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民監署

2020年1月15日 星期三

1041民監署檔案2001007(七十載毀神州五千年文明 香江恢復光輝再  看如今亂象萬般神聖仍在 復古文化始香港) 救神州文化香港責任  統祖國聖土志由香江
合久必分而分久必合乃極必反同屬天理正氣。人生存在本就融合天地成就自然本能現象;天地歸人而天地養人,人生人愛人此涉倫理生氣,本天經地義的事實。就今日香港和臺灣都是如此行為。人民自決自己的天地屬天然正氣稱天意。
2020/1/16-0:05立場訊:香港人首次贊成台灣獨立 說林鄭月娥是「曠世奇才」還真的沒說錯。香港民意研究所昨日公佈了新一輪台灣議題的民意調查。經歷過去半年因《逃犯條例》修訂引起的爭議,香港人對台獨的立場首次出現正負逆轉,贊成比反對多。 台獨在香港,曾經是一個禁忌議題。記得九十年代末,某知識份子報章的論壇版刊登了一篇以台獨為題的文章,及後該報要急急補鑊,說是當天論壇版編輯放假,替工把關不嚴才誤登文章。我很記得該次事件,可算是我對傳媒理論當中「把關人」一說的啟蒙。  香港人看台灣,往往是香港人看自己的一面鏡子。雖然香港人對台灣歷史和政治所知有限,但起碼知道香港和台灣所面對的是同一個中國。香港人對中國的態度,很多時候就會投射到台灣和兩岸關係去。  在二零零八年前後的一段時間,香港人反對台獨達八成之多,支持的只有一成,可說是完全的一面倒。有研究香港人身份認同的讀者,對此應該不感意外,因為當時也是香港人中國認同的最高點,一般認為和四川地震和北京奧運有關。自此之後,香港人的中國認同拾級而下,同時對台獨的抗拒程度也慢慢緩和。到了近半年,因《逃犯條例》修訂引起的爭議一方面使香港人對中國管治的不滿大增,同時台灣政府和人民對香港的抗爭又多次表達支持,台港關係明顯轉變,終使台獨不再是香港人的禁忌。  相對於台灣獨立,其他和台灣相關的題問則早早已經過了正負逆轉。  例如對兩岸統一的信心,早在2012年3月便已是冇信心的比有信心的多。最新的數字,則無論是有信心的比例,或是有冇信心的相差淨值,都是有紀錄以來的最低點。 至於一國兩制是否適用於台灣,則早於2011年3月便進入負淨值。同樣地,最新的數字同樣無論是不適用的比例,或是適用與不適用的相差淨值,也是有紀錄以來的最低點。  最後是台灣加入聯合國的提問,整體趨勢和其他題目也一樣:香港人在二零零八年前後曾經相當「愛國」,民心背向是之後的事。 這些數據全部指向同一個結論:香港人的中國認同,不是從來都這麼低的,九七後甚至一度明顯上升,要到了二零零八年之後才轉向。如是者,那些說香港人是受英殖「洗腦」太久才抗拒中國的說法,數據上就完全說不過去。至於說外國勢力煽動,難道二零零八年之前就沒有外國勢力,之後才忽然出現的?中國政府一天到晚扮演受害人的角色,博取中國人民的同情,到底要何時才肯自我檢討,是不是自己在過去幾年做錯了些什麼?
2020/1/15-12:34立場訊:政府無法無天是社會亂象的根源 日前舉行的香港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出現一個很詭異的現象,就是發言的法律界頭面人物,各自用自己的立場,去解釋香港的法治環境,等於「一種法治,各自表述」,香港社會之混亂,於此可見一斑。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強調司法獨立,法院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捗;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強調「被控示威者品格良好」,公眾利益至為重要,非必要告上法庭;律政司長鄭若驊針對反送中運動,說暴力橫行,是「暴徒統治而不是法治」;律師會會長彭韻禧則說,守法是不容妥協的原則,違法者願意付出代價不會削弱法治的觀念是「謬誤」。  幸好,會上還沒有人公然指責香港的「三權分立」,也沒有人強調要「三權合作」,只是對法治的表述已經南轅北轍。  鄭若驊和彭韻禧異口同聲譴責反送中運動中的暴力行為,似乎抗爭群眾是香港法治崩壞的首惡,而政府縱容黑警,公然踐踏法治,行凶殺人,倒是在維護法治。言下之意,香港法治只是「治」市民,而不「治」政府,香港人要規矩守法,政府則可以無法無天。  政府可以無法無天,那還叫做法治嗎?  維基百科對法治的解釋是:「法治(英语:rule of law),是與人治相反之概念。與法制不同,法治指以民意授權為前提和基礎立法,以嚴格依法管治國家為核心,以制约權力為關鍵的社會管理機制、社會活動方式和社會秩序狀態。法治與宪政緊密相關,其内涵不單是要求所有人民守法,更側重於法律對政府權力的控制和拘束。」  請注意最後一句話:「更側重於法律對政府權力的控制和拘束。」鄭若驊與彭韻禧,都只記得「依法管治國家」,忘記「依法制約政府」也就是說,她們口中的法治,是選擇性的法治,被閹割的法治。作為一個法律專家,政府法律部門負責人,如此的常識水平,難怪香港給她們搞得烏煙瘴氣。  法治不單用來管治國家,維持治安,更重要的是制約和監督政府,人民沒有國家機器在手,人民違法,只有乖乖接受法律懲處,但政府有執法機器在手,政府若不守法,沒有人可以懲處他們,因此,管治人民相對來說容易,管治政府卻很難。基於此,衡量一種法治是否貨真價實,主要還不是看政府維持社會治安是否得力,而是看政府是否受到法律有效的監督,政府犯了法,是否得到應有的懲處。  這點常識,鄭若驊和彭韻禧不會不懂吧? 政府要維持社會治安,一定要先約束自己嚴守法律,政府不守法,政府就失去執政的正當性,也失去公信力。政府違法亂紀不受懲處,反倒任意懲處人民,人民怎麼會服從?人民不服,人人都不守法,政府又如何維護法治?  反送中運動衝突中警察違法,日後要一單單慢慢追究,現成的一單是,在醫院密室,三個黑警對一個毫無抵抗力的長者,任意私刑侮辱,至今未受懲處。鄭若驊連如此證據確鑿的案子也不起訴,她憑什麼和我們談法治?  旺角騷亂中,七警暗角打人,朱經緯揮棍,他們犯法的程度,比起今日黑警,簡直小巫見大巫,七警和朱經緯都已伏法,憑什麼今日黑警可以逍遙法外?鄭若驊有臉講法治,真不知羞恥二字點寫!  眾所周知,法治有三個環節:一是立法,二是執法,三是司法。香港立法會完全控制在政府手上,執法也是政府一手包辦,唯有司法,目前尚未淪陷(有人將矛頭對準法院和法官,完全是淺薄魯莽的行為)。法治三環節,政府控制兩個,政府違法,香港人拿他們沒辦法,只好群起反抗,這叫做公義,叫做違法達義。  香港半年多來的社會亂象,其根源就在政府無法無天。政府視法治如無物,香港人無力懲處政府,便視當下香港的法治為政府暴力統治的護身符。香港人要反抗,唯有衝擊政府的護身符,賭上個人安危,與政府決一雌雄。香港的法治,先由政府一手廢了,市民不可能憑原有的法治環境來維護公義,只有衝決原有法治的束縛,緊守生命良知,與政府纏鬥下去。 林鄭政府是摧毀香港法治的始作俑者,鄭若驊們根本沒資格談法治,她們也不可能反省自己,只等歷史審判而已。16/01/202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