實貫徹執行到底。香港永遠是香港人的天和地,偽憲竊政匪及盜國賊、賣港賊所有黑集團都不能隨意破壞和霸占及擺佈阻擾。在香港人的義務職責上,應有權利的「效忠 擁護 捍衛」起上必須公有責任,把香港特區政府和基本法完整無缺如實追討回來,符之應有的當真事實無瑕。

無道之有道民責民自扛,無惡不作官僚制度何堪?流氓當道盜國偽憲忡忡!顯賣港賊橫行霸道猶昂。香港人不得不自作主張,展開奮鬥自力更生挺立。為將來為子孫討回應有,趕國賊誅偽政逼在急須。香港豈被土匪惡霸侵占,背靠祖國胸懷世界嬌縱。何懼怕江婁滾逆流渾濁,民監署承責懲!30/05/2017

2017年5月27日 星期六

民監署檔案1705070
(賣港賊當道 盜國賊橫行 竊政匪野蠻  香港人無奈 偽政禍香江 偽憲基本法)
民監署「衛香港」第三號命令捍衛香港公民有責。魔爪侵港痕跡可悲,傷天害理禍國殃民。
內容:堅守基本法,香港人的愛國衛港基本責任。鏟除「偽政」驅趕「國賊」始終是唯一出路。為我中華、興我神州,首要責任的任務、急在當前就是「衛國」與「保家」的社會公有義務認識。祖國是故土,香港係家園永遠是息息相關而不離不棄。國家興亡重在君民互信。國強民安在於民富才能當真。憲政是治國根基,法律是治民根本。行政為花、施政公明正大如花茂色艷非常,民心為果、官愛民如子自然國泰民安現象相當。民憤多因君無道,國亂來自治無方。就香港、臺灣所識,遭遇情況恰好「相反」而「相近」,內容比喻可知所有,內在因素和自然矛盾盡顯其中。自己不能「賢」何來人尊敬?君子為人著想「互敬互愛互尊」,小人擾人為優「刻薄剝奪侵犯」。統一祖國並非在於管制統治之下「逆道揚威橫行」,必須要由「保護」「支持」「關愛」凝結成果真誠。如今香港回歸廿年又如何?民權剝盡,民智拋空,民賢打壓。培養一群黑幫勢力擾政亂港無法無天,專橫不道沒有理智的傻瓜以耍流氓的方式結成蟻盟禍港。值得嗎?
立場訊2017/5/27-13:59【預告全面干預?】張德江:落實中央對港法律審查權、官員任命權、指令特首權、基本法解釋權 ...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今天在北京舉行紀念香港特區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出席致辭的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表示,對於屬於中央的權力,要完善有關法律法規,除了保障中央直接行使外交、國防等權力,同時圍繞對特別行政區法律備案審查權、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任命權、基本法解釋權和修改權、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問題決定權、中央政府向行政長官發出指令權以及聽取行政長官述職和報告權,要制定和細化規定。  大公報網站引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致辭時表示,香港《基本法》要隨實踐的發展釋放其定向把關的規範作用。從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實踐情況看,今後要從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中央授予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兩個方面,繼續充實制度基礎,完善制度建設,用實用好基本法的科學頂層設計,健全基本法實施的監督和保障機制。  要求制定和細化規定 落實中央對港權力  報道指,張德江表示,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享有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等,要充分尊重並切實予以保障。對於屬於中央的權力,在完善有關法律法規,保障直接行使外交、國防等權力的同時,圍繞對特別行政區法律備案審查權、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任命權、基本法解釋權和修改權、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問題決定權、中央政府向行政長官發出指令權以及聽取行政長官述職和報告權等,要制定和細化有關規定,健全落實基本法的具有操作性的制度和機制,確保基本法得到全面準確貫徹執行。  促從小培養港人國家民族觀念  商台報道,張德江又提出,要加強香港的基本法宣傳教育,格外重視和切實加強對香港青少年的國情教育和法治教育,從小培養他們正確的國家觀念、民族觀念和法治觀念,將他們塑造成為愛國愛港、遵紀守法、奮發有為的新時代人才。此外,要加強基本法理論研究,尤其要加強基本法研究人才培養,加大對研究工作的投入和保障,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研究隊伍,不斷推出高質量的研究成果,為推進一國兩制事業提供支持和理論支撐。  張德江今早又表示,不能對「本土自決」、「港獨」視若無睹,香港特區應當切實履行《基本法》關於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性責任(詳見另文)。

行政長官梁振英較早前在會上發言稱,香港的高度自治權是由於中央的額外授權,所以中央保留了對行政長官當選人的任命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發言時指,香港人在回歸後未充分接受國民身份的轉變,和對國家民族的認同;對憲制上的新規定,例如中央和特區的關係、基本法的解釋權等一概都抗拒,引起爭議,甚至以佔中、佔旺等違法手段表達不滿。無道求賢如箕撈水!27/05/2017

2017年5月26日 星期五

民監署檔案1705069
(偽政圖引國賊違法亂紀 堂皇不道囂梟不絕  流氓式法官亦瘋亦狂猖 荒唐充當偽政予盾)
民監署倡誅偽政權,必須以法制制度晉。
現代的香港,偽政權的濫法,司法的荒唐:有關案件DCCC823/2012由偽控包庇真相隱瞞五年其間灣仔地院案。LAA2013/4872014/231.232.284相關案和2016/513.514.515.761.762.763.858.1047.1068申請法援案被拒絕上訴案。及HCZZ2016/03.04.06.07.09.10.11.12.20.22.25.117.125.146。及HCZZ/2017 16.21.22.23.24.26.27.29.30.31.32.33.36.37.39.40.42.43.48.52.53.56.59.62.76.77.78.82.83.84.86. 88.89,一宗不事實檢控案。十三宗拒法援就上訴案。四十七宗申請豁兔入訟費被拒案。總共六十一宗案件由十五位法官(郭偉健、許家灝、周敏慧、勞杰民、黎達祥、梁國安、黃健棠、黃一鳴、勞潔儀、余敏奇、龍劍雲、歐陽浩榮、歐陽桂如、何志賢、鄘卓宏)以非法行為審理於沒有公開公道公義公平公正之中。以禁止及不升堂的行為藐視法律和庭規矩準非法審理,其中六十一案犯案內容都是有關行政失職及行為失當和理政不檢罪行、完全觸犯基本法第99條二段及104條全文內容。
就上述案件審理顯彰其果,證據確鑿無瑕、都是由行政往來內容文件起訟,並且理所當然亦法理昂然有規。就上訴程序已呈文件何來不理而廢,因此就法律程序進行其中文件何來拒絕處理而退回不就道理,法律賦予責任豈可眇眇卸下夭夭?今日此事必須履行職責,付諸應有責任就申請上訴容許。事件並非複雜、而法官的理念符真行為不檢,政治掛帥違背三權分立,破壞香港法治精神,實行偽政權當道、橫行霸道其中違背庭規藐視法律。

偽政行為與法律:就相關文件內容所述簡直荒唐至無稽之談!事實分析如下:第一,其中六宗申請豁免訟費批與不批之論,何來以「這類案件」而禁上訴?事實證據存在、而且拒絕豁免顯著違法審理形成不公道公義當中。其中拒絕理由與事實訟文相反含意完全背道而馳,嚴重破壞豁免入訟費的真理需要、及社會公德的義務責任承擔風範。第二,其中事實根據百般齊全就在屢屢申請誓章有詳,何來出此「沒有事實根據」一詞豈不是自欺欺人?第三,「潑婦無道其中」乃比喻之義兆導意、何來藐視法庭?第四,歐陽桂如非法行為本涉違法,罪在成偽政權的保護傘、稱失職涉政治派別,故無權發令禁止。第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子犯罪庶民同。民監署懲偽政應該。 26/05/2017

2017年5月22日 星期一

民監署檔案1705068
梁振英偽政黑勢力滲透香港行政無處不有)
民監署懲偽政應當
引用立場訊2017/5/23-11:35發給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的公開信
特首梁振英先生:
你在過去一星期多次指立法會梁繼昌議員不應繼續擔任調查UGL事宜專責委員會委員。你的連日舉動無疑在干預立法會運作,並予人瓜田李下之嫌。我們作為金融從業員對你有以下意見:
() 你確實曾收取港幣5,000萬元而沒有作出申報。在金融界中,從業員在收取禮物時需面對監管機構及公司合規部的諸多限制,例如在收到港幣500元以上的禮物要向合規部門申報,當超過港幣2,000元以上的禮物甚至必須要審批才可以收取。一個普通的金融從業員尚且面對諸多限制,何況是擁有實權的特首?
() 你確實曾透過周浩鼎議員影響UGL事宜專責委員會的運作。你沒有否認過你曾修改周議員的文件,而我們認為此舉不但無助委員會發揮其尋找真相的作用,更令香港市民對你有瓜田李下的觀感 ─ 如你真的如你所言般清白,為何你不向全體委員作出建議,而要秘密地進行?
() 專責委員會早在今年三月已召開會議,但你在委員會成立初期並無對成員組成表達任何異議,但卻選擇偷偷透過周浩鼎議員影響委員會研究範圍。到了醜聞爆出後才多番指摘梁繼昌議員,我們認為這旨在轉移視線。
() 你的行為失當。特首作為特區政府最高決策人擁有龐大公權力,但卻動輒以「私人名義」去控告別人誹謗,之前已有控告專欄作家練乙錚先生之先例。不知道究竟你是政治敏感度低,或是(以你自己的詞彙)有心向有關人士或司法機關施壓? 而最近則入稟控告梁繼昌議員,甚至直接要求他離開委員。這做法不只干預了調查的獨立性,更是破壞了立法會之運作。若你認為自己在UGL事件中完全清白沒有做錯,那大可以大方地讓調查委員會查個究竟,向市民大眾清楚交代,何需製造那麼多小動,用盡方法去轉移視線干預調查?
作為專業人士,我們相信同時擁有會計及法律專業資格的梁議員能在委員會中發揮作用,協助尋找UGL事件的真相。我們反對特首你對梁議員作出的言論,亦支持立法會根據基本法第73條對UGL事件作進一步調查。
梁特首,請你牢記,你是公僕,要接受市民監督及向市民問責。請在你卸任前數星期,做點有良知的事,不要再破壞香港良好的制度!
立場訊2017/5/23-13:36【浩鼎門】劉進圖:梁振英改調查範圍 或自揭底牌 疑與UGL另有協議  特首梁振英被揭透過民建聯周浩鼎,修改立法會UGL專責委員會調查範圍,事件連日發酵。前明報總編輯、眾新聞創辦成員劉進圖撰文指出,今次梁振英修訂調查範圍風波,可能無意中自揭底牌。劉進圖指出,梁振英一直未有交代是否在上任之後,賣掉手上的日本DTZ股份,質疑梁振英與UGL可能尚與UGL有其他協議,而梁振英親自操刀將調查範圍修改,是要在他與UGL其他、後續的相關協議,排除在調查範圍之外。  劉進圖認為,梁振英可能無意中自揭底牌,令立法會調查找到他一直努力掩護的「罩門」。  劉進圖在Facebook及《眾新聞》撰文,提到梁振英如此這樣著緊委員會的調查範圍,或可從他親自操刀的修訂文稿中,發現重要線索。劉提到,梁振英把調查委員會原來界定的調查事項:「梁振英先生於2011年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所訂協議」,重新界定為:「澳洲傳媒公開的UGL協議文本」,並特別加上:「梁先生簽訂協議當日是否已當選行政長官」。  劉進圖分析,因被澳洲媒體揭發的協議文本簽訂日期為20114月,當時梁振英還未當選,梁振英此一改動,意義在於將他當選特首之後,與UGL其他的後續協議,排除在調查範圍之外。  劉進圖引述《眾新聞》今年1月報道,質疑梁振英原來持有的DTZ集團日本分公司股權,在他出任特首之後已經出售。  質疑CY任內售日本公司未申報  他指出,按當年UGL與梁振英協議,梁振英仍保持DTZ集團日本分公司股權三成股權,UGL其時授予梁振英一項期權,可以在7年內選擇把他所持日本公司股份售予UGL或其指定人士,UGL將向他支付最少20萬英鎊。  劉進圖指出,如果梁振英上任特首後,出售手上的DTZ日本股權,梁振英與UGL集團之間的交易協議就應該不止一份,而後續的協議、股權交易和費用支付,有機會在2014年至2015年發生,當中或涉及公職人員任內獲得利益,「假如以上的分析屬實,當行政會議審議到涉及UGL的事宜時,梁特首是否有利益應該申報?不予申報有否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這些問題就有可能成為立法會的調查重點。」  梁振英一直無回應  梁振英在2011年離任DTZ亞太區主席前,除了與澳洲上市公司 UGL United Group Limited)簽署秘密協議,並收取400萬英鎊(約5000萬港元)外,協議亦顯示梁仍持有DTZ Japan的股份,並獲承諾可在7年內將有關股份賣予UGL或指定一方,以獲取最少20萬英鎊(約250萬港元)及期間的公司盈利,梁當時曾公開解釋,指已將DTZ及附屬公司股權以信託形式持有。  不過,TPG財團在英國註冊的子公司DTZ UK Bidco的公司註冊文件顯示,DTZ Japan股份已統一由集團持有,《眾新聞》今年1月刊出報道,質疑梁振英在特首任期內賣出股份,卻未有作出申報,惟梁振英一直未有明確回應。

黑幫利益集團可惡行為無所不在,狡猾多詐的梁振英「特首真相面目全非」、其中土匪惡霸本能力量仍然擾然可狠。港人應忌,民監署力懲不懈。23/05/2017

民監署檔案1705067
鏟除偽政百般艱難 法律無方是非折曲  流氓當道官官相護 無法無天出賣香港)
民監署倡導諾言:有道之心無道之遇。
香港特區偽政權濫法律、違憲制、毀基本法成三權分立謬謊一壇。行政失職公然橫行高院成無法無天,法官犯法執法、嚴禁訟告政府官員罪行;就民監署職責範圍行事,豈被十四位法官公開觸犯豁免條例,以濫權違法剝奪民監署所有行動的應有、權利和職責,監察政府行政失職者應份罪責承擔責任。(引用民監署檔案1705066所載內容):據事實情況,十四法官審理五十七案件完全涉行政失職,屬實為非法法官當真。此行為劣態應懲!

立場訊2017/5/22-21:49西環律師團  一個極權社會要顯得冠冕堂皇,需要甚麼?需要失節失格的專業人士助紂為虐。  例如,扭曲法律、顛覆法治,要靠律師法官誠心配合;兩權合作,調查特首失信失德竟然暗地徵詢被告意見,需要出賣尊嚴的奴才議員;滿紙謊言,把黑說成白,需要文膽要記者要謀臣。.........他亦認為,法律為民族服務,對國家好的事,就是法律。學到了專業知識,得到了崇高地位,但忘卻了理念,出賣了靈魂。眼看香港,以法律知識服務權貴,以民選議員的身分與特首打龍通,已成為飛黃騰達之路。西環契字頭大家庭家族繁衍,律師隊友人才濟濟,醜事青出於藍。建制派議員不反躬自省,竟然罵豬隊友做得不夠高明。  當失格的人不斷獲得賞識,被抬捧得高高在上,大家卻茫然無感,還覺得理所當然,我們已走上淪亡的不歸路。23/05/2017

2017年5月19日 星期五

民監署檔案1705066
(法律有方法官流氓無道職責棄良心狗相當理不盡由行為囂昂行政失職品行劣非法官)
民監署就訟中狀案中,情理可據法律證明。
訟告(偽政猖道霸權主義)的濫權犯法法官:原訟法官:歐陽桂如。聆案官:許家灝、周敏慧、梁國安、歐陽浩榮、勞潔儀、勞杰民、黃健棠、黎達祥、余敏奇、龍劍雲、黃一鳴、何志賢、鄺卓宏、何志賢共十五位法官,共同觸犯法律規定的授予貧困者的興訟豁免入訟條例規則。拒絕內容:沒有勝訴及理據不足、等不合事實的實際情由付諸原本職責,形成破壞法治和侵犯人權;本為香港司法文明的法度,變成維護出賣香港人的偽政權先鋒隊及保護傘。因此,民監署有責任、以法檢控和緝捕歸案,否則香港特區政府危及無疑。例子:區慶祥審釋法、沈小民審暴動、梁振英勾結周浩鼎、馮驊 確認書、李寶蘭辭職、西環控選等。例難盡情墨書。20/05/2017

2017年5月15日 星期一

民監署檔案1705065
(反動集團囂梟不道違法亂紀無法無天  梁振英黑幫勢力抬頭民監署責無旁貸)  
民監署緝拿梁振英  毀偽政府濫政濫權。
引用2017年5月15日民主派斥周浩鼎形同梁振英「卧底」【Now新聞台】專責委員會上月舉行會議時,周浩鼎曾表示,自己是文件的起草者,希望委員同意他提出的修訂。民主派議員批評,周浩鼎形同梁振英的「卧底」,破壞委員會公信力。  周浩鼎提交的修訂建議在4月21日晚至翌日凌晨經過修改。4月25日專責委員會的公開會議討論這份修訂本。當時,周浩鼎堅持修訂本要保留某些字眼,到會議尾聲他又強調多次。  他在之前幾次會議都沒有申報梁振英曾經就這件事向他提供意見。有民主派議員質疑周浩鼎行為失當。  郭榮鏗認為,周浩鼎有需要辭去委員會職務,否則只會令委員會的調查結果受到質疑。  而民主派議員亦計劃寫信動議譴責周浩鼎,希望周五的內會可以討論。
香港電台-港聞2017年5月15日  民主派多名議員譴責周浩鼎及梁振英 促周浩鼎道歉  消息指,民建聯周浩鼎向調查特首梁振英UGL事件的立法會專責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懷疑曾經過特首辦修改,周浩鼎在會上亦承認梁振英主動接觸他提出修訂意見  民主派多名立法會議員召開記者會,譴責周浩鼎及梁振英。民主黨的黃碧雲批評梁振英企圖干擾立法會的調查工作,公然踐踏立法機關;而周浩鼎形同「臥底」,混淆立法會議員的角色及職能,事前亦無申請,促請立即辭去委員會的職務,並向公眾及全體議員道歉。  香港本土的毛孟靜說,正草擬信件動議譴責周浩鼎,希望本星期五的內會可以討論,又形容周浩鼎的行為尤如「與疑犯夾口供」。  專業議政的郭榮鏗關注特首辦究竟用甚麼形式與周浩鼎溝通,雙方溝通有多廣泛、持續多久,促請政府交代。
2017年5月15日  周浩鼎認梁振英主動接觸提修訂意見 民主派擬動議譴責  【星島日報報道】調查行政長官梁振英被指收受澳洲公司UGL報酬事件的專責委員會,早上在立法會召開閉門會議,民建聯委員周浩鼎在會上承認梁振英曾主動接觸他,並提出修訂意見。22名民主派議員發表聯署,批評梁振英透過周浩鼎干預立法會獨立調查的工作,是違反程序公義。另外,民主派計劃在周五的內務委員會,提出討論動議譴責周浩鼎違反常識,影響立法會調查的獨立性和公正性,認為他應該辭任委員。  聲明批評,專責委員會委員就調查範圍向被調查對象徵詢並全數吸納其意見,是違反程序公義、一般常識和立法會職能的做法,令市民質疑立法會能否正常地和獨立地行使職權,嚴重破壞委員會及立法會的公信力,更令市民質疑該位議員的操守是否有問題。聲明又批評,梁振英無權介入立法會專責委員會對其調查的範圍的討論,其向專責委員會某委員私下表達意見,不但干預委員會的獨立調查工作,更逾越行政長官或行政機關參與立法會事務的界限。  聲明又指,專責委員會的工作已經被梁振英透過某位委員直接介入,無法繼續工作,必須重新開始,浪費議會時間和金錢。他們要求專責委員會必須重新開始工作,前提是涉事委員必須退出或不再加入委員會。  聯署的民主派議員包括:涂謹申、郭榮鏗、胡志偉、羅冠聰、劉小麗、朱凱迪、譚文豪、張超雄、鄺俊宇、梁耀忠、莫乃光、郭家麒、陳志全、梁國雄、黃碧雲、許智峯、陳淑莊、姚松炎、毛孟靜、葉建源、邵家臻、李國麟。
香港電台-港聞2017年5月15日  梁振英:立法會UGL調查應公開及擴大範圍  調查行政長官梁振英UGL事件的立法會專責委員會早上再次召開閉門會議。消息說,秘書處發現副主席、民建聯周浩鼎提交的1份文件,懷疑曾被特首辦修改,電腦版顯示文件修訂者為「CEO-CE」,即代表特首,修改時間為4月21日晚上10時至11時。  正在北京梁振英被問到有關做法是否行政干預立法會,作為被調查的對象直接替議員修改文件,是否恰當,是否有利益衝突。梁振英回應說,立法會正擬議的研究範圍,作為被調查對象,更加有需要、有權利表達自己的看法。  他又指出,調查會議不需要保密,亦希望調查範圍擴大,調查應該涵蓋過去兩年多在香港社會上提出、無論是否有理據和事實基礎的問題,都應該包含在調查之中。他說,不希望見委員會用超過1年的調查,至明年6月完結時,才發現調查範圍,未有涵蓋社會上提出的所有問題。  梁振英又說,UGL事件自2014年底澳洲傳媒公開以來,澳洲傳媒、當地執法機關、UGL董事局和英國的戴德梁行都沒跟進。兩年多之後,立法會1個委員會研究這些問題,沒有需要保密,因為過去亦沒有保密,他認為應該開誠布公。

黑道行為禍國殃民害港,就回歸廿年民不聊生、怨聲載道、哀鴻遍野原因就在黑勢力勾國賊當道其中,橫行霸道亦明、亦兇、亦猛。梁振英黑勢力在當就為特首全面暴動其惡無不現實,民監署範圍職責依法訟誅不赦。  16/05/2017


2017年5月14日 星期日

監署檔案1705064
(今古法律賦非戲 實事求是當真知)
立場訊2017/5/13-16:53宋朝是中國司法史上的黃金時期 別再相信包青天了
京劇《赤桑鎮》出自於清代小說《三俠五義》,大概的內容是,包青天從小父母雙亡,由嫂子吳妙貞扶養長大,吳妙貞的兒子叫做包冕,當時擔任蕭山縣令,擔任公職期間貪贓枉法,被人檢舉後,由包青天審案,他查明真相後,依法鍘了親姪子,突顯包青天果然鐵面無私辨忠奸的這一面。
然而,這是假的。宋朝的司法制度根本先進,只是被包大人的戲劇扭曲而已。
首先,宋朝沒有尚方寶劍這種東西。尚方寶劍,是明朝萬曆年間才出現的道具,萬曆皇帝給予持劍人「如朕親臨」「先斬後奏」的權力,在宋朝是不存在的。而龍頭鍘、虎頭鍘與狗頭鍘,更是戲曲家發明的玩意兒,不僅是宋朝,中國法制史上,並沒有用鍘刀作為死刑的工具記載。其次,宋朝人如果到了法院,是不用下跪的。原則上,宋朝平民到法院遞狀,是站著開庭。如果平民要提告,衙門有兩張木牌,一張是「詞訟牌」,另一張是「屈牌」。前者是非緊急的民事訴訟,遞狀以後由法院擇期開庭;後者是緊急事項,法院會立即審理。開庭大概就是站著答辯,所謂的「跪著回話」,是蒙古入侵中國以後的規矩,到清國時成為法律規定,有功名的仕紳才可以「見官免跪」。
其實宋代的司法機構非常完整,而且有司法考試制度。必須考試通過以後,才能擔任司法官。這種考試,稱之為「試法官」。政府每年舉辦一到二次的考試,每次考六場,五場是案例分析,一場是法理學。總分必須達到八分,而且重案必須沒有違誤,才能及格。合格以後,就到當置司、州院或司理院擔任錄事參軍、司錄參軍與司法參軍(專職法官,不兼任其他職務)。換句話說,包青天,其實是不審案件的,他確實曾經在首都開封擔任市長,但宋朝的司法制度,並非如同清朝一樣,由市長審案,這一切都是戲曲創作所帶來的誤會。那麼,宋朝到底有沒有審檢合一?所謂的審檢合一,就是指法官與檢察官同一個人,所以起訴的人就等於判刑的人。宋朝的司法制度,真的這麼野蠻嗎?當然不是。宋朝的司法制度強調分權與制衡,這個時代的偵察機關叫做巡檢司與縣衛司處理,相當於我們現在的縣市政府警察局,負責蒐集證據、捕捉犯罪嫌疑人,還有驗屍等工作。等到蒐證完畢起訴後,先由錄事參軍審查基本事實,叫做「推勘」。宋朝的法醫學非常發達,因此如果是殺人案,都會有驗屍報告。根據這些證人的證詞、證據、報告,初步確定犯人的犯行,或者排除犯罪嫌疑人的可能,再把案件移交給第二個法官處理。這個法官會向被告再問一次事實,有沒有冤情,這個稱之為「錄問」,如果被告在這時候喊冤,就會把前面的程序否決,更換法官重來一次,這叫做「翻異別勘」,被告這種隨時翻供的權利,北宋時代可以使用三次,南宋時代可以使用五次。一切都沒有問題,才會交給第三個法官處理,這個法官會把所有的卷宗都再看一遍,如果有疑點,就會退回重審,沒有疑點,就會根據法律判決,這叫做「檢法」。在這三道程序中,三個法官都不可以重複,而其中嫌犯可以在任何一個時間點喊冤,一旦喊冤,就要重來。前兩個法官,負責事實審查,最後的法官,才負責法律適用。
所以,我們在電視裡看到的包青天,根本就不存在。因為在他的時代裡,偵察、起訴、審理,都不是由一個人可以處理,更沒有師爺這種東西。宋朝有完整的專職法官、檢審分離體系,還有上訴制度,可以說是中國司法史上的黃金時期。後來如果沒有明、清兩朝的摧殘,相信中國的司法體制會有更多不一樣的地方。
別再相信包青天了,你看的不是歷史,是科幻。更何況,一個兼任檢察官、法官、行刑者的人,你真的會相信他嗎?
明古鑑今又何如,理據不知導兒戲;正式基本法其中,任由無道賊官喻。
橫行霸道違憲政,譽毀世界屈港欺;口肛一徹詞不義,臭言無法無天理。
違法釋法偽憲就,國策國賊任把持;掉倒基本法釋譯,正理侵犯受辱處。
國賊道無一合法,出爾反爾國法離;至今仍然法欺法,不道行為纏擾己。
自欺欺人本自戲,自敗自滅諷自譏;難道有方能治國,無方能力足有餘。
今旦不悟仍淒厲,統治理政似霸匪;糾葛橫行難改變,欺世盜名人民銘。
神州優良傳統廢,天然道理棄不為;臭無一理弄法紀,無惡不作永久委。
香港特區危旦夕,與民為敵興趣愧;不知所畏民國本,不忌統治為國民。
歷代民產剝奪盡,千古資源掠搶虧;綠洲州郡不就國,道德賢良滅無名。
可惜千年文明國,如今枯息再度萎;文王八百年統治,不法不衙不牢謂。
國疆民擴戈不戰,民管民治民範圍;天下太平軍不用,安業樂居民生惠。

當真果然民國本,國責民當法親為;罪不宰就地為牢,信譽高尚倡廣為。14/05/2017

民監署檔案1705063
(國賊囂道不倫不類 違憲毀滅基本法中  香港人應攜手並肩 取締黑幫勢力亂港)
讓香港天地存在自然,棄黑幫督導野蠻橫行。
立場訊2017/5/11-7:49曾鈺成精彩抽擊中聯辦王振民!  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早前在基本法研討會上,提出一國兩制一旦失敗,「國家損失的是面子,但香港損失的是裡子,是全部」。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今天在其《am730》專欄中,直指王的說法十分令人詫異。  曾鈺成首先質疑,作為國家改革開放國策重要組成部分的一國兩制,一國兩制如果不幸失敗,國家損失「真的只是面子嗎?」。  然後他寫道,從邏輯上看,國家「失面子」的說法也很奇怪。因為若如王振民所說,若一國兩制走樣變形太厲害,用兩制破壞一國,甚至以兩制為藉口「鬧獨立」,威脅到國家自身存在,那麼「任何國家都無法繼續兩制安排」,那麼一國兩制萬一失敗的責任全在香港,而非國家改變違反承諾,曾鈺成不無嘲諷地指出「怎麼會失面子?」。 
曾鈺成這篇文章最精彩的部份,是分析「香港損失的是裡子,是全部」的說法。他提到:  「裡子」、「全部」包括了甚麼呢?繁榮穩定?民主、自由、法治?這些都是大多數香港人十分珍惜的、希望維護的;王振民是在警告港人,一旦沒有了一國兩制,香港原有的這些東西,統統都要失去。  曾鈺成指,沒有了一國兩制,後果只能是「一國一制」:香港變成中國一般的城市,不再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他最後以帶嘲諷意味的筆觸寫道:  一旦那樣,香港便要失去繁榮穩定,失去民主自由法治了?很多港人會這麼想;但一位中央駐港官員說出這些話,是否對國家欠缺「制度自信」?  或者王振民說的正是事實。他不像有些人以為,香港由國家直接全面管治,會更加繁榮穩定,更加民主自由。
立場訊2017/5/11-16:54陳浩天選舉呈請聆訊今結束 押後裁決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去年拒簽擁護《基本法》的確認書,被指提倡港獨遭拒絕參選立法會,陳事後提出選舉呈請, 案件聆訊今續,並於下午完結,法官押後頒書面裁決。  代表陳浩天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今於庭上指出,陳浩天有填妥和簽署參選表格,選舉主任的責任只是確保表格是否填妥、簽署和符合法例要求,並無權去調查參選人是否真誠。  李志喜指出,法庭應基於陳浩天第一身的陳述,包括其誓章、錄影作判斷 ,而非考慮其他傳聞資料。陳浩天一方須於下周三或之前,向法庭呈交列表,列明法庭應該和不應考慮的資料。  另外,李志喜認為,選舉主任基於陳浩天遞交參選表格前的言論,而非交表後的事作考慮,是未審先判(prejudgement)。

立場訊:2017/5/11-20:46利益團夥死而不僵  人大委員長兼港澳小組組長張德江突然高調訪問澳門,事先沒有任何動靜,表面聲稱的理由,是代表以習核心為首的中央到澳門「感受、考察、鼓勁」,並在座談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全面肯定和高度讚揚澳門特別行政區準確落實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和特區的高度自治權,以及堅持「一國」之本和善用「兩制」之利推動經濟發展。但細心觀察和分析,卻不難發覺其中不少不合情理的現象,啟人疑竇,與特首競選後當選的林鄭月娥組閣舉步維艱、遲遲未有結果的政治現實,看似風馬牛不相及,實質息息相關。  如果大家不是善忘的話,應該記得特首選舉期間,張德江曾經親自南下深圳會見本港富商和建制派選委,傳達中央政治局一致決定支持林鄭月娥出任下屆特首的重要訊息。可是,有關訊息雖然經由本港主流傳媒廣泛報道,但中聯辦操控的黨媒文、大、商卻隻字不提,還批評中央欽點林鄭的說法是造謠。今次張德江訪問澳門,「大公」和「文滙」不單以不合比例的大量篇幅報道,還發表社論歌功頌德,並派記者詳盡紀錄了張德江的講話;反之,在特首競選期間狠批689政權和中聯辦利益團夥的「成報」儘管在競選後立即鳴金收兵,再沒有批判所謂「禍港四人幫」及其團夥,不唱任何反調,竟然沒有片言隻字報導張德江訪問澳門。與此同時,大陸的黨媒亦低調處理張德江訪問澳門的新聞,否則作為國家領導人及主管港澳事務的首長,張德江的重要講話一定由新華社統一發稿,毋須分別由「大公」、「文滙」記者詳細記錄。  我們並非局內人,當然不會知道中共葫蘆裏賣什麼藥,但從常識邏輯推斷,答案不出二途。其一是所謂習江的派系鬥爭,尤其是在治港政策路線上,習核心並沒有取得想像中的壓倒性勝利,被指為「禍港四人幫」總後台的張德江不但沒有倒下去,反而十分風光,可以大模斯樣高調訪問澳門,表面為治澳政策路線定調,實質項莊舞劍,旨在為香港的未來管治模式設定框框,要求行將上任行政長官的林鄭月娥按着既定方針和本子辦事。其二是根本沒有所謂派系鬥爭,即使有亦非你死我活的主要矛盾,至少在治港政策路線上,中共不同派系的利益基本相同,立場一致,目的就是要全面操控香港,因此所謂大和解的溫和路線只是子虛烏有,就算曾經存在,也是用來哄騙泛民,旨在鬆懈抗爭意識而已。事實上,眼前公眾可以看到的,就只有梁振英以政治鬥爭為綱的強硬路線繼續存在,並且毫不掩飾地準備延續下去。  林鄭月娥自當選以TSA來,風光不到兩個星期,便轉趨沉寂,因為她就未來施政的言論,不管是順從民意的取消TSA及向反對派或民間釋出善意的重開公民廣場,都遭到理應是看守政府的梁振英不留情面地否決。即使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要為中央「一帶一路」的國際戰略部署發揮所謂超級聯繫人角色的重要會議,作為下屆行政長官和未來落實政策的執行者,林鄭月娥也沒份兒。難怪她當選至今幾近兩個月,組班困難重重,除了一個陳國基出任候任特首辦主任外,其他不斷傳出為林鄭月娥屬意的閣員人選,都只聞樓梯響,因為一切都要等待所謂擁有實質任命權的中央決定。  可是,死而不僵的689政權和中聯辦利益團夥此際卻不斷指指點點,製造輿論,企圖為未來特區政府制定治港政策路線。倡言未來五年以至十年不可重啟政改有之,主張盡快為23條立法有之,甚至全面打壓以至消滅反對派亦有之。總之,全都是寧左勿右的強硬鬥爭論調,勢要將林鄭月娥打成梁振英2.0不可,好讓梁振英路線千秋萬世延續下去。  試問在重重圍困和壓阻下,全賴中聯辦拉票當選形同傀儡的林鄭月娥還可以有什麼作為?以為她的上任可以改善社會氣氛和施政,肯定是痴心妄想。12/05/2017

2017年5月10日 星期三

民監署檔案1705062
(特首犯法逍遙法外 民選議員偽政猖革 犯違法兩用歐慶祥 非法法官禍港殃民)
民監署訟告歐慶祥違法行為囂理蠻橫。
港聞:梁振英宣誓漏讀「香港」屬無心之失 郭卓堅覆核敗訴須付堂費  2017-05-10 18:38
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早前就梁振英於2012年宣誓就任特首時漏讀「香港」二字申請司法覆核,並要求取消其特首資格。法官今(10日)頒下判辭稱,郭同意梁振英的宣誓是無心之失,而非拒絕宣誓,而該失誤只需重新宣誓便可糾正,不關乎重大的公眾得益,故拒絕批出許可,並須支付訟費。  郭卓堅須付兩位大律師訟費  法官在判辭指,梁振英於2012年已宣誓就任,但申請人卻在宣誓風波釋法後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延誤了44個月之久。另外申請人亦同意梁是無心之失,非拒絕宣誓,而重新宣誓便可解決問題,故法官認為即使批准司法覆核,結果亦分別不大,亦不涉公眾利益,故拒絕批出許可。  法官另外又頒令要求郭支付訟費對方兩位大狀的訟費,而梁振英在聆訊時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及兩名大律師作代表。  案件編號:HCAL201/2016
港聞2016-12-31 23:52  「長洲覆核王」入稟挑戰梁振英等宣誓 稱望官司能助救社會撕裂  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長洲居民郭卓堅,今日入稟高等法院,就特首梁振英於2012年就職宣讀誓詞一事,以及三名現任立法會議員黃定光、石禮謙和蔣麗芸在20161012日的宣誓申請司法覆核。郭今到法庭入稟時說,他希望自己在這場官司輸掉,因為他輸,代表昨天入稟的的士從業員會會員鄭玉佳也會輸,社會就不會再撕裂。  郭卓堅今親自到高等法院入稟,他形容是「有所為、有所不為」,入稟後打算申請法律援助。郭又指,香港重要官員由北京委任,但從無到北京宣誓就任,亦違反《基本法》104條。  根據郭的一頁紙入稟狀,他針對的答辯人包括特首梁振英、3名立法會議員黃定光、石禮謙和蔣麗芸,要求法庭頒令宣佈各人以前宣誓無效,即應喪失就任相應公職資格。  資料顯示,梁振英當日宣誓就職特首時,在最後一句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讀成「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別行政區負責」,讀漏了「香港」二字,郭卓堅則質疑其宣誓的有效性,要求法庭宣布梁振英當日的宣誓無效。  至於另三名現任立法會議員,據了解,黃定光宣誓時漏讀「香港」二字,石禮謙以英語讀出宣誓內容時就誤將「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讀成「Administration」,而以普通話宣誓的蔣麗芸,其「人民」兩字讀音疑有問題。  案件編號: HCAL 201/2016
形勢逼人官民對立,香港特區行政政府已死,黑幫勢力橫行香江就暴治抬頭,三權分立又倒,所有官員已成偽政錦囊中物任由處治。令弱智法官懵懂行為倍增乖巧,就無道無德於公堂伏犬。偽政當道橫行、形成權威囂梟無疆,以濫法、濫權、濫政禍港無窮。法官當就常驅違法犯法,擔當保護偽政先鋒銳角歐慶祥例子其中。香港人儅當無奈之中就能如此一搏,偽政權儅管所有已成偽法偽憲偽公堂。法律準則何在?,又沒有公平公正堂規庭序,法院有何用?法庭能公道嗎?法官已堪似畫虎不成份驢犬!完全失去法官的本能天賦權威,形成路邊荒野的覓食野獸、驚弓之鳥、主人旁犬擔驚受怕飯碗不保。若香港人,不承擔應有的港人公有義務職責、捍衛香港政府就基本法來當作護身符拯救自危,香

港就沒得救了!歐慶祥法官你犯了屢屢破壞法治行為,劣質斑斑的臭味薰天違法罪人可曉知罪嗎?民監署訟你知法犯法違法執法觸犯基本法99條及104條。11/05/2017

2017年5月9日 星期二

民監署檔案1705061
香港天地港人情由 香港政府港民擁有  官民同負職責義務 承擔取締偽政禍憂)
民監署痛斥刁蠻法官歐陽桂如非法行為處理法律賦宰,偽政政權瘋狂當前已成港府休克實際其中,法律荒廢、黑幫當道、民不聊生法官素不管。就惡制宜相關法庭規則視若無睹,非法執法、護偽政、庇其罪行就其任由無法無天。
倡導不賢者亂倫不道。歐陽桂如雖為女子身,但行為劣質難予形容,不知如何評論真實價值。就事實在HCZZ31363642485253當中所理六案,實涉嚴重違背法律的實事求是和依法審案公平、公正的真諦可喻。可例。可比。請問終審法院馬道立首席法官此理據何解?何釋?
民間監察政府責任制實行署雖非為政權機構,但在法律上是有監察和監督行政及政制上的天生固有權利職責,和義務捍衛香港政府應有效忠的責任。何來非法?何來不合理?何來沒有勝訴?何來不解釋因由?何來不以正面抗辯?何來又不升堂公正處理?法庭設立豁免條例又有何用?貧窮者何來不能享其律規?何來十二歲女孩被人強姦,而扭曲事實謊報案情檢控,遮蔽公堂司法公正、不給予實事求是處理審案何來緣故?何來申請法援都不許可,而利用虛假文件強行侵犯政策制度,在公堂上得不到公義、公正、公平看待原因何來?申請豁免訟費上訴何來不給予批核?
行政官員在職責上行政公開失職、違法亂紀,民監署檔案三百十三例目可證鮮豔奪目清析無瑕;在行政機關屢屢爭論不休目前仍然依在,難道民監署有責任,法官就可不同其行嗎?就可以置法律在當前偽政權下伏服履冰凍結長期嗎?就香港政府和基本法拋棄無形無影無蹤,可行嗎?
這個責任是誰造成?由誰承擔追究?由誰取締由誰懲處?就此只有一個答案。這個責任是特區偽政造成。由民監署承擔追究。由法庭舞台中打拼撲鬥爭辯理論辨識認證事實、由法律準繩取締、由法官依法懲處。
取締偽政很簡單,也只有一個方法。以實事求是處理所有。何來證實方法可據?答案只有一句。偽政行為所有都是「誘、詐、虛、假、欺、騙、凌弱、壓逼、侮辱、濫權和濫法」。因為「偽」為人為所構成的。

所以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得。行政官員及公僕的執政行為不檢自當罪之,民監署以法追究有何不妥?就歐陽桂如法官以何等身份、有權阻止、嚴禁民監署的訴諸情由,理由何在?單以「這類案件」所稱是「何物」?所有的上訴案件訟告「證據、事理、情由、被告」各都不同,何來以「這類案件」歸涉所名在何等法律條文之中?由何理據?何來分別?可否能合理、合情、合法、真實辨證?難道「四一九」庭上判決合法嗎?合符實事求是的法律準則規定嗎?坦白告訴:涉非法法官行為應罪誅!10/05/2017

2017年5月7日 星期日

民監署檔案1705060
自己香港自己救勢不緩遲全港民眾站起來 自己責任自己扛無須中央牽腸掛肚多謝您)
民監署倡港人要有勇氣,別再吵鬧!英國人有能力治好香港,香港人也有能力:
國是我家我家是國。民代國勞乃天經地義。父母愛子只能關懷不得管制。天地間皆是如此,何來治國者不識大體,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風傳世界清析無瑕,如今殘酷無情處死至屍骨無存、香港人誰不知曉?希望真神女媧出現能就效果,補上破漏不堪的黑洞黑天、讓太陽真的從東方升起,理所當然可證堂皇,拯救基本法和香港特區政府,成為亞洲的一塊光輝燦爛耀眼星輝顯赫世界。更好的明天就在真神女媧身上出現承責任。不要懼怕國賊搗亂,也不畏梁振英黑幫勢力擾政。有香港人在民間監察政府責任制實行署也會在,攜手並肩消滅偽霸權主義撐女媧成功補好香港的天空,而且更加輝煌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時代天地。「星火燎原其中」和「明珠機遇發光時刻」真的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就應民心,就香港人心中人人有責任、個個有承擔為香江自我管治能力,鼎力地發揮出義務精神真的愛港懇誠、而成樸實的愛國愛民偉大雄心壯志。
希望此段新聞屬真無瑕,給香港人帶來真希望成真非夢2017/5/6-13:31林鄭促京勿對班子人選「指指點點」 促中聯辦減少插手政策
now新聞「政情」昨晚報道,候任特首林鄭月娥曾向北京陳情,內容大致是要求北京不要對班子人選「指指點點」,讓她有更大的空間組班,引起北京不滿。報道引述北京回覆時重申,《基本法》列明特區政府主要官員由中央任命。言下之意,中央對班子人選不僅有實質任命權,而且有話語權。
《政情》引述政界人士向透露,京官對林鄭此舉甚為不滿,又指中央主要對三司、保安局及數個紀律部隊「一哥」人選較為著緊,其他局長都容許特首自行決定。
另一消息人士向《政情》透露,林鄭的陳情書同時向中央提及中聯辦在港的角色,大意是希望中聯辦在她上任後,少插手政策事務,回歸聯絡辦的角色。
范徐麗泰今日向傳媒表示認同,認為在立法會拉票的工作,應該是特區政府份內事,如果議員投錯票後到中聯辦解釋,也只是議員和中聯辦之間的關係,特區政府毋須理會。

彭定康指香港自治持續受侵蝕 長此下去中國及香港雙輸  香港電台-國際  香港電台-國際201754  美國國會一個委員會以「香港回歸20年」為題舉行聽證會。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及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獲邀出席發言。  身處倫敦的前港督彭定康則透過視像直播參與發言。彭定康表示,《中英聯合聲明》訂明,香港回歸後50年不變,享有高度自治,但目前情況明顯相反,香港自治持續受到侵蝕,他感到遺憾,長此下去中國及香港只會雙輸。  彭定康在聽證會被問到,若20年前預知香港今日的情況,會有何感想。彭定康說,英國政府過去對香港的情況未有採取強硬態度,令他感到遺憾,他感到自責亦怪責英國政府,期望英國政府日後可以多發聲。沒有奮鬥沒前途。沒有實踐沒經驗。沒有努力沒成果。港人要靠自己堅守真的基本法再無別路可行。  07/05/2017

2017年5月4日 星期四

民監署檔案1705059
(偽政猖獗當前 民監署不得不實行追究責任)
立場訊:2017/5/4-14:13請美國實施《香港政策法》 迫中國政府履行對港人承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召開聽證會,就香港主權移交20年落實「一國兩制」情況,邀請前港督彭定康、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以及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作證。下文為林榮基的發言稿全文。)  201510月到12月,香港 「銅鑼灣書店」五人失蹤案,經傳媒查證,懷疑被中國政府派人綁架。1017日,桂民海 (股東) 於泰國芭提雅公寓被一名男子帶走﹔呂波 (股東) 1014日,在深圳一家食肆午飯時被公安拘補﹔張志平 (員工) 1023日在東莞家中遭持槍員警押走;我本人(員工)1024日經羅湖進入深圳,被海關拘留,翌日被秘密 押上寧波﹔李波 (股東) 1230日於柴灣貨倉停車場,被九個人脅迫北上  「銅鑼灣書店」事件發生前,香港出版社「晨鐘」的 負責人,叫姚文田的老先生,由於預備出版一本批評習近平的書,在201310月被誘騙到深圳拘捕,20155月被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監11年﹔另一間雜誌社 < 新 維 > < 臉 譜 > 老板王健民和編輯咼中校,先後在深圳家中被拘捕,兩年後被判刑五年三個月及兩年三個月。從這連 串事件中,不但反映了中國政府對香港言論自由的粗暴干涉,而且是越來越來肆無忌憚,四出拉人,目無法紀。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根據「基法本」第二十七條︰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 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 權利和自由。  根據「基本法」第三十四條︰香港居民享有進行學術研究、文學藝術創作 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從上述的事件,僅僅列出「基本法」這三條規定,毫無疑問,中國政 府完全違反了當中的法律條文,嚴重地破壞了允許港人高度自治的承諾。我作為事件的受害人,先後被非法禁固在寧波和韶關八個月,這期間遭到恐嚇審問、剝奪聘 請律師、通知家人的權利,並且意圖迫使我作幫凶,對香港及大陸人進行長期監視。 在此我懇請美國政府、各位議員,抱持普世價值的理念、維護人權公義、自由民主,對中國政府施加壓力,釋放巨流出版社負責人桂民海及被中國政府扣押的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先生。桂民海是瑞典籍,是唯一在銅鑼灣書店事件中還被拘押的人,也曾被逼迫上電視認罪,如我一樣,他的女兒去年也在此聽證會上認證。希望委員會向川普總統日後訪問中國,向習近平主席提出。由於桂民海是瑞典籍,李波是英國籍,但中國政府外長王毅曾提出他們首先是中國人,無視他們的國籍,也就等於是說,無論任何國籍,中國政府對世界上所有的華人,均享有管治權。  而對於中國政府對香港管治越趨嚴重干預,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盡早實施1992年《美國—香港政策法》有關規定,強迫中國政府履行對香港人的承諾,否則,未到2047,香港己淪為大陸次等城市 香港人林榮基201753
亂港現象形成無政府狀態無法無天,香江歲月不似錦因由香港偽政當頭。
國賊橫行霸道侵襲香港成民不聊生,香港政府港人有責任扛起管治重擔。
自己香港自己管理自己承擔行政權,無不自信定有自尊前途和繁榮穩定。
黑幫當道官如賊同流氓地痞囂蠻橫,偽政統治香港基本法休棄港人治港。
國廢港政憲策拋空政權顛倒罷民權,普選不就民選議員革除官挑釁港人。
無能特首禍港殃民出賣香港人所有,誰能罷休誰來追究民監署攜大眾同。
不畏國賊囂張不懼土匪惡霸猖蠻橫,不懲偽政香港政府永無基本法保障。
同心同德同舟共濟同心協力救香港,港民的義務職責和公有責任應承擔。
過去損失應全追回包括憲政基本法,天無光明何來公正公平依實事求是。
偽政當道真實可根據申訴專員公署,事實責任應份工作豈敢違背職能效。
公開行政失職應機構反政制適宜中,民監署追究責任理所當然依法懲治。

劉燕卿專員:此函件否適合貴署運用?特首辦不處理申訴詢問年餘已成行政失當,民監署詢無結果才進行申訴本事由理所當然,何來貴署稱不擬置評及直接向該辦提出。理由何在?此機構沒立為何用途請釋? 04/0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