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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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1日 星期三

民監署檔案1807135(真假良心正邪國度 是是是非自在誑妄自菲薄)心是口非自譏自戲誰知曉?
2018/7/11-13:13立訊【判囚13年】中國人權律師團聲明:秦永敏先生何罪之有?  現在是 2018 年 7 月 11 日上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此時此刻正在對中國湖北籍公民秦永敏就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進行宣判。  就起訴書披露的下列事實,我們認為秦永敏先生無罪,武漢中院應當即刻釋放秦永敏先生,理由如下:  第一,秦永敏先生主張的「全民和解,人權至上,良性互動,和平轉型等言論」完全屬於「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範疇,其與當年中國共產黨在國民黨獨裁統治的中華民國時期對全國同胞發表的「不打內戰,民主憲政,還政於民,實行普選等言論,主張,追求和歷史承諾在內涵上是完全吻合一致的。就此,如果判秦永敏有罪,那麼,武漢中院豈不是說:「中國共產黨當年的所作所為都是犯罪行為,中國共產黨是違背歷史承諾言而無信的政黨?」  第二,秦永敏先生積極踐行的「言論權,結社權,新聞出版權,集會權,遊行示威權等」是我國「憲法」明文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權利,也是我國政府已經簽署的聯合國在《世界人權宣言》的基礎上通過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規定的基本人權;更是中國共產黨在 1949 年之前對國民黨獨裁統治的中華民國政府提出並要求兌現的權利既然,如此,秦永敏先生何罪之有?  我們還要特別指出的是:  一、1982 年 3 月,秦永敏先生因商討成立中國民主黨籌備小組而被武漢中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 8 年。  二、1993 年 12 月,秦永敏先生因要求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切實保障公民基本的言論權、通信權、新聞出版權、集會權、結社權等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而被「勞動教養兩年」。  三、1998 年 12 月 17 日,秦永敏先生因發起設立中國民主黨湖北省籌委會,到湖北省民政廳申請註冊而被武漢中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 12 年。  以上據以判刑和勞動教養的法律上查明的上列事實,和正在宣判的案件所披露的事實,均屬於我國現行「憲法」所確認,賦予和所要保障的公民的基本權利。如果說,公民要求實現、兌現、行使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是犯罪的話,那麼,豈不是說我國現行「憲法」條文相應的規定是確認,賦予和保障公民享有依法犯罪的基本權利。  綜上,我們敬告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莫要曲解和侮辱現行「憲法」;莫要忘記中國共產黨建政前的建國主張和歷史承諾;莫要無視法治中國的滾滾歷史洪流。
2018/7/11-18:17立場訊  外交部紀錄刪有關劉霞問答 華春瑩再寸香港記者:可以不用問了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又寸香港記者。兩名駐京香港記者今午(7月11日)在外交部記者會上再追問與劉霞有關問題,華春瑩除重覆官式答案外,更一度叫記者「可以不用問了」。  是日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華春瑩主動向獲得提問機會的港台記者說:「你今天要問什麼問題呢?」當記者回答也是劉霞的問題,華春瑩即搶白稱:「我覺得可以不用問了,因為我沒有更多的信息可以提供。」  港台記者繼續追問,期間麥克風一度無聲,記者指「為什麼要關我的咪」,華春瑩即指:「你剛剛的是猜測,沒有人要關你的咪。」  記者問道,中方會否短期內讓劉霞弟弟劉暉出國,以及希望確認總理李克強曾親口答應德國總理默克爾會釋放劉霞的消息。  華春瑩回答:「看樣子,你有很多的渠道可以得到很多我都不太清楚的信息,然後對這些個案也是異常的關心。我能給你的回答跟昨天差不多,劉霞是中國的公民,劉暉也是中國的公民,中國出入境管理部門依法處理中國公民出入境的有關事宜。至於你關心的那些細節,我沒有進一步的消息可以向你提供。」  挪威諾貝爾獎委員會早前發聲明,邀請劉霞代劉曉波到挪威領獎。被問到外交部有何回應,華春瑩表示:「我還沒有看到相關的報道。但中方對於諾貝爾和平獎有關問題的立場也是一貫的。」  除劉霞有關問題外,商台記者亦提問中方有沒有機會就貿易戰再與美方磋商。華春瑩回應:「關於中美之間的貿易問題,我想你已經聽明白了我剛才回答路透社記者和新華社記者的提問。」華春瑩指中方不想打貿易戰,但我們絕對不怕打貿易戰,具體處理由商務部門負責。  另外,華春瑩昨日(7月10日)在記者會上,曾回答中外記者關於劉霞出國的提問,並表示「我也很好奇,我在這邊記者會踫到香港記者來提問,好像特別關注個人的問題。其實中國的外交有很多的事值得你們(香港記者)可以開闊,拓寬一下視野,更多的關注一下。」有關問答未有見於今日發佈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問答紀錄中。
2018/7/10-20:49立場訊 林鄭:劉霞獲准出國 是人道主義表現  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的遣孀劉霞,今天乘飛機離開北京。特首林鄭月娥晚上出席活動時回應事件,形容劉霞獲准到德國治病,是體現了人道主義。  林鄭稱,「我留意到外交部說,這是一方面尊重劉霞女士的個人意願,亦是依法辦事。我亦都覺得,這是人道主義的表現。」  劉霞今天早上乘芬蘭航空班機離開北京,前往德國柏林,飛機在大約11時18分起飛。而劉霞的弟弟劉暉,仍然要留在中國,未能同行。劉霞弟弟劉暉親自送她到機場,他指劉霞:「可以出國。今天早上的飛機,已經起飛了。我有送她去機場。」  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例行記者會上證實劉霞已前往德國,稱劉霞是出於自己意願赴德就醫,又強調劉霞離開中國與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正在德國訪問沒有關係。
2018/7/9 -19:58立場訊 30多名英國會議員聯署 促英外交部關注香港人權狀況  30多名英國下議院及上議院議員去信英國外相約翰遜,要求英國外交部將香港的基本自由和法治情況,視為對港關係的優先考慮事項。該聯署信提到,「在《中英聯合聲明》下,英國有法律義務監察和推動香港的法治和基本自由,直至2047年完結。」  30多名跨黨派下議院及上議院議員,包括自由民主黨、保守黨、工黨、民主統一黨等國會議員均在參與聯署,並在上周五向外交部發信。參與者包括前影子外交國務大臣、工黨的韋斯特(Catherine West)、保守黨下院議員珀塞(Mark Pawsey)等。  他們特別提到法治和自由符合國際貿易利益,「我們和香港長久以來保持蓬勃發展的貿易關係,是由於『一國兩制』提供了商業所須的透明度和公平貿易,並對自由提供必要的保障。」  他們特別提出對法治和基本自由被侵蝕的關注。尤其是北京增加釋法次數,加上政府利用法律打壓民主運動,或令司法獨立受損。  信中又特別強調港府利用殖民地留下、有違聯合國人權準則的《公安條例》,多名立法會參選人和議員被取消資格等,包括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被判在立法會內「非法集結罪成」,以及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因暴動罪被判刑6年。  英國國會要求英國透過高層外交提出關切,並透過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按照普遍定期審議機制提交的報告反映情況。聯署者認為,過去中國提交的報告忽略了香港的人權情況,促請英國外交部向聯合國反映情況。  前港督彭定康近日多次批評香港《公安條例》被政治利用,引來中國外交部及特首林鄭月娥開腔反擊。他上周在英國出席活動時再度回應事件,重申《公安條例》有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聽到有人說香港的未來與我們英國無關,這是很滑稽的」。11/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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