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民監署

2020年8月18日 星期二

1190民監署檔案2008156(職責須承擔非出賣求榮 為官守政非勾罪犯 妖法國安涉嫌侵略行為 且違憲破壞基本法)鄭月娥賣港求榮禍極 冤患香江國民不聊生 習無果難得統天下民安?奠無基何來大器有成?法無制己,制人何有威嚴?為人不道,學無術何導於人?國安非法,治有方才能國泰民安?天下自然天地自古民擁,非侵略可得就善果、而果不善堪淪禍積、更勉強權為必自喪終亡?六問題能解,方識天下民心才能得民心得天下,否則癡心妄想、必遭民滅! 2020/8/18-23:14立場訊:【議會去留】朱凱廸:非分化民主派 冀協商民調達共識 陳志全:部份人過去未盡力抗爭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是否留任引發熱議,民主派會議早前發聲明,指「大部份」議員傾向留任,但人民力量陳志全和議員陣線朱凱廸另行表態,主張杯葛未來一年的「臨立會」;朱凱廸接受訪問時稱,他認為中共今次的做法,最核心是要民主派「無痛地接受政治委任」,同時摧毀民主派初選結果,繼97年後再次出現委任議會,在北京透過國安法等改造香港社會的過程當中,民主派議員是社會上唯一有機會集體行動表態,「去話你(中共)嘥氣啦」,認為有責任作強烈政治表態;對於政界流傳,朱凱廸早前一度傾向留任,朱凱廸回應記者時不置可否,強調自己希望有「有公信力平台」去決定民主派去留,而當時的傾向「而家去講呢個部份,重要性唔大」。 陳志全解釋,不留任是反對特首林鄭月娥借武漢肺炎無理延遲選舉,以及反對人大決定,「人大係北京民意,唔係香港民意」。他期望民主派可以「齊上齊落」,「但做唔到都冇得勉強」。 朱凱廸和陳志全今日分別見記者和接受訪問解釋自己立場,朱凱廸指,民主派初選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對民主派支持者而言,出線的人選本來是「應該坐上去呢個位(立法會)」,北京延長立法會任期一年,當初焦點落在 DQ4能否延任,「令大家忽略個重心,呢個係一個de facto(實際上)的委任」,若民主派「無痛」地接受「委任」,等同摧毀初選的成果。他又表示國安法生效後,北京正「改造」香港社會,拘捕黎智英、周庭等人,反而「優待」立法會,「寬鬆開個大門等你迎接你」,令他更警剔,認為立法會是民主派少有可以公開作政治抗議的場所。 朱凱廸:一直嘗試促成各方商討 政界有傳朱凱廸早階段曾傾向留任,他兩次被問及這點都不置可否,強調自己一直努力嘗試促成各方商討,籌組較有公信力的平台,決定民主派的去留,又指現時再講當時的傾向「重要性唔大」。他強調自己不是要分化民主派,反而是北京透過「委任」立法會搞分化,他呼籲民主派議員和初選出線人,在未來兩星期籌組「工作平台」,各方坦誠自己的立場,再做具公信力的民意調查,「令公意(公眾意見)可以得到彰顯」,無論最終決定留任或杯葛,民主派議員未來的行動都將重新獲得認受性,亦可以「Undo」中共的分化。 但自朱凱廸撰文,表態傾向杯葛他口中的「臨立會」,民主派政黨亦陸續放風傾向留任後,政界反應強烈,主張應杯葛議會的意見猛烈評擊民主派議員,被視為是朱凱廸盟友的張崑陽撰文,稱「如果泛民繼續執迷不悟,分裂民主運動的就是泛民」;在朱凱廸表態的文章中,亦指若民主派不獲市民重新授權而留任,就會淪為「中共政治食客,抬不起頭做人」。對於這些口誅筆伐是否會影響各方「埋檯」尋共識,朱凱廸就指情況有如初選,「攻擊係一定有」,太情緒化的攻擊無意思,但同時從政的人亦不應「怕呢啲鬧來鬧去」,若因此而迴避討論「壞處一定更大」。 對於傾向留任議員多主張留守議會的作用,朱凱廸指他不認為議會的作用是「0」,但自去年起,香港部份市民的政治路線,已經和「議會寸土必爭」有很大分野,「你唔好諗住專住一條惡法得一條惡法,個形勢惡劣到一個地步,大家已經無咩所謂,可能好歡迎呢啲更嚴峻情況發生」。 盼議員以行動證明留任價值 陳志全哽咽:過去未盡力抗爭 陳志全亦同意,民主派應以公投或民調決定去留,若議員沒有民意授權就不應留低,「雖然冇選舉就冇正式民意授權,但有人覺得要留低,就應該受到民意支持。」他指,自己和朱凱廸曾提議,在全港隨機抽樣民調,但民主派內部並沒有很多人有興趣積極回應。 對於坊間質疑「留任民主派」,能否好好運用「臨立會」權力去「守」,陳志全指是「百辭莫辯,因為我都唔知佢哋做唔做到」,他表示,自己亦不同意坊間一些對民主派的情緒批評,例如指控他們傾向留任是「貪錢」,「個風險咁高,無理由貪份糧」,但傾向留任的民主派,要用行動說服市民有價值,並非一句「抗爭到底」就可以。他強調自己不是「叫人去送死」,「一定要打交要坐監先Justify你留低個價值」,但從過去紀錄,部份議員即使「文鬥」都「未盡全力」,「出席率、投票率、發言、投票,建制派都做得比我哋好」,他認同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指,議會內有反對派可以拖延惡法,但傾向留任的民主派要以行動展示這點,「如果坐喺度淨係發言同投反對票,我諗支持的人都未必收貨」。 有人憂慮議員一旦離任,會失去發言平台和話語權,陳志全則認為能否持續抗爭運動「事在人為」,即使人不在議會,只要夠努力也可以有很高知名度,如一些Youtuber及Facebook KOL,他又指無論何時提出總辭杯葛議會,都一定會有反對意見,認為留在議會有作用,「都總要有條線有個位」,否則「DQ淨3個你都可以唔總辭」。 他又呼籲傾向留任的民主派,在作決定前聆聽民意,否則情緒反彈更激烈,「想你留、但你走,係尊重或者失望;想你走、但係你唔理又說服唔到,嗰個係仇恨」。 2020/8/18-12:03立場訊:試用期公務員涉公眾活動被捕即炒 林鄭:非「未審先判」,政府作為僱主「大條道理」 公務員事務局據報發出新指引,公務員在試用期間若參與公眾活動而被捕或被起訴,便須即時解僱。特首林鄭月娥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時,被問到指引的理據及會否擔心被指未審先判,她表示政府對公務員的要求包括行為操守,對不符要求的試用期員工,特區政府作為僱主是「大條道理」不再聘用,不存在「未審先判」。 林鄭月娥解釋,公務員是公職人員,而據《國安法》第6條,所有公職人員必需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因此,政府對對公務員要求非常高,當中不只考慮其工作表現,亦包括專業知識及行為操守。 林鄭月娥強調,指引只針對試用期的公務員,顧名思義仍在試用階段,當局需觀察在各方面的表現是否符合僱主要求,包括其在網頁上的言論,若令僱主對有關人士有負面看法,特區政府作為僱主是「大條道理不再聘用」,不存在「未審先判」。 林鄭月娥又稱,現行機制很難去解僱正式的公務員,因此試用期的觀察非常重要,提醒有意加入政府的人士,要確保自己符合有關要求。 據《香港01》及《Now新聞台》昨日報道,公務員事務局早前致函部門主管,指公務員在試用期間,參與針對政府施政的非法公眾活動而被捕及遭起訴,應被立即解僱,即使無被起訴,亦應按證據及法律意見考慮解僱,被新公務員工會主席顏武周批評做法一刀切、欠公平。 19/08/202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